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化解医患关系

  • 面试如何看待医患关系

      近几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的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疗纠纷日益增加,一方面经常有病人投诉、殴打甚至杀死医务人员的事件发生,另一方面医务人员也多有抱怨。如何改善医患关系,维护医疗服务行业秩序,已不仅仅是卫生部门的责任,而是全民的责任。   医患关系的紧张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患者及家属的心理,也干扰了医疗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同时加重整个社会的信任危机,影响到和谐社会的构建。究其原因无非有三个层面:一是院方,二是患方,三是媒体。   首先,从院方的角度看,随着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推进,医院已经定位为服务行业,在这种情况下,医疗活动的商业化日益严重,许多医院运转的大部分经费需要从给病人提供服务中收取,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患者的负担。加之,在医疗过程中院方逐渐将病人物化,缺少人文关怀,部分医务人员缺乏人文素养,漠视病人的权利,只重视“病”不重视人,更是加剧了医患关系不和谐的情况。   其次,从患方的角度来看,患者从之前的享受福利到现在的出钱买健康买服务,所以患者及家属对院方的期待会更大,以至于对医疗效果期望过高而忽略了许多医疗技术的局限性,对医学的特殊性和无奈没有一个科学的认识,把所有出现的医疗问题归责于院方,所以才会出现一系列的暴力维权现象。   第三,从媒体角度来看,医患关系的持续演变恶化一定程度上与媒体的大幅报道有很大的关系。由于医患关系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所以新闻媒体对医疗纠纷和事故进行报道,虽然一方面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意义,但是许多媒体对事件的报道明显带有感情色彩,甚至偏激报道,所以更多一方面还是加大了患者对院方的不信任,激化了医患关系的不和谐,造成极大的不良影响和消极的社会价值导向。   针对以上原因的分析,解决医患矛盾需从一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医院内部要加强对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监管,加强对患者的关怀,转变“医者至上”的服务观念,用尊重的态度让患者感觉和医务人员处在同等地位,用人性化的关心为患者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同时还应该努力引进先进的医疗科技和知识,提高自己的医疗技术水平,切勿因了解技术落后造成误诊误治,从而为脆弱的医患关系雪上加霜。   第二,政府要进一步完善医疗机制,加强医德医风的建设以及对医疗市场的整顿和监管,净化医疗环境,畅通医患之间的沟通渠道,加强对患者的宣传教育,包括医学方面的常识,医院的规章制度等,使患者与院方互相尊重,互相理解。   第三,新闻媒体要充分认识自己在处理医疗纠纷与冲突中扮演的角色与权限,发挥正面效应,以公正、全面的立场,对医疗纠纷与冲突进行客观的报道与评论,从而成为沟通医务人员和患者心灵的一座桥梁。   第四,患者应充分信任医务人员,尊重事实,尊重医学科学的客观规律,学会用合理、合法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避免暴力冲突的发生。   总之,医患关系的协调与否直接影响着整个医疗卫生领域实践活动的展开与良性运转,维护医患这对利益共同体的良好关系,需要多方的共同努力,也是需要全社会共同来关注的一项严峻课题。

  • 医患关系论文1500字

      毕业论文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专业应考者完成本科阶段学业的最后一个环节,它是应考者的总结性独立作业,目的在于总结学习专业的成果,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文体而言,它也是对某一专业领域的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进行科学研究探索的具有一定意义的论说文。完成毕业论文的撰写可以分两个步骤,即选择课题和研究课题。首先是选择课题。选题是论文撰写成败的关键。因为,选题是毕业论文撰写的第一步,它实际上就是确定“写什么”的问题,亦即确定科学研究的方向。如果“写什么”不明确,“怎么写”就无从谈起。教育部自学考试办公室有关对毕业论文选题的途径和要求是“为鼓励理论与工作实践结合,应考者可结合本单位或本人从事的工作提出论文题目,报主考学校审查同意后确立。也可由主考学校公布论文题目,由应考者选择。毕业论文的总体要求应与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相一致,做到通过论文写作和答辩考核,检验应考者综合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但不管考生是自己任意选择课题,还是在主考院校公布的指定课题中选择课题,都要坚持选择有科学价值和现实意义的、切实可行的课题。选好课题是毕业论文成功的一半。第一、要坚持选择有科学价值和现实意义的课题。科学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认识世界、改造世界,以推动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因此,毕业论文的选题,必须紧密结合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以促进科学事业发展和解决现实存在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选题要符合科学研究的正确方向,要具有新颖性,有创新、有理论价值和现实的指导意义或推动作用,一项毫无意义的研究,即使花很大的精力,表达再完善,也将没有丝毫价值。具体地说,考生可从以下三个方面来选题。首先,要从现实的弊端中选题,学习了专业知识,不能仅停留在书本上和理论上,还要下一番功夫,理论联系实际,用已掌握的专业知识,去寻找和解决工作实践中急待解决的问题。其次,要从寻找科学研究的空白处和边缘领域中选题,科学研究还有许多没有被开垦的处女地,还有许多缺陷和空白,这些都需要填补。应考者应有独特的眼光和超前的意识去思索,去发现,去研究。最后,要从寻找前人研究的不足处和错误处选题,在前人已提出来的研究课题中,许多虽已有初步的研究成果,但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还有待于丰富、完整和发展,这种补充性或纠正性的研究课题,也是有科学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的。第二、要根据自己的能力选择切实可行的课题。毕业论文的写作是一

