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行故事

  • 身残志坚的小故事,五行以上。不要太多,谢谢!

      斯蒂芬·威廉·霍金,曾先后毕业于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并获剑桥大学哲学博士学位。他之所以在轮椅上坐了47年,是因为他在21岁时就不幸患上了会使肌肉萎缩的卢伽雷氏症,演讲和问答只能通过语音合成器来完成。1973年,他考虑黑洞附近的量子效应,发现黑洞会像黑体一样发出辐射,其辐射的温度和黑洞质量成反比,这样黑洞就会因为辐射而慢慢变小,而温度却越变越高,它以最后一刻的爆炸而告终。黑洞辐射的发现具有极其基本的意义,它将引力、量子力学和统计力学统一在一起。

  • 《五行天》讲的是一个怎样的故事?

      简单说,就是苦力少年艾辉和一群小伙伴求存、逆袭的故事……   

  • 宋江的故事,简写,纸上要五行

      宋江,字公明,绰号:及时雨,呼保义。北宋末年山东水泊梁山农民起义领袖。在元末明初小说家施耐庵所著《水浒传》中为第一号人物,为梁山起义军领袖。宋江在一百单八将中排名第一,为三十六天罡星之首的天魁星。绰号呼保义,又号及时雨,人称孝义黑三郎。身材矮小,面目黝黑。原为山东郓城县押司,平素为人仗义,挥金如土,好结交朋友,以及时雨而天下闻名。

  • 有关石头的故事

      望夫石算么?   相传在4000多年前,我国黄河流域连续发生特大洪水。黄河改道南流,夺取了淮河中下游河道,黄河夺淮入海使得整个民族陷入空前深重的灾难当中。这时候,尧主持召开部落联盟会议,研究水患问题。人们一致推荐有治水传统的夏族首领鲧也就是禹的父亲主持治水。鲧采用“堙障”的办法,修筑堤坝围堵洪水。但是洪水如此凶猛,所修筑的堤坝频繁地被大水冲垮。鲧因为治水不利而被处死。   禹继承父志,决心根治水患,造福黎民,为了找到治水的良方,他不辞千里跋涉,从黄河流域来到了淮河边上的涂山。最终禹凭借一片坚贞,从涂山氏国酋长蒙那里得到秘藏的《水经图》,同时赢得了蒙之爱女的芳心。蒙之爱女也就是司马迁在《史记·夏本纪》中所记载的“夏后帝启,禹之子。其母涂山氏之女也。”   禹娶了涂山氏女,婚后不久便离家治水去了,一别十三年不回家园。禹采用疏导的方法治水,他开渠排水、疏通河道,把洪水一路引向了黄海。为了疏通淮河,禹劈开荆、涂二山,从此这两座山便夹淮河而对立了。而此时他的妻子涂山氏也生下了儿子启,婴儿正在哇哇地哭,禹从门外经过,听见哭声,也狠下心没进去探望。“三过家门而不入”的千古佳话就此流传。   涂山氏女日夜向丈夫治水的方向远眺,但望穿秋水,也不见禹的归来。她朝思暮想,最终精诚所至,化作一块望夫石,端坐在涂山的东端,后人把它叫做启母石。而涂山氏女这一望,就望了4000多年。   并非原创 仅供参考 您的采纳对我帮助很大!谢谢!

