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不只是晚辈继承长辈,长辈也可以继承晚辈,如果死者有父母在,父母也要继承。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如果有遗嘱的话,死者可以用遗嘱把遗产遗赠给继承人以外的人。
财产和土地属于你父亲的那部分份额,无遗嘱的情况下,归你和你养母继承(平分)。你叔叔的儿子无继承权。 1、我国《婚姻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这一规定说明,合法的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具有了亲生父母与子女间同等权利和义务。 2、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养子女。 至于已经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应注意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双方虽未办理收养的法律手续,但存在抚养教育、赡养扶助的事实; (2)双方以父母子女相称,亲朋也知道他们是养父母子女关系; (3)养子女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已经消除。具备以上条件的,才能互相继承。 3、如果你父亲没有遗嘱,那么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均分这部分份额。 4、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从理论上来讲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即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 宅基地作为特殊财产,虽然不能以一般财产的继承方式来继承,但是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3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5、你可以申请当地政府确认对该宅基地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具体程序:继承人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相关产权证明材料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的地籍管理部门申请,经现场踏勘和核实有关情况属实后,土地管理部门会代表同级人民政府向继承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村民委员会无权收回房屋和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村民委员会依法行使集体土地管理权和公民依法行使集体土地使用权并不冲突。
去男方迁入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咨询, 如果他们同意迁入接收, 那么就可以随迁。
不会,我也经常这样,有时候在外人面前都和我妈调皮 叫名字,我觉得这是体现家庭和谐的一点之一
上海籍的独生子女父母也没有什么照顾。外省市的有也是外省市自己的规定。就算是中国的法律。父母也归孩子管。没人照顾。没人安排。
若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 如果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在父母去世前已经去世,那么只有独生女继承了。 如果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在,也有继承权。个继承人平均分。
这要视具体情况: 1、如果是父母年纪大了,将来做为遗产留给女儿,则做女儿的名字避免有遗产税或过户费; 2、如果涉及到女儿未来可能有单位分房,则做父母名字; 3、如果涉及到按揭贷款,则看父母或女儿哪方有更合适的按揭条件; 4、如果女儿已婚,避免变为女儿婚后夫妻双方财产,则使用父母名字。
独生子女不一定能够全部继承父母的财产,因为如果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还活着,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也有继承权。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在我国,遗产继承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公证的方式继承,另一种是通过诉讼的方式继承遗产。然而,公证处在办理继承公证时严格要求继承人出示各种证明文件,有些证明文件继承难以提供,从而无法通过公证的方式办理继承,只有通过诉讼的方式办理继承,然而,诉讼的方式办理继承,必须由明确的其他继承人作为被告,而独生子女在父母双亡的情况下,无人可告,导致无法办理遗产继承。这不能不说是法律的悲哀,因此法律顾问工作室提醒作为独生子女的父母务必在生前做好遗产继承公证。且看下面案例独生子女继承遇到的困难: 小案例:独生子父母双亡,股票房产继承难 已到不惑之年的刘先生是家里的独生子,父亲早在十几年前就去世了,其名下的3万余股银行股票归老伴,也就是刘先生的母亲郝老太太全权处理。今年6月,郝老太太也病故了,临终前留下遗嘱,将股票和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留给儿子刘先生继承。 不过,在继承遗产时,刘先生却遇到了难以想象的困难。刘先生要求继承股票,但股票交易所和银行无法确认刘先生的继承权,不予办理。他只好到法院起诉,自己是独生子,没有其他同为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父母又都去世了,他能起诉谁呢?万般无奈之下,刘先生只好把妻子起诉,要求法院确认母亲的遗嘱合法有效,让其按遗嘱继承股票和房产。西城法院立案部门审查后认为,刘先生的妻子并不是继承案件的适合被告。刘先生也撤回了起诉,另寻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