  • 医患关系的论文

      什么时候需要 方便的话把详细的论文要求发给我

  • 克子如何化解

      不要信这些东西没有用只能骗自己

  • 天斩煞如何化解?

      可以放一对观音灵感玉,观音灵感玉以开元钱配以刻有咒语玉的浩然正气,不但可以加强铜钱之威力,观音灵感玉亦可收煞气。开元钱为金,玉为土,土生金,令开元钱生生不息。过铜钱点朱砂开光才有效果,否则没任何作用。   什么是天斩煞?   天斩煞是汉族风水学术语。两座大厦靠得很近,致使两座大厦中间形成一道相当狭窄的空隙,远望去就仿似大厦被从天而降的利斧所破,一分为二似的即为天斩煞。天斩煞是型煞中比较险恶的一种。对于天斩煞专家做了定义:     1、两楼中空隙是楼总高度1/8以上,如a楼是50米,b楼是50米,两楼总高100米,100米×1/8=12.5米,空隙超过12.5米不算天斩煞,在这个范围之内的算。   2、面对两楼的距离在两楼高度和的0.7倍距离你算,如a楼是50米,b楼是50米,两楼总高100米,如果物业在70米内的算,超出距离不算。   3、天斩前后有遮挡不算。

  • 面对医患纠纷怎么处理

      医患纠纷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无法避免却又必须冷静面对的问题,如何应对医患纠纷已成为当前医院(个体医生)与患者双方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   明确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   在谈到医患纠纷的处理时,认为医患双方对自身所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并不十分清楚,也是引发医患纠纷的深层原因。因此,医患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不仅是预防和减少医患纠纷的重要措施,也是确认医患双方在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的主要依据。任何一方的权利受到侵害时,都应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义务的不履行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免除或减轻对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医院的权利主要包括治疗权(疾病检查权、自主诊断权、医学处方权);医学研究权;医护人员的人权尊严权等。医院的义务主要有九个方面:依法开业及执业的义务;依法或依照双方约定提供医疗服务的义务;对社会及患者的忠实诚信义务;向患者及家属说明病情、治疗措施、注意事项等告知义务;医疗转诊义务。对不能治疗的疾病,应及时建议患者转院治疗;报告义务。发生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应依法向卫生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职业道德方面的义务,如诊疗最优化,用药适量,手术合理,治疗方案最佳,使患者痛苦最小,医疗费用最低等。   患者作为医患关系中的弱势一方,更需明确了解自身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胡法官介绍说,根据我国宪法、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卫生部的一些部门规章、医疗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患者的权利非常广泛,主要包括生命健康权;人格权(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财产权;公平医疗权;自主就医权(包括选择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知情与同意权。患者对疾病的病情、治疗措施、医护人员的情况等享有知情权,而医院采取的治疗行为应事先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之后方可进行;医疗文件的查阅权、复印权;监督权;索赔权;请求回避权。对可能影响公正、公平医疗事故鉴定的组成人员,有权提出回避。同时,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和履行如下义务:一是遵守医疗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医院的相应管理;二是尊重   医务人员的人格及工作;三是积极配合医疗服务,严格遵照医嘱进行治疗;四是接受强制治疗义务。患者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接受强制性治疗;五是交纳医疗费用的义务;六是防止扩大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后,患者应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损害结果的扩大,否则患者的扩大损失部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如何应对医患纠纷?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一是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二是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第三种途径就是司法裁决。但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与非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的法律适用是不尽相同的,前者需适用医疗事故条例进行裁决,而后者则依照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裁判。   医患双方在医患纠纷诉讼中应注意哪些事项时,首先患者在起诉时应注意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按照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二款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患者应当在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起一年内向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超出诉讼时效后就会失去法律的保护,法院会作出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裁判。第二,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若干规定的规定,医患纠纷的证据责任分配是责任倒置,具体而言,患者在起诉时应提交在医院就诊治疗、遭受损失的事实及具体数额等相关证据材料,而医院需承担证明自己在对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存在过错或过失的充分证据,否则,医院就需承担对患者造成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第三,应选择最恰当的法律、法规及有针对性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和保护自己的权利。这是因为同一医患纠纷可能发生法律竞合的问题,但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其法律责任可能有较大区别,关键是看哪一部法律、法规,哪一具体法律条款对自己更有利。诉讼中应围绕核心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医疗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标准与范围   医疗人身侵权损害的赔偿标准有两种:一种是医疗事故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但此规定只适用于构成医疗事故的医患纠纷;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及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赔偿等相关司法解释所规定的赔偿标准,适用于医疗事故等特殊案件外的所有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案件。   具体赔偿范围: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此外,受害者还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精神损害赔偿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和医疗费用不足、被抚养人生活费确需增加等情形,受害者还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