  • 佛教有哪些故事

      九色鹿舍已救人       古时候,在一座景色秀丽的山中,有一只鹿,双角洁白如雪,浑身是九种鲜艳的毛色,漂亮极了!人称九色鹿。  这天,九色鹿在河边散步。突然,一个人抱着根木头顺流而下,在汹涌的波浪中奋力挣扎,高呼:“救命啊,救命!”美丽善良的九色鹿不顾自己安危,跳进河中,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落水人救上岸来。惊魂未定的落水人名叫调达,得救后频频向九色鹿叩头,感激他说:“谢谢你的救命之恩。我对天起誓,永做你的奴仆,为你寻草觅食,终身受你的驱使……”  九色鹿打断调达的话头说:“你的心意我领了,但我救你并不是让你来做我的奴仆。快回家与亲人团聚吧。你只要不向任何人泄露我的住处,就算是知恩图报了。”  调达又起誓说:“恩人请放心,如果背信弃义,就让我浑身长疮,嘴里流脓!”说完,千恩万谢地走了。  这个国家的王妃,妩媚动人。有一天梦到了毛色九种、头角银白的九色鹿。心发奇想:如果用此鹿的皮毛做件衣服穿上,我定会显得更加漂亮!于是,她娇嗔地对国王诉说了美梦,要国王立即捕捉九色鹿。不然,就死在他面前。  国王无奈,只好张贴皇榜,悬重赏捕鹿,有知九色鹿行踪或捕获着,赠国土一半,并用银碗装满金豆,金碗装满银豆作为重赏。调达看了皇榜,心中暗喜:我当国王、发大财的机会到了。虽然我对鹿立下誓言,但它毕竟是个畜牲,怕什么?于是揭了榜文,进宫告密,说自己知道九色鹿居住的地方。国王闻言大喜,调集了军队,由调达带路,浩浩荡荡地前来捕捉九色鹿。  山林之中,春光明媚。九色鹿在开满红花的草地上睡得正香。突然,好友乌鸦高声叫喊道:“九色鹿,快醒一醒吧,国王的军队捉你来了!”九色鹿从梦中惊醒,起身一看,已处在刀枪箭斧的包围之中,无法脱身。仔细一看,调达站在国王旁边,便明白了。心想:即使死也要把他的丑恶嘴脸公布于众。于是,毫无俱色地走到国王面前,问:“大王,你是怎么知道我的住处的?”  “是他告诉我的。”国王指着调达说。  “你知道吗?”九色鹿说,“正是这个人在河中快要淹死时,是我救了他,并发誓不暴露我的住地。谁知道他见利忘义,反复无常,圣明的陛下,你竟然同一个灵魂肮脏的小人来滥杀无辜,岂不辱没了你的英名?”  此时,调达无地自容,身上长满了烂疮,嘴里流出了脓血,臭不可闻,遭到了报应。  明白了事实真相,国王非常惭愧,责斥调达背信弃义,恩将仇报。传令收兵回宫。并下令全国臣民不许伤害九色鹿。  王后没有得到九色鹿的皮毛,又羞又恨,最后活活气死了。    五百强盗成佛       从前,在古印度南部,有个侨萨罗王国。国中出了五百个强盗,占山扎寨,拦路抢劫,打家劫舍,杀人放火,无恶不做,商客游人和地方百姓深受其害。地方官员多次用兵,终不获胜。只好报知国王,国王派精兵良将前来征剿,经过激烈的战斗,五百强盗战败全部当了俘虏。  国王决定,对人们恨之人骨的五百强盗处以酷刑。这天,刑场戒备森严,杀气腾腾。兵士手持尖刀将赤身裸体、披头散发、捆在刑柱上的强盗双眼全部挖掉,有的还割掉鼻子、耳朵,然后放逐到荒无人迹的深山老林中。这座山谷林木葱笼,狼嗥虎啸,阴森恐惧,衣食无着。强盗们悲愤欲绝,撕心裂肺地绝望地嚎叫着。  凄惨的呼叫声传遍四野,也传进了释迦牟尼佛的耳朵。知道这是五百强盗在生死线上挣扎呼救,便用神力送来了香山妙药,吹进了五百强盗的眼眶。霎时,个个双眼重又见到光明。释迦牟尼亲临山谷,给五百强盗讲经说法:“正是你们以前作恶多端,才有今天的苦难。只要洗心革面,弃恶从善,皈依沸门,就能赎清罪孽,修成正果,脱离苦海,进入极乐世界。”众强盗听了佛的教诲俯首悔过,口称尊师,成了佛门弟子。从此,山谷中的森林被称作“得眼林”。......余下全文>>

  • 清凉山的传说故事

      古历七月初,天象正逢大暑节气。一日,骄阳似火,头戴着斗笠遮阳,肩上斜背着包袱,深青色长衣已被汗水浸湿了大半的老子李耳,坐骑在气喘吁吁的青牛背上,沿着秦岭脚下的蜿蜒山路向西蹒跚而行,此时日将正午,晴空万里无云,燥热的天气让昏昏欲睡的老子强打精神,不由手搭凉棚,环视一下四周,发觉西南方二三百米外山色奇异,心中一喜,便离了牛背,舒缓地对着牛“嘚起”。刚一转入西南方位,便有一股凉风迎面而来,青牛先是停了下来,摆了下头,甩了下尾后,就又扬起头对着山林常常地来了一声“嚒--------”。老子走到路旁树荫下,摘下斗笠,挽起长衫,望着山峦,凝视良久后,便牵上青牛向半山腰而上。此时常年在山上采药的药农何阳正好从此小路下山,看见老子汗流浃背却精神矍铄的样子,便问道:“尊翁欲何往?”老子答道:“游道。”略一顿,老子反问:“此山何名焉?”何药农对答道:“无名。”老子颔首一笑,对何药农说:“差矣,有名且为大名也。若不信,请随吾观之。”何药农本来就是一个喜好猎奇的药师,现在面前又遇到一位这样仙风道骨之人,不由心动,脱口说道:“愿随先生问根。”于是,老子牵着青牛在前,何药师在后,走过一段山路后,老子将青牛栓在一棵大树上,对何药师说:“穿过柏树林,到泉溪去。”何药师点点头。来到山溪旁,老子蹲下身子,掬起一捧水,伸到口边,一吸溜,“吱”就完了,回头看了看何药师,问道:“汝以为溪大乎?”何药师回答道:“微微尔。”老子说:“汝欲溪大水汪,当在吾饮之处刨挖。”说罢老子走到一旁。半信半疑的何药师取出挖药的链,在老子刚才饮水处刨了几下,顿时就有水往上冒,何药师非常诧异,望了一眼老子,见其对自己微笑,深信自己遇到圣人了。接着又刨了起来,溪水便大了许多,尽管此时骄阳似火,但是周围便觉凉气袭人,老子对何药师道:“可矣,可矣。”见多识广的何药师此时已觉得面前之人非常人也,便停下来。老子眼注视着涌出的清泉, 忽然轻吐一口仙气,略一沉思,便轻吟道:“沐清风兮吾神智复醒矣,观凉泉兮吾口咽起津矣。暑天凉气,甘霖止渴,真乃阴阳相随,自然之道哉。水孕万生,然适量可矣,上善当若水。噫,道应法乎自然也。此山异奇,此后定当四季清凉,盖过周围群山。”说罢,便转身向青牛之处走去。 何药师下山后,将这一经历告诉了乡邻,人们也在半信半疑中上山查看,果真如此。清凉山就是这样得名的。现在的泉眼就是当年何药师在老子的指导下开挖的。

  • 关于兰花的传说故事?

