《易经新论》连载(四)“道”的新诠释


引言:

什么是道?《易经》里蕴含怎样的“道”?什么是天道、地道、人道?老子的“道”说的又是什么?“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到底是什么意思?

如果把“道”解释为宇宙之先,则与当今过于遥远,与具体事物又联系不上;如果把“道”解释为本源,则各种事物都有自己的本源,难以达到高度概括的效果,且对现实的事物运动没有指导意义;如果把“道”解释为道义,它的涵盖面太窄,无法发挥它宏大、海涵的广义空间。将“道”诠释为规律,则无论是上溯还是推延,无论万事万物都在规律之中,所以将“道”诠释为规律即可以高度概括,又可以普遍适用,如此才能显现它丰富的内涵,通常所说“一阴一阳之谓道”即“一阴一阳就是规律”。

“道”的传统诠释有规律、道义、本原和宇宙之先等说法。依照本书的诠释,道就是规律,规律在人类生活和世界的存在中起着主导作用,而规律在人们还未认识时就象冥冥之中的一只巨手,推动与主宰着一切运动。在人们还未总结出规律的表达形式之前,它是无形无相的、玄而又玄的、无法言说的,就像本书将周期理论与基本规律引入《易经》之前,人们朦胧地感觉《易经》之中蕴含某种高深的理念而又无法言说一样。

规律不是具体事物,但具体事物离不开规律。如果你认为一些事物不在规律之中,那是因为你不懂得规律,或者一些规律还没有被人们总结为一定的表达形式。规律是人类存在与发展以致世界存在与发展的根本,没有规律,我们的一切都不存在。虽然规律不是具体事物,但具体事物由规律产生,即规律主宰着具体事物的产生与运动。如植物的生长服从温度的规律,如果春天的温度迟迟的不升高,则万物也不能按时复苏。

天道,地道,人道

道有天道,地道,人道之分,也就是有三个层次,这三个层次在《易经》中都有体现,这些体现构成三个体系。天道体系,即是自然规律体系。这个体系将道的无形无象体现得最为突出,这个体系包括相关的理论、规律与哲理等,这些内容的文字在《易经》中都无从找到,没有论述,但它们在《易经》中都起着核心的、框架的作用,自始至终主导、支撑着《易经》的产生与发展,这样的形式充分体现出天道蕴涵于万物之中的特征。天道在《易经》中的具体体现是周期规律与图形、基本规律与图形、位置理论与哲理等。

天道,天指自然,是指包含所有事物的领域。天道即是自然规律,风、雨、雷、电、时间、空间等都是天道,它们的产生与发展都是自然规律,这是根本的规律。这些规律是人们应该认识但难于认识、应该掌握但难于掌握的规律,如对社会发展规律认识不足就会产生社会危机甚至倒退;如对自然规律认识不足,科技发展就会停滞不前,也会产生破坏自然环境,从而危及人类生活或存在的现象。天道也即自然规律的数量是无限的,其中大部分是未知的、深奥的、遥远的,如人体的奥秘、天体的奥秘等。

地道体系,即是社会规律体系。这个体系在《易经》中体现为卦序与卦义。无论是先天八卦还是后天八卦,它们都排列成一个圆环,形成一个循环。虽然在一个循环中可以从任意一点开始最后还会回到此点,但从事物运动规律而言,它一定有一个最基础的出发点,从此出发再回到此点,这就形成一个最基本的运动顺序,用八卦的卦义和卦名加以明确,即为坤震离兑乾巽坎艮,概括之就是社会规律,就是地道。

将八卦的卦义推而广之,再进行排列组合,得到六十四卦的卦序和卦义,这是更具体的社会规律,这里面应用的是天道,得到的是地道,而要大力推广的是下面要论述的人道。无论是八卦还是六十四卦的卦序都是《易经》及其相关理论的体现,都是社会事物运动的规律,其卦辞是更具体的社会事物运动的不同阶段、不同状态的具体内容,它们以这样的形式构成清晰的轮廓和概念,以具体的内容和言辞论述社会的运动规律,但在文字中不会出现“社会、运动、规律”等字样,它在《易经》中有显现,有阐释,但却是含蓄的,并不直白的表达,这正是它深奥之处。它的阐释之中蕴涵着的是现实中的道,是规律、是哲理,正是它的内涵赋予它了强大的生命,使其能够经久不衰,以平实的语句指导着人们的实践,受到人们的尊崇。

地道,地不是指大地、山川、河流等,这些仍然属于自然的范畴,遵从自然规律。所谓地,是指人们生活与存在的领域,即社会。地道即社会规律,包括不同的社会、不同社会的发展阶段、社会中存在的不同层次等,如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工人与农民等;不同的领域如生产、交换、金融等。一套完整的社会规律才能保障人类顺利的发展,如对经济规律认识不足,就会产生经济危机等现象。社会存在于自然之中,所以地道首先要遵从天道,地道是人们可以掌握也可以运用的规律。