  • 如何化解是非

      事后平心静气坐到一起说明白,检讨一下自己的不对之处,一般情况对方也会检讨的。没有过不去的坎,什么事情说明白了就好了。

  • 医患冲突的根源在哪里

      可以说,在我们国家现有的所有服务行业中,老百姓对于医疗服务是最不满意的,这种不满意又集中反映在医患关系上。对于经过改革前后的我们这一代人来说,这方面的对比体验是非常深刻的。例如,我国的零售服务业在改革之前,与目前的医疗服务非常类似,顾客与服务员之前也是一种水深火热的关系,顾客得对服务员点头哈腰陪上笑脸,花钱买东西反而挨骂和受气是家常便饭。而现在,尽管在商店里买东西,不能说顾客受气的现象完全消失了,但是大门朝南坐,对顾客不理不睬的现象基本消失了,除非这家商店不想做生意。是什么使得零售服务业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是顾客变得更为理解服务员工作的辛苦了吗?显然不是。是整个零售服务业的服务质量(包括服务环境在内)发生了根本的改变。我国改革后,几乎所有的服务业都发生了显著的改进,然而改进最小的大概就是医疗服务行业。举几个我自己身边的例子。我夫人在20年前出国之前,去医院准备拔去智齿,牙医使劲拔不出来,说你等一下,我去拿大钳子,结果我夫人吓得在医生回来前就溜走了。在美国,她又去拔牙,一个护士专门照顾她,先上麻药,结果拔牙时没有任何痛的感觉,护士又在旁边一个劲的鼓励和安慰。在美国就医与在中国就医完全是两种不同的感觉和经历。最近,我80多岁的母亲在上海生病住院。今年夏天天气炎热,住院病人特别多,等候多时才等到病床,但只有8个人一间的病房。病人加上家属那么多人的杂音,结果根本无法好好休息。所以,我所知道的美国华人朋友,回国最怕的就是去医院。一些本来想回国居住的老人,就是担心看病不便所以选择留在美国。如果让病人多理解一些医生,显然并不能解决我国医疗服务行业存在的根本问题。那么,我国目前的医患矛盾的根源是什么?我认为,最直接的原因在于医疗资源的供不应求,主要是合乎质量的医生(好医生)的数量供不应求。高质量的人才不愿意学医,医学院的毕业生不愿意当医生,许多医生没有提高业务的机会和动力。结果,一个医生每天面对大量的病人,根本无法提高服务质量。医生和医院的服务本身的收入根本无法支付成本,必须依靠多开药、多检查、开贵药来弥补。造成这些现象的原因是什么?首先在于政府对于医疗行业的不当控制,我国的医院主要都是由政府本身直接开办,因此一方面政府将医疗行业的大门向民间资本和外来资本关闭,或者通过各种门槛来阻拦,另一方面政府无法对医疗行业进行有效公正的行业监管。其次,政府对于医疗服务的价格管理不当。由政府单方面实行的价格管制,使得医疗服务的定价严重低于成本,所以住院和医生的服务本身多做多亏,病房的条件比一般旅馆的条件差,医生服务态度比商店服务员要差。当然,医疗服务与其他服务业相比有自己特殊的地方,更容易产生医患矛盾和纠纷。如果医患双方事先有很好的沟通,病人和家属对医疗过程和结果预先有更好的了解,许多纠纷是可以避免的。当纠纷产生时,如果有较好的解决方法的话,也可以避免造成医患的直接冲突。可以建立调解医患矛盾的仲裁机构,最后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在美国,主要是依靠法律,这样基本上没有医患的直接冲突,当然也存在着过度使用法律解决造成费用过高的问题。从我自己在美国与医疗服务打交道的经历来看,大多数是满意的,但也有不愉快的经历。两次不愉快的经历都是发生在与我以前的牙医和我儿子牙医身上,都是他们预先告诉治疗后我们大约需要承担什么费用,但是最后保险报销后,我们承担的费用大大超出了医生预先的估计。由于美国的医疗保险计划太多,医生自己往往记不清楚,所以发生错误。我现在的牙医,有专门人员负责与保险打交道,所以如果需要有大的治疗,我们自己需要支出较多费用时,都会预先得到比较准确的信息。而且医生事先也会对于为什么要采取某种治疗,各种治疗方法的比较和结果都会耐心做解释。所以我与目前的牙医已经有十多年的合作经历,没有出现过什么不愉快。我夫人在美国生孩子,做过一次盲肠炎手术,经历都是非常的满意。医生、护士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服务都非常人性化,非常客气、耐心。我觉得关键是医患双方如果事先有较好的沟通,并且服务过程中有做到人性化的话,许多矛盾都是可以避免的,大多数病人也不会无理取闹。美国的医生是全世界医生中收入最高的,也是美国专业人士中收入最高的。所以,最优秀的人才原因当医生。医疗服务机构的条件也非常好,住院病房的条件一般不低于三星级宾馆。看病预约,一般也不需要有很长的等候时间。大多数病人都有自己的主治全科医师,我们首先先去自己的医生那里,然后根据需要再去看专科医生,或者住院治疗,而不会大家都先往大医院跑。当然,美国医疗服务的质量也存在严重问题,这是最近十多年来美国医改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总之,如果一天不解决对于医疗行业的不恰当管制的问题,医患矛盾就无法得到有效解决,而让病人去体谅医生只是一种触及皮毛的办法。可以说,医患矛盾的问题产生的根源不在于医患双方,而在于我们的医疗制度和体制。制度和体制问题不解决,医疗服务质量无法提高,医疗就永远是我国最差的服务行业。(作者蔡江南为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公共经济系主任)