      兰花的传说   楚怀王年间,屈原遭到奸臣陷害,被革职罢官。他回到了家乡归州,即今湖北省秭归县,住在牛肝马肺峡   的南岸,于仙女山下的九畹溪边,办起一所学堂,亲自教授弟子。传说《离骚》中“余既滋兰之九畹兮” 的诗句,就是出自于此。   话说某一天,仙女山的兰花娘娘出游,打这里路过,发现清癯的屈原正在讲课,于是自空中降下云头,立在窗外一侧静听。屈原挥舞双手,慷慨激昂地陈述振兴楚国的道理,那种矢志不渝的爱国精神,令兰花娘娘也为之感动。她深知屈原平素性喜兰花,临走时,遂特意施展法术,将其栽种在窗下的三株兰花点化成精。兰花品格高尚,开着淡绿或浅黄的花朵;屈原诲人不倦,舍己忘我地传道授业。一次课间,他抱病讲到国家奸臣当道、百姓受难的情形,由于过分激动,义愤填膺,一口鲜血从嘴里喷射出来,恰巧溅落在窗外的兰花根部。弟子们见老师呕心沥血地教书育人,心疼得泪流满面!   那三株兰花,得到屈大夫的心血滋养,一夜之间竟发成了一大蓬,学生们数了数,足有几十株。屈原闻着扑鼻的清香,病情也好转了许多。大家喜出望外,一齐动手将兰花分株移栽到学堂四周的空地上。道来奇怪,那兰花第一天入土即生根,第二天便发蔸抽芽,第三天则伸枝展叶,第四天就绽蕾开花。到了第五天,每一株又发出大蓬大蓬的新蔸来。屈原率领学生们在溪边、山上忙着移栽,兰花因此得以铺展蔓延。山里老农欣喜地说:“我们这里十二亩称一畹,屈大夫栽种的兰花,怕有三畹了!我们这山乡呀,真该改名叫芝兰乡了。” 随后,兰花从三畹发展到六畹,又由六畹逐步扩展、过度到了九畹。从此,仙女山下的这条清溪就叫作了九畹溪。九畹溪边的兰花,一年盛似一年,其醉人的芳香漫溢了整条西陵峡,香飘全归州,直至香了半个楚天!   终于,乘着一叶扁舟,载了满溪花香,屈原还是出山了。可是,那一年五月,九畹溪畔、芝兰乡里葳蕤的兰花,突然全部凋零枯萎而死,只留下阵阵暗香…… 乡亲们预感到将有什么不祥的事情发生,心里惴惴不安。几天之后果然传来噩耗,就在兰花凋谢的那天,屈大夫已经含冤投身汨罗江自尽。人们悲痛不已,仙女山上的兰花娘娘也哭肿了眼睛。屈大夫的学堂遂被改建成为芝兰庙,广植兰草,后人藉此以示永久的纪念。     这里还有一个传说,是关于兰花众多的名贵品种中的一种梅花瓣型的宋梅。   清朝乾隆年间,浙江绍兴会稽山的宋家店,有个以经营茶叶、棉布为业的商人叫宋锦旋。由于他经营得法,十几年下来,便成了当地闻名的富户。   宋锦旋由于出身寒苦,故很能体谅贫苦的乡邻,经常会接济他们,而平日自己却是粗茶淡饭,仍然过着清苦日子,但他也有一种嗜好,那就是爱兰、采兰、养兰,常常为了得到一盆好兰而不惜花费重金。他家住山区,春天里,每当经营余暇的旧子,他就上山找兰花。但尽管他每年都上山寻觅,却始终没能找到一株好兰花。   有一年初春的一个夜晚,宋锦旋独自躺在床上,想着明早要上山觅兰花去,但想到好花难得,正苦苦寻思该去何处去找,不觉头脑发蒙,睡意上来。朦朦胧胧中,他忽然看到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婆婆,领着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女,站在他面前,要将女孩托给宋家当奴婢。宋锦旋细细打量,见女孩长得清秀俊美。经交谈才知女孩是个无依无靠的孤儿,老婆婆是她的邻居,出于好心,想帮这女孩找条生路。听说宋锦旋心肠好,才特地带她来投奔宋家的。宋锦旋当即点头答应收养这女孩为义女。接着,老婆婆就作揖告别了。瞬间一声春雷轰隆作响,把宋锦旋惊醒,他才知道刚才只是一场春梦。   第二天,宋锦旋仍旧上山采兰。他寻遍一座山又翻过一座山,直到太阳西斜,仍未遇上一株好兰。他只好拖着两条疲惫的腿缓缓下山。不小心时他被一块石头绊倒,摔了个仰面朝天。他慢慢坐起来,忽然眼前一亮,在夕阳中,身旁......余下全文>>