人道体系,即是人类规律体系。这个体系在《易经》中体现为爻序与爻辞,这个体系在《易经》中有明显、明确、详细的阐述,它是《易经》的最重要部分。在《易经》中较多研究的是卦序、卦辞与爻辞,而较少出现爻序这个词,实际上爻序与卦序具有同样重要的作用。卦序是事物运动较大阶段的连接,爻序则是个人运动每一步的先后次序,卦序、卦辞与爻序、爻辞相比,卦序与爻序占据主导地位,这个次序不对,卦辞与爻辞就失去应有的地位与作用。

人道是对人类思维、行为、行为次序等规律的阐述,《易经》中每一卦的六爻,其爻序是对个人运动次序与规律的揭示,其爻辞是对行为状态和方向的指导,人们根据爻序的揭示,爻辞的指导,在不同的阶段,以不同的状态为起点,循序渐进,审时度势地前进,采用正确的方法努力与发展,又辩证、清醒地对待成就与高峰,只有按照人道的指引才能实现奋斗的目标并保持人生的精彩。

人道,人指人类,是指人类自身本质特征的领域。人类的存在首先是符合天道与地道,然后,人类也存在自身的规律。对于客观来讲,人类存在需要一定的条件,没有这些条件人类是不能存在的,如月球上没有人类,这种情况属于天道的范畴。人有自身的规律,人们有思想、有需求、有欲望、还有更高的追求。有些人为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产生丑陋、邪恶的一面;有些人为了使别人生活得更美好甘愿付出自己的牺牲,显示美好、善良的一面。简单地说,人道包括善与恶两个方面。《说卦》中讲“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人之道曰仁与义,立地之道曰柔与刚。”这是没有错的。这是说在自然界由阴与阳两个对立的方面构成自然的整体;在社会中由平稳的运动和激烈的运动两个对立的方面构成社会的整体;而这里的仁与义归纳起来只表示了一个方面,即善的一面,作为做好人,立人的法则是没有错的,但作为人类的规律就不成立了。

凡事都有两个方面,有善必有恶,有好必有坏,有仁与义必有仁与义的反面,否则仁与义就不存在了。所以人类的规律必然是两个对立的方面,即善与恶。所谓文明与进步就是惩恶扬善(不考虑科技方面),这是人类社会活动的主流,宣扬仁与义就是扬善,缺少仁与义是缺乏文明人的素质,而各个国家与各个朝代都设有各种刑罚,就是对极端无仁无义者的不容忍,是惩恶。试想一个国家废除了一切法律和制度,其结果必然是恶的大爆发。

人类社会的工作,如果只考虑善而不考虑恶,其结果必然失败。人有思维,有自己的思想、方法、追求与目标等,人具有动物的本性,也还具有人类特有的人性;人有积极向上、仁爱、阳光的一面,也有倒退、破坏、阴暗的一面,阴与阳两面构成了人道的整体。人道是人类规律,人类规律有成长、情感、追求等各方面规律,但其中最重要的是两面性规律。处理好人的两面性,世界将是和谐、幸福的,如果不能正确认识人类的规律,世界的纷争与动乱就不可避免。人类在自然与社会中生存,所以人道要遵从天道与地道,人道是人们必须掌握好、运用好的规律。

道是规律

道是规律,是事物运动内在的本质联系,现在人们常说“我知道了”,这里的知道是明白的意思,停留在肤浅的对表面现象了解的层面,而并非对深层次规律的了解。追根溯源,这里的“道”应该解释为规律,“我知道了”应该解读为“我明白规律了”或“我懂得规律了”,这才是这句话真实的含义和分量。现在人们所说“知道”其实是并不知“道(规律)”,并不知“道(规律)”的具体意义和内涵。人们也经常讲“道理”,实际并不知“道(规律)”,更不清楚其中的“理”。这种人人都经常讲的话,而又人人都不清楚其中含义的情况,正如孔子所说是“百姓日用而不知”。同时,一种语言,一种人们经常讲的语言,人们自以为清楚说的是什么,可实际并不明白讲的内容,实在是一种缺失,即是文化的缺失也是历史的缺失。

老子

老子的“道”和《易经》的“道”相同吗?

老子在《道德经》第一章也论述过道:“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里第一个道应该是规律,第二个道是说、讲解,第三个道是通常所说的道、道路、道德等;第一个名是概念,第二个名是称谓,第三个名是通常所说的名称。所以这句话的意思应该是说:规律是可以解说的,这里的道是规律而不是通常说的道路或道德;概念是可以有一个称谓的,这里的称谓不是通常名称的意义。老子所说的“道”诠释为规律,与《易经》中是一致的。

老子还论述“道”,说“道生一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里的一、二、三等不能看做简单的数字增加,不能按一个生二个,二个生三个这样理解,因为这样的发展并不符合事物发展的规律。事物运动是按着规律进行发展与衍化的,是逐层次展开的,所以这里的数字即有哲理的意义又有层次的意义。