  • 原来只是医患矛盾,今天才发现原来医护矛盾也那么

      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从总体上看, 我国卫生改革与发展取得了显著进展。我国用不到3%的全球卫生资源,维护着世界近1/5人口的健康,人均期望寿命已经达到76岁,卫生事业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这一成就凝聚了近千万医务人员的辛勤汗水与无私奉献。客观地讲,我国医患关系的主流是好的,绝大多数患者及其家属对于医务工作者的工作是肯定、理解和支持的。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国涌现出了以华益慰、王忠诚、王振义、吴孟超、王万青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医务工作者,他们的感人事迹彰显了当代医务工作者的精神风貌,受到众爱戴和称赞。然而,当前我国医患关系矛盾凸显,特别是恶性伤医袭医事件屡有发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医患关系紧张的现实。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员会的统计,年全国卫生机构发生医患纠纷约7万件。由于我国目前的就诊人次和住院人数已经比10年前翻了一番,医患纠纷的绝对数确实增加了,加之网络媒体时代的到来,任何突发社会事件都会被急速扩散、发酵,引来无数的围观甚至恶意炒作, 纠纷等事件更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甚至成为个别人借机炒作的新闻热点。然而,医患矛盾或者医患纠纷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任何情绪化的认知和处理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我们需要理性深入地,从医患双方、医学活动本身特质、卫生体系现状和社会大环境等方面探究原因,理清医患关系实质,探索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长效机制。以治病救人为天职,“医”和“患”绝不是对立的,而是一致的。医患关系就像同一战壕的战友一样,应该是人世间最亲密的关系之一。医患关系的实质是健康利益的共同体。只有医患双方团结一心、“同仇敌忾”,才能最终战胜病魔。当然,由于技术水平局限、优质资源短缺等原因,医患关系也难免会出现一些不和谐音符。总体来看,造成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的主要原因有五个方面。对服务特点认识不足,“非理性就医”现象仍较普遍。服务有自身特点和规律。由于医学本身的局限性,并非只要花了钱,就一定能药到病除。服务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品交易,无法实现等价交换。家属在亲人患重病花费巨额费用之后而无期待的结果时,往往更加难以接受人财两空的结局,特别是认为诊疗活动有过错时,更容易产生激烈反应,形成医患矛盾和纠纷。同时,由于我国基层机构的初诊和转诊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加剧了服务的提供能力与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之间的矛盾。