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这个时候就应该察觉下你自己有没有什么异常了,应该想下你的性生活有多久了,正常情况很久没性生活就不可能的哦,可以感觉下是不是最近胃口变好了,最后有感觉了,就去医院看看吧
他草过你吗
今天的你需要一位听众!你心里装了不少疑惑的事情,如果对方能耐心地听你倾诉,还能帮你做出分析的话,收益将会不浅。长辈或前辈都是你今天可以求助的对象,一个相对独立的小空间更有利于你们的交流。不妨约对方出来坐坐,聊聊天吧
孕早期(0-3个月),胎儿细胞分裂迅速,早期妊娠反应严重。孕早期的膳食营养强调均衡营养、合理搭配,避免营养不良或过剩。胎儿所需要的营养全部来自孕妇。因此,保证母体有良好的营养摄入,才能为婴儿创造一个最佳的生活环境。带鱼属于海鱼类,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因此孕妇2个月是可以吃的,但如果早孕反应严重,应注意不要吃太多,以免加重早孕反应。
哇哦!恭喜,纯属路过。特来祝贺!
注意点
有时候没有原因的, 我身边的好多女性都是怀孕莫名的胎停育了,然后做人流清理掉,对身体没有影响的,也不影响下次怀孕,不要太担心了,也不用有压力
梦里当爹-白高兴
建议最好别吃 怀孕了不要吃任何生冷的东西了 尤其是生肉 之类的,很多寄生虫和细菌的
可以争取扶养权人。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