  • 贝壳的故事

      我和她,是两枚坚硬的贝壳,准确说来,是一对。从有知觉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在一起了。我们一起出生,一起长大,一起从柔软变得坚硬,这样的日子已经过了很久。贝壳是没有岁月的概念的,我只知每过一段时间,我们身上的纹理就会增加一圈。但到了第九十九圈的时候,就停止了增长。   早先我们生活在海底,那时我们之间还有一颗洁白的心。我对那颗柔软的心充满了无尽的感激,是那颗心给了我们生命,令我们在一起。但它的太脆弱了,脆弱得不堪一击。有一段时间,它不停地流眼泪,我问它为什么,它说是自己不好,不小心吞进了一颗沙粒。从此我们更小心地呵护着它,不让它受到任何的伤害,可它还是快死了。我们悲伤地望着它,它笑着说这是它的宿命。有些事物,从它出生的那一天起,就开始走向衰老走向湮灭了,死亡,是或早或晚的事情而已,但也许,还有下一个轮回。我听不懂它的话,我只知道,从此我们失去了一个最好的伴侣。   从此我们只能守护着一颗死去的心,这样的日子也没过多久,有些事情,不是两枚坚硬的壳就可以抗拒。我们不怕沙粒,我们可以不让沙粒对它再有哪怕一丝一毫的伤害侵袭,可它自己却变了颜色发出腐臭的气息,消失得了无痕迹,只留下一颗洁白晶莹的圆圆珠粒。我们知道那是它的眼泪。   那颗心死后我们只能随波逐流了,在潮汐的戏弄下来来又去去。我喜欢这样流浪的日子,喜欢沿途见到的鱼儿、龙虾、水母和珊瑚。有一天我们搁浅到了岸边,从此我们再不能那样任意的漂流,我开始有了寂寞的感觉,但看着周围的同伴时却又有些欣慰,他们都是落单的,而我们至少还拥有着彼此。   沙滩是遽寂的,除却故乡的海浪拍打堤岸的声音。有时这里也喧嚣起来,在阳光太过刺目的日子里,常有人来这里沐浴着阳光嬉弄着海水。那些身着各色泳装的人们令我想起海底来访的鱼儿,单只的,拖儿带女的,成双成对的。   那些成双成对的人给我太多的遐想,看着他们在沙滩上的拥抱作爱接吻,听着他们的呢呢喃语,总觉得他们与我们之间的故事有几分相似。   二   我们之间原没有任何的不同,从形状到到大小到身上的纹理花纹都一模一样。只是海浪偏心,把他放在了我的上面而已。差别也就是从这开始,他总沐浴着日光的温暖,而我拥抱着沙的潮湿温润。他看得见外面的林林总总,我只能籍着声音去感知这世界的神秘。慢慢地也就有了性格的差异,他宽容豁达而又开朗,而我是沉默寡言什么事情都放在心里的,有时会莫名地抑郁起来,于是他小心的安慰着我,哄我开心,把他看到的那些都告诉我。   他对我真的很好呢,我想。听着外面的风声雨声,在这样的温馨中我沉沉地睡着,希望可以永远地这样下去。   或许是外面的世界看得多,他常产生一些奇怪的想法。有一次他说他是男的我是女的,我觉得好笑,贝壳哪分男女呢。他却严肃地说他是认真的。人有性别之分,贝壳也是。人常一男一女成双成对,贝壳也总是两两相伴。我不吭声了,隐约觉得他说得有道理。可为什么他是男的我是女的呢?他说因为他更坚强些,而我比较温柔一些,人就是这个样子的。然后他说:“我们结婚吧。”我问他“结婚”是什么意思。他说结婚的意思就是我们从此相依相偎永不分离,他会为我遮挡风霜雪雨会保护我一生一世。我有些感动,说:“随便你吧,只要你快乐就行。”   三   她答应我的求婚了,我非常高兴。她笑我,说我兴奋得相只小贝壳。我说我们从此互相应该有个称呼了,她是我的妻,我是她的丈夫。尽管她不太懂,脸上现出疑惑的表情,还是答应了下来。她真的乖巧而又温柔。   有时候她也抱怨,抱怨我们生活的单调乏味与枯燥,下面的她,永远只看得见我的面孔和身下的沙,而我的世界,也不过是周围的几十个平方和头顶上的天空而已。   她抱怨完了也就没事了,说这样的生活其实也挺好,我有她,她有我,这已足够,外面的世界未必有我们想象得那么多彩,也许充满了太多未知的危险。我知道善解人意的她是在宽慰我,她知道我的无奈,知道其实我也想带她离开这片太过熟稔的土地,去看看外面的世界有多新奇。我有些恨自己,恨自己的无能为力,从前在海底的时候我们可以追随潮汐的脚步,再早一些的时候我们共同守护过的那颗心还长着一对柔软的足,而现在,我一无所有。   我把期盼的目光投向那些来来往往的人们,我曾见他们把我们一些美丽的同类带走。妻听我说起这些的时候眼中总是充满了憧憬充满了羡慕,她总急切的问:“什么时候才有人把我们带走呢?”我总说“快了快了”,除此之外我还能说些什么呢。难道要我告诉她这样的幻想太过奢侈太过虚妄,永远都不会有人将我们从这片沙滩上拾起,而原因是我们不够美丽,在那些有着斑斓色彩华丽纹理的同类中,黑色的我们实在是太普通太平凡太简单太微不足道太不引人注目了。   任何事情都会有转机的,只要你肯耐心地守侯,不想这话竟应验在我们的身上。   那是一个风轻云淡的午后,清亮的汽笛声把又一群人带到这个沙滩的尽头。有个年轻的男孩离开了群体,牵着同样年轻的她,来到了我们的左右。   四   我从海边拣回这对黑色的贝壳,仅为鱼儿一个小小的玩笑。