结果是,用大的专家解决普通疾病,耗费了紧缺的优质资源,也加大了对疑难重病患者诊治的负担,成为导致医患纠纷的导火索。对卫生事业发展规律认识不足,医药卫生体系仍不健全。医药卫生体系关乎众的健康,涉及保障、卫生服务、药品生产供应保障和监管等方方面面。因此,探索卫生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不断改革和完善医药卫生体系是一项而复杂的任务,也是一个世界性难题。经过几十年努力特别是新一轮医改实施5年来,我国编织了覆盖13亿人口的世界上最大的基本保障网,保障水平也大幅度提高,但基本医保的筹资水平和报销水平仍然较低,重特疾病保险制度和救助制度仍不健全,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因病致贫的问题,众看大病时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看病贵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同时,以药补医机制仍未从根本上破除,符合行业特点的医务人员薪酬制度、绩效考核与用人制度仍未建立,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制度仍需完善,引发医患矛盾和纠纷的安全质量和服务态度仍有待进一步改进。对医学局限性认识不够,医患沟通仍不顺畅。现代医学科技虽已取得重大发展,但还远没有达到包治百病的阶段,这是由生命活动的复杂性和人类对自身认识的局限性所决定的。对疾病,医学更多的是缓解而非治愈,这不是的无能,而是医学的局限。即便是对某些常见病,由于病患个体的差异,医学有时也不能提供有效治疗。对医学的局限性和风险性认识不够、期望过高,是导致患者及其家属心理失衡的重要原因。风险分担和纠纷处理机制不完善。服务本身属于高风险职业,在活动中存在意外、一定概率的错误率甚至事故率。即使在美国,住院病人中发生差错或事故的概率也在8%—10%,每年导致近10万居民死亡,是全美人口的第五位死亡原因。目前,通过责任保险等有效方式分担和化解风险的机制在我国尚未建立,一旦出现纠纷,患者的矛头就会直接指向和医务人员,甚至导致医患之间的直接冲突,医护人员成为直接受害者,机构成为实施伤医危险场所。同时,并没有作为公共场所纳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管辖范围,缺乏一个起缓冲防范作用的“安全阀”。这是影响医患关系良性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引导机制不健全。一些媒体特别是一些小报和新媒体仅以有限的医学知识判断报道医患纠纷,往往容易出现偏颇、有失公允,甚至以偏概全、误导公众。还有个别媒体不能恪守新闻媒体职业操守,为了吸引眼球,不顾客观事实,对医患纠纷渲染炒作,起到负面推波助澜作用,激化了医患矛盾,加剧了医患关系紧张。

  • 怎么化解小人

      1   家中床位正对房门。这样容易招惹小人。应趁早调理位置,如果不方便,可作相应补救。化解方法:在门之间放置一盆一米多高的绿色植物。   2/   外部风水环境有不利煞气冲击,容易招惹小人,一般在窗台上摆放开光龙龟化解,龙龟的头要对准煞方位.   3/   家中或办公室缺角,尤其是西北角与东南角,容易犯小人,一般用开光的“泰山石敢当”来化解。   4/   阳宅西方多是杂乱不堪,应及时清理,以化解小人位之气场。另外,强旺你的贵人,就不怕小人暗中捣鬼,为了增加贵人气场,则应在阳宅东边加置一面镜子加深东方贵人位的空间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