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我同学有好几个
国庆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名字也常与历史事件有关,出现带政治意味的人名,50年代有建国,60年代有抗美、反帝、文革、卫红。70年代开始单名增多,牛、宏、红、威。1980年代后仿英文名,莉斯、杰克,另一种为使用生僻字。1990年代后又多仿古人名称。
易经之所以难懂主要是因为其本身就无解,大而无外,小而无内,其之渊博已远远超出了人类大脑的思考范围。
个人觉得是窥视中国地大物博,总之就是嫉妒吧,想要占领中国,还有中国乃礼仪之邦,日本人可能觉得在武力上他们更强,属于那种人善被人欺。
中国人送礼有很多讲究,体现了我们特有的文化心理,这不是迷信。这些礼物有: 1、钟表 “钟”与“终”谐音,表与婊同音;特别是“送钟”更会让老人们联想到“送终”,很不吉利。 2、梨 水果是走亲访友时候的最常见的礼物之一。但有些水果却不宜,尤其是梨,因为“梨”与“离”谐音,给夫妻、恋人不能送就很不适合。 3、鞋 “鞋”与“邪”同音,而且鞋被踩在脚下,所以除了自己家人,一般不要给别人送鞋。但是也有一些例外,有些地方习俗认为,风水先生为自己家选择风水宝地,就需要好好踩地,以便取其好彩头的寓意,所以是要专门送给风水先生一双“踩地鞋”的。 4、伞 “伞”音同“散”, 散意离散,为人们所不喜欢,所以伞被视为不吉利的礼物。 5、扇子 扇子因为只用于夏天,一到秋凉天即被抛之不用,有绝情之意,俗称“送扇无相见”,所以不受欢迎。 6、刀、剑等利器 刀剑等利器,容易伤人,且俗话有“一刀两断”之说,用于送人恐有割断关系双方的不好联想,所以一般不作为礼品送人。但也有例外,比如说可送给练武之人,投其所好。 7、帽子 俗话中有“愁帽子”之说,老人去世孝子要头戴孝帽,所以忌讳将帽子送给别人。特别是绿色的帽子,更是送礼的大忌。戴绿帽子指的是妻子不贞,送人绿帽子是对人最大的侮辱。 8、菊花 菊花常用于纪念逝者,不可以作为礼物送出。 注意事项: 1、第一次送礼不可过多,先作为敲门砖,以便日后继续联系,关系要靠平时积累,办多大的事送多大的礼,不能怕多,做事万万不可急于求成,要把握时机,不要做无谓的工作,只要有信心没有办不成的事,但是不可好高骛远。 2、中国普遍有“好事成双”的说法,因而凡是大贺大喜之事,所送之礼,均好双忌单,但广东人则忌讳“4”这个偶数,因为在广东话中,“4”听起来就像是“死”,是不吉利的。 3、再者,白色虽有纯洁无瑕之意,但中国人比较忌讳,因为在中国,白色常是大悲之色和贫穷之色。同样,黑色也被视为不吉利、是凶灾之色,哀丧之色;而红色,则是喜庆、祥和、欢庆的象征,受到人们的普遍喜爱。 4、赠送礼品应考虑具体情况和场合。一般在赴私人家宴时,应为女主人带些小礼品,如花束、水果、土特产等。有小孩的,可送玩具、糖果。应邀参加婚礼,除艺术装饰品外,还可赠送花束及实用物品,新年、圣诞节时,一般可送日历、酒、茶、糖果、烟等。
那是人类的天性+历史遗留问题的结果: 1、人是高等生物,天性本能爱学习,对陌生的东西天性好奇。 2、中国近代(连续好几代)因为国家密封(清末),接着连年战乱,导致教育严重跟不上世界的步伐,人口素质低下,导致表现“八卦”。
一 中国号称“礼仪之邦”,礼节之多之全可谓是冠绝天下,举凡宇宙之大、苍蝇之微,只要人类生活中所能碰见之事,具体到衣食住行、生死嫁娶等,无不有一套周全完备的礼节。礼的要求很多,在生活中,父子间要“上慈下孝”,兄弟间要“兄友弟恭”,夫妻间要“相敬如宾”,朋友间要“谦恭礼让”,邻居间要“守望相助”,等等。 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礼不可废,礼是一种美德,少了礼节,便是道德败坏。前几天,邻居的一位阿姨来串门,闲谈中,她说起自己女儿忤逆不孝。我当时吓了一跳,她的女儿我是见过的,那时她还没有出嫁,是一个漂亮活泼的女孩,待人温柔有礼。她是她母亲最小的孩子且是唯一的女儿,与母亲自然很亲热贴心。这样的一个女孩,我倒是想象不出怎么会对母亲不孝。于是我问她女儿如何不孝,她说女儿除夕没有上门给她拜年送红包,只是大年初一打了一个电话,让她心里很不舒服。我恍然大悟,原来她老家的风俗是,嫁出的女儿理应赶在年内回门拜年。我问她,你女儿知道这些俗礼吗,她想了想才说,她就算不懂也该问我呀。我哑然。 二 礼节者,顾名思义,谓有礼有节。有礼即讲礼貌,待人要有恭敬的态度;有节是守规矩,行事要有节度,不可过之,亦不可不及。 既要讲礼貌,就应该有个样子,不管是真心实意还是虚情假意,反正这个“貌”是必须要有的。只要表面毕恭毕敬,哪管你满肚子的恶毒心肠。王熙凤对老祖宗小兄弟,姑娘妯娌等可是一个个礼数周到,友善亲热,尽管泼辣,礼却不失。且不说她如何暗施毒计害尤二姐,能在表面上做出一副亲热友爱的样子来,这份功力已不可小觑。 小时候看电视,看到皇帝杖责臣子,臣子却还叩头谢恩,那时候觉得很奇怪,如今懂了。皇恩浩荡,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就算皇上要把你下狱处死,你还是要谢主龙恩,何况只是打上几板子。谢就谢吧,谢一谢恩也是应该的,毕竟只是杖击不是上菜市口;上菜市口也要庆幸只是砍头不是凌迟,也算是极大的恩典了。最重要的是不要废了礼数规矩。在心里,你尽可骂遍皇帝的祖宗十八代。 中国崇尚中庸之道,礼还有个节度,规矩一套一套的,做什么事该用什么样的规矩,那是绝对出不得差错的。祭祀该杀几头牛几只羊,送礼该送几匹布几匹绢,这些都是有学问的,万万马虎不得。 三 中国的礼节传统源远流长,且与政治密不可分。从周公制礼乐起始,礼节就已不仅仅是人的一种美德,而成为一种不可逾越的行为规范,只有合乎“礼”的才是合理的,否则
筷子是中国人的发明。至少在殷商晚期就已经有了象箸的记载。象箸就是用象牙制成的筷子。 游牧民族以肉食为主,肉块可以直接用手取来送入嘴中,大不了配把小刀即可。欧洲人到十五世纪发明了专用的叉子作为进食工具,从此改变了手抓熟食的进食习惯,也适应了吃粮的饮食方式。印度人吃的是稻米,蒸熟成米饭,也可以用手抓着吃,至今