我说:“今天是我的生日,难道你真的不打算送我礼物么?”鱼儿拣起了身下这黑色的贝壳。说:“好啊,我就送你这对贝壳。别瞧它他们难看,说不定里面就有颗硕大的珍珠。”我说就是有珍珠也早遗失在海底的潮汐里了,一直都背运的你我怎可能会有那采撷的机会。鱼儿认真道:“好运总会来临的,那里面真的有一颗珍珠,不信你把它打开看看。”我便把那对贝壳放在我的耳边轻轻地摇动,说:“还真的有颗珍珠。”鱼儿说她也要听听,我把贝壳放在她的耳边。鱼儿说她没听到,一只塞满了泥土与细沙怎么能发出声响呢。我说真的是真的我没有骗你。鱼儿说那我们打开看看吧。我说那多不好,他们原是天生的一对,不知已经相互依偎了多少年头,岁月潮流与海浪的拍打都没能让他们分开,我们怎么仅仅为自己的好奇心就将他们生生拆离。   鱼儿凝视我,用她那月牙儿一般的笑眼。许久,她轻轻地叹息:“你将来的女友,一定会很幸福。”我说那也未必,我怕自己没能力让她幸福,更怕自己会变了会不像自己。鱼儿说谁能永远把明天握在手中呢,我们能能做到的,只是拥抱今天而已。然后我们都沉默下来,用手指在沙地上画着各色的花纹。后来鱼儿说我们得走了,大家在叫我们呢,我看着她在夕阳的余辉下跳跃着的身影,丢下手上的细沙,大声喊道:“鱼儿,愿意做我的女朋友么?”   鱼儿停下脚步,静静看着我,眼中满含着泪花。   五   男孩一手握着我们,一手牵着那个名叫“鱼儿”的女孩的手,穿过这个城市的大街小巷、攒动的人头、不息的车流和夜晚霓虹灯变幻的光线,一路洒下他们的欢声笑语。我以为他们会这样永远的牵手下去,就像我和妻的永不分离。但他们还是分开了,他把她送上西行的列车,自己往东而去。我躺在他背上简陋的行囊里,心中写满了问号,既然可以拥有相聚的幸福,为何又要选择别离的痛苦?   我们在那背包的黑暗里不知颠簸了尽头,直到男孩到达目的地。我们被安置在一个透明的水缸里,缸里游弋着一些婀娜多姿的鱼,鱼儿告诉我们,他们的名字叫金鱼。我以为金鱼都是这样的殷红之色,但鱼儿告诉我不是。他们有着千变万化的色彩,只是男孩只养这一种。   男孩十分宠爱我们,常默默地注视着我们和那些红色的鱼儿,很久,或是脸上挂着出神的微笑,或是莫名地忧郁下来。更多的时候,他是守在一台天蓝外壳的电脑前,把键盘敲打得劈啪作响。   。   六   我对这台蓝色的电脑,有着特殊的感情,是它让我和鱼儿结缘相遇。   那是个很普通的故事,我们在一个网站下游戏着文字,一个玩颓,一个耍痞,我不喜欢她的调儿,她也没留心我的东西。我们俩都是很懒的人,平时各守各的坛子,大有老死不相往的趋势。一个偶然的机会让我们邂逅于聊天室里,这才发现原来对方也是和自己一样大的年轻人,相仿的年龄,共同的爱好使我们很快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她开始翻我的帖子,我恶补她的作品。   然后逐渐发现彼此身上的优点与共同之处,最重要的一点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没有恋人。   再后来就见面了,在一个沿海的城市里,网友聚会。   故事从相遇的那一刻起就没有任何的特别之处,戏剧化的巧合,千篇一律的网恋模式,所以,从它诞生的那一刻起,我就认为它会像其他的网恋故事一样,有一个悲剧的结局。   没有慧剑斩情丝是因为我是个戒不了爱情的人,现实的情人出现之前一场网恋的死亡不过是为另一场网恋的开始扫清障碍而已。   鱼儿也清楚,但鱼儿也缺乏自制力。于是这个被上演了千百次的滥俗故事按它的进程不紧不慢地一幕幕上演。这网恋能见光死倒也罢了,这网恋能因为我们中的某一个人的移情别恋夭折倒也罢了,遗憾的是海滨之行并未使我们对对方感到失望,迄今为止也并没有一个优秀第三者的出现把我们中某一个赶出局,无论是在现实还是于网络之中。这发芽于网络之中的爱情于可悲前景的阴影笼罩下茁壮成长,不见丝毫的枯萎。   后来我说不行了,鱼儿,这样下去我会想吸毒一样地上瘾。我现在已经沦落到每天魂不守舍地盯着那些殷红色鱼儿发呆,吃蛋糕冰棍都要多跑一站路挑鱼形的去买的地步了。   鱼儿嘻嘻地笑,我说真的鱼儿,你这样会害我没女朋友的。天天和你腻在网上,就算有些崇拜者追求者我也没时间去应付,更何况我还没那魅力。   鱼儿说那你就别找女朋友了,我也不找男朋友了,我们就这样网恋一辈子,你记得那对黑色的小贝壳么?你不是说让它们永远守侯在一起,永不分离,多好。   我说:“鱼儿,我们不可能的,你有你的天空,我有我的世界,我们所不能割舍的,都有太多。”   鱼儿咯咯地笑:“开个玩笑而已,原来你那么容易认真啊。”   我是太容易认真的,放下电话我越想越不不放心,再打过去,就听见鱼儿抽噎的声音:“你不要那么细心不要对我那么好行不?你这样会把我弄哭的。”   那晚我对着玻璃缸里的殷红色金鱼和黑色小贝壳恶狠狠地喝酒。我企图把自己灌醉,未遂,因为不停的出酒。我看着身边那些站着的瓶子发呆,说:“妈的,原来醉酒也不容易。”   酗酒后的一个星期我都像霜打的茄子,提不起精神。