这里的“道”仍然是规律,“一”则有三层意义:第一是指按规律产生一切事物,而最基本的是一个最基础的事物;第二是指所有事物都有自己一个完整的周期或循环;第三是指这是第一个层次的事物。“二”也有三层意义:第一是指这是第二层次的事物;第二是指这里有两个事物,是由第一层事物一分为二得到的两个事物;第三是指每一事物都有两种不同的运动状态。“三”也有三层意义:第一是指这是第三层次的事物;第二是指事物运动还要持续地发展下去;第三是指事物的持续发展遵从前面一分为二的规律,是这个规律的一而再、再而三的应用,而且到这里事物的数量已经达到四个。

老子这句话的意思可以解读为:世间一切事物都是按规律产生与运动的,这是第一个层次的事物,每一事物都有自己的一个完整的周期或循环;一分为二是个规律,按照这个规律从第一个层次的事物得到第二个层次的事物,在这个层次已经有了两个事物,而每一事物都有两种不同的运动状态;再次应用一分为二的规律,从第二层次的两个事物得到了第三个层次的四个事物,事物的具体运动环节和内涵逐步显现出来;再三应用一分为二的规律,事物的层次逐级扩展,最后得到显现全部细节的、整体的世界。

传统诠释将老子的论述简单地认为是一生两,两生三,三生四,以此类推,这样的理解过于直白,没有哲理,更不符合发展的规律。而如本书的诠释,则使老子的论述体现高度的概括性、哲理性,使其体现出思想的深度,理论的广度。更重要的是,这样的诠释使其完全符合《易经》的内涵,从另一个侧面证明老子的思想与《易经》的统一,而《易经》是中华思想文化源头的观点。

老子的论述以“道”为最根本基础,可“道”是什么他并没有说,这就使“道”蒙上了一层神秘的色彩。而在《易经》中,根本就没有“道”的论述,它完全蕴涵于《易经》的内容之中,更是使人无从发现也无从认识。老子论述的“一”与《易经》的“一”是在同一个层次,只不过在《易经》中称为太极,它们都是一个整体的事物,都是一个大周期或大循环;同样,老子论述的“二”与《易经》中的“二”也在同一个层次,《易经》中论述的更为清楚,是两种运动的状态,是两仪;在第三个层次,《易经》中论述为四象,老子就没有论述了,可能是为了避免重复,就以“三生万物”将后面的都一笔带过了,而根据本书的诠释,在这个层次,是再次应用一分为二的规律,得到的是四象,这样就与《易经》完全相同了。从这里可以看出,老子的这个论述是对《易经》内容的概括,同时,他又提出了《易经》中没有明确的“道”的概念,所以他即是对《易经》的继承又是对它的提高。

根据本书对《易经》的立体诠释,“道生一 ,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也可以这样诠释:依据规律首先产生的是简单的、单向的、也就是一维的事物和运动;然后由一维产生两维的较复杂、双向的事物和运动,这还停留在平面的层次;然后再由两维的产生最终的、复杂的、多向的事物和运动,这就是三维的、立体的世界万物。这个世界万物根据规律,根据一、二、三的顺序产生,世界万物都在三维的涵盖之中。

老子又在《道德经》中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对这句话后人有不同的解释,本书的诠释是,法在这里是遵从、效法的意思,道仍然是规律,所以这句话进一步解释了道的种类与层次。人法地是说人类的行为必须遵从大地的法则,大地是孕育人类的基础,不遵从大地存在与运动的法则人类就不能存在,而在遵从大地法则的同时也形成了人类自己的规律,即人道,这是最底层的规律;地法天是说大地的运动要遵从天体的法则,大地是一个小天体,它在更大的天体中运动,所以必须遵从大天体的运动法则,否则也就不能存在,而在此期间也形成了自己的规律,即地道;天法道是说大的天体不是随意运动的,它的运动遵从的是规律,这个规律就是天道;道法自然是说天道的形成不是虚幻的,而是以客观的存在为基础的,是以自然的运动为依据的,天道是自然界诸现象之间必然、本质、稳定和反复出现的关系。

这里的人、地、天是以纯自然的角度出现,当然它们还可以从人、社会、自然的角度诠释,正如前面所述的人道、地道、天道那样,如此,这句话就可以理解为:人道必须遵从地道,地道必须遵从天道。无论从哪个角度诠释,他论述的都是层次间的规律。

规律即主宰事物的产生,又主宰事物的发展与终结,今人将规律称之为规律,古人将规律称之为“道”。双立体结构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物运动,它融合于自然的世界之中,它服从的是天道;它有自己的规律与形态,运行的是实际的事物运动,所以它表现的是地道;里面每一卦的具体卦象是每一个人实际的运动轨迹,也就是路径,它表现的是人道,这是数学、规律、自然、社会的统一关系。

作者:于雁鸣

工作单位:原黑龙江省科委分析测试中心,任重要领导职务,后下海创办个体研究所,继而专心研究哲学与《易经》。

《易经新论》连载系列:

1、目录和大纲:《易经新论》连载(一)

2、《易经新论》连载(二)综论与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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