每天上去后蔫蔫的跟鱼儿打个招呼后就不发一言了,不多会再蔫蔫地打个招呼,下去。下线后又盯着电脑发呆,于是又上去,又打招呼,又打招呼,又下去。后来鱼儿说:“你搞什么呀?做体操运动?”   我说我在想在你的生日里送你什么礼物好呢。想来想去想不出个好主意。   鱼儿说虽然明知道我是在哄她因为她的生日还在半年后,却还是感到很高兴,我说你先别乐,我这是从一个朋友的角度给你送礼物而已。我现在有了女朋友了。   良久,鱼儿说,呆子,你骗不了我的。   我说真的,是顶头上司王大姐给介绍的,山东大学毕业,瓜子,长头发,就跟我那篇小说里的女主角一样。   那祝你们幸福吧。鱼儿说。我看不到她的表情。   鱼儿问:“你和她,进展如何了?”   我说不急呢,这不才开始么。   鱼儿问:“怎么样,对她有把握了吧。”   我说:“那当然了,想我这样玉树临风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才华横溢的毕竟不多。”   鱼儿问:“那么久了。还没瓜熟蒂落啊?”   “她把我蹬了,嫌我没钱没车没房子。”   鱼儿温柔地安慰我,老大姐一样地说了许多语重心长的话,我说什么别说了,鱼儿。让我们和好吧。   很久,鱼儿才说呆子,其实我知道,你一直都在骗我呢。   其实我一直都清楚鱼儿都知道。   鱼儿的生日,真的快到了。   鱼儿轻轻柔柔的声音:“扬,你过来吧。我爸妈,想要见见你。”   我在一个首饰店里消磨掉了一整个下午,拿不定主意,直到那对黑色的贝壳在我的记忆中浮起。   鱼儿戴上那串洁白的珍珠项链,光彩照人的她笑容灿烂,聪明灵秀的她,自然深味其中的含义。   宴后我被鱼儿的父亲叫在一边,长谈。   我刚走进鱼儿房间的时候手机响了,我母亲打来的。   我说妈你什么别说了,我清醒着呢。   鱼儿问:“伯母都说了些什么?”   “她说她想早点抱孙子。”   “我给你生一个吧。”   鱼儿软软地斜卧于席梦思上,眯着微醉的秀眼,两颊绯红,腮边眉脚处有着写不尽的风情。   我喉咙发干,使劲儿咽着口水:“不行的,我们可能会把伯父伯母吵醒,更何况,他们还没睡。”   鱼儿笑了:“呆子,你以为我会那么容易就成全你啊。”   我拥着她的肩膀,嗅着她如漆秀发的清香,心头剧烈地绞痛起来。   七   “人总是要背负些什么的,哪怕是沉重的十字架。”这是扬说过话,他注定是要成为一个很累的人。亲情、事业、伦理道德哪一头都不能割舍,所以惟有放弃那对黑色的贝壳。   该放就放吧,我对自己说。曾以为自己可以自我中心地生活下去,现在想来,其实还不是一样。与其继续痛苦地煎熬,不如选择从容的把他放飞。分开了也许更好,扬是个很会照顾自己,我也不是那种娇娇柔柔一定要倚着男人的肩膀才能生活的女人,对双方,我们都应该放得下心。倒是在一起时,反成了彼此的负累。   从此我们的感情再不会那样千丝万缕纠缠不清地萦绕在一起,我会嫁我的夫,他会娶他的妻,所有记忆都会在岁月的流逝中发黄老去。其实我也知道珍惜,其实我也清楚难得再遇上像扬那样懂得彼此的人,只是对爱情,我们都没有坚定的信念与毅力。杨说我是细节上理性,宏观上感性的人,就像这贝壳一样,外表坚强,内心柔软。   那贝壳结合得真紧,我割伤了自己的手指,还是没能把他们完整地分开。“咔嚓”的轻响重重地砸在我的心头,我慌乱地看着贝壳的残骸我没有想到他们是这样的脆弱。我望着颀长的手指,鲜血在汩汩地流。扬知道的话一定会很心痛。只是,他已不在我的身旁,我想起扬的笑声想起扬说:“你真苯”,我捧着破碎的残片想拼手却不听使唤怎么也不能把它们再拼在一起我说别哭别哭眼泪还是不争气流了出来。   我留下破碎的残片,把完整地那扇给扬寄了过去,女人总是爱做梦的,我还是不能有扬那样的理智与残忍。我听说只要在男人的身边留下些须的牵挂,那便是他欠你的。来生就算了隔了千山与万水,也总可以追寻着在一起。   八   他碎了,为了不与我分离。我眼睁睁看那只鲜血淋漓的手把他从我的身边夺走,却哭喊不出一点的声音。所有的前尘往事,都消失于那一刻曾天真许下的诺言中:   “我们结婚吧。”   “结婚是什么?”   “结婚就是我们从此相依相偎,生死于共,永不分离。”   “结婚就是我从此要用自己的生命一生一世守护着你,哪怕是粉身碎骨,也矢志不渝。”   他有些恨他,恨他许下那样的诺言。我回到那个透明的玻璃缸的时候那些殷红的鱼儿已经死去了,肚皮朝上两眼凸出,从此男孩不再养鱼,荒凉的水中只剩下了我自己,偶尔来看我的只有男孩忧郁的眼神。寂寞的日子里思念水草般地疯长,我永无休止的回想也只能回想和他在一起的日子,想起那些慵慵懒懒吐着大小泡儿的殷红色金鱼,想起他在沙滩一边为我遮挡雨雪风霜一边悠悠诉说的声音,想起海底的珊瑚,龙虾和水母,想起我们曾经共同守护过一颗洁白的心。   想起那颗心临终的话:“有些事物,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开始走向湮灭了,任何的努力也无法抗拒。但也许,会有下一个轮回。   可我们贝壳,所能拥有的只是今生而已。

  • 白羊座有哪些故事?

      乘坐风驰电掣的金羊而获得新生   因此白羊座的人   会用比别人多好几倍的努力与热情来生存   这不一定是为了自己   有时或许只是为了让心爱的人安心   就像普里克索斯王子   为了纪念妹妹海伦公主的牺牲一样 悲伤的妮佩蕾王妃   男人的背叛总是叫人难堪又伤悲,但云的精灵_.—妮佩蕾作梦也没想到,这样的际遇居然有一天也会发生在自己身上。过去的妮佩蕾是一个快乐的云之精灵,每天四处地穿梭在天空中,编织出最美丽的云彩,她的身影像云一般优雅、她的动作也像云一般轻柔,有时太阳神阿波罗还会在黄昏时分过来拜访妮佩蕾,让她的脸颊飞上几抹绯红,显得更加娇艳动人。   有一天当希腊特沙里亚地区的亚瑟马斯国王抬头欣赏美丽的彩霞时,无意中瞥见妮佩蕾的身影,从此就深深为她着迷。而对妮佩蕾来说,英俊潇洒的亚瑟马斯国王也正是她所喜欢的类型,因此两人很快就坠人情网论及婚嫁,举行过盛大的婚礼之后,妮佩蕾与亚瑟马斯国王正式结为夫妻。   原本以为快乐生活将要就此展开的妮佩蕾,却开始渐渐感到不对劲。原来亚瑟马斯国王虽然贵为一国之君,可是他的个性懦弱又自私,在许多政事的处理上,亚瑟马斯国王总是显得犹豫不决却又短视近利,任凭妮佩蕾如何规劝也无用。此时妮佩蕾发现自己怀孕了,她天真地认为,借由孩子的力量,说不定可以让两人重回过去的恩爱时光。   不过显然妮佩蕾是太过乐观了,虽然亚瑟马斯国王一度因为王子普里克索斯的诞生而态度有些好转,不过根本的问题还是没解决,国王仍旧是我行我素,两人的争吵还是有增无减,彼此的关系已经如同冰一般冷漠。终于在第二个孩子一一海伦公主出生后,亚瑟马斯国王对妮佩蕾提出最后的通牒。   “孩子我要留下来,至于我俩之间,就这样结束吧!’,面对于亚瑟马斯国王无情的要求,早已死心的妮佩蕾只好黯然离去,她唯一不舍的,就是年幼的普里克索斯王子与海伦公主。但被逐出王宫的她,除了在远处默默地守护他们,也没有其他的办法了。最毒妇人心   “喜新厌旧”是人的天性,不过对于亚瑟马斯国王来说,他更将这个道理发挥的淋漓尽致。当妮佩蕾前脚走,亚瑟马斯国王立刻迫不及待迎娶新王妃——伊娜进门。   说实在的,妮佩蕾与亚瑟马斯国王之间即使情感变淡,也还不至于反目相对,真正促成两人分开的导火线,说穿了还是这个面若天使、心似蛇蝎的伊娜。她为了想当上王妃极尽挑拨之能事,让国王与妮佩蕾的嫌隙加深,到了无法挽救的地步之后,她自己则如愿地成为新王妃。不过伊娜的野心可不仅于此,她很清楚母以子贵的道理,没多久她就迅速生下自己的孩子,她坚信这样一来,就可以与普里克索斯王子以及海伦公主分庭抗礼了。   但伊娜没想到的是,对亚瑟马斯国王来说,聪慧勇敢的普里克索斯王子才是他心目中唯一的继承人,国王对他的关爱始终不曾减少,即使妮佩蕾离去、伊娜生了新王子也一样。而他对于海伦公主更是宠爱有加,因为这个美丽机灵的女儿,总会让他忘却一切的烦忧。也因为如此,好几次伊娜想趁机陷害两人,最后却总是功败垂成,反倒还让国王对她心生不满。因此依娜对于前王妃所生的两个孩子简直是恨之入骨,她发誓,总有一天要除掉这两个眼中钉。   工于心机的伊娜,平时就利用略施小惠的方式养了几个言听计从的女人当心腹。这些无知的女人只要收到伊娜送的衣服、珠宝、食物,就算去做伤天害理的事情,她们也会当成圣旨般地照做不误,甚至还沾沾自喜。   伊娜指使这些女人,将炒过的麦子分给农夫耕种,让这一年的收成变得非常差。然后再派她们再四处造谣,说这样的情况是因为神明不高兴,需要到迪尔坡神殿请求神谕才行。   可怕的阴谋就此展开,伊娜用庞大的金钱买通了前往神殿的使者,让他对国王禀报,如果想要饥荒停止,就必须献上普里克索斯王子当祭品才可以。这下国王可慌了,他怎么会愿意把自己最钟爱的王子当成祭品牺牲呢?不过伊娜早有准备,她的眼线早就遍布全国。   “虽然王子很可怜,但他既然身为王子,就应该解救天下的苍生。”   “英明的国王会替他的子民着想,绝对不会徇私护短,随便抓个人来充数吧!”   “如果国王连我们的温饱都无法照顾,谁还要这种国土呢?”   眼看王位即将不保,原本想从罪犯中随便抓个人充数的亚瑟马斯国王,面对舆论的压力,终于还是做出了残酷的决定,他打算让普里克索斯王子成为祭品。   听到这个消息的妮佩蕾,立刻前去向亚瑟马斯国王哀求,要他放了普里克索斯王子。可是此时的国王已被人民的怒吼吓得六神无主,他现在担心的只有自己的王位,哪还听得见别的声音,因此便狠狠地将妮佩蕾赶了出去。于是悲伤的妮佩蕾只好向天帝宙斯祈求,希望发挥神力解救自己的小孩。   “天帝哪~~我是云之精灵妮佩蕾,求求您救救我的小孩吧!”   不过当宙斯听到妮佩蕾的哀求时,普里克索斯王子已经快要送上祭品台了。眼看情况非常紧急,宙斯只好召来行动快如闪电的汉密斯,命令他穿上有翅膀的凉鞋,带着金色绵羊去解救王子。   得知宙斯派救兵过来的妮佩蕾,为了要让孩子脱离险境,她故意用浓雾罩住普里克索斯王子与海伦公主,让金羊可以成功带着他们逃离希腊。 当金羊正以风驰电掣的速度往东方飞奔而去时,两兄妹也紧紧地抓住绵羊的背。可是好奇的海伦公主还是忍不住地张开眼睛,想要看看自己现在身处何方。不看还好,当她一睁开眼睛发现自己居然在高高的天空中随着金羊奔驰,底下又是深不见底的湛蓝大海,她被这个情景给吓了一大跳,不由得手一滑,就从羊背上掉了下去。“哥哥,救我!’’虽然机警的王子拼了命地想要伸手抓住她,不过由于状况实在太突然了,终究还是挽救不了海伦公主的性命。 不久,金羊终于降落地而,普里克索斯王子来到位在黑海东岸的柯尔斯基王国。金羊的功劳   柯尔斯基王国的爱里斯国王很佩服普里克索斯骑乘金羊的过人勇气,也同情他的遭遇,于是就收留了他,后来还把自己的一个女儿嫁给他。 金羊死后,普里克索斯王子把金色的羊毛皮献给爱里斯国王感谢他的知遇之恩,同时也举办祭祀感激金羊与天帝宙斯。至于金色羊毛,就被爱里斯国王放置在战神亚利斯的森林中,一棵千年老橡树的枝丫上,而且还命令一只日夜不睡觉的龙看守。   看到事情有了圆满的结局,天帝宙斯感到非常的安慰,于是他允诺,凡是拥有金色羊皮的人,将可获得无上的幸福与荣耀。而且为了纪念金羊的功劳,他还把那只雄羊的形状放置到天空中,形成今日在秋夜星空所见到的白羊瘁。   白羊座的人多半会给人热爱生命、乐观爽朗的印象,这就是普里克索斯王子的精神延伸。海伦公主的不幸牺牲让他明白,生命的可贵与及时把握的重要性。所以白羊座在十二星座中才会以行动迅速、性格冲动等特色面名。

  • 为什么佛永断无明,跳出六道之外,不在五行之中,可谓不生不灭,却有许多佛本生故事?难道佛有许多轮回?

      问题暂且不回答。只想说几句别的:   关于佛“不在五行之中”的观点,有争议。   南怀谨居士认为这种说法不对,因为世尊没有说过有个“第六行”。   佛不在五行之中,那在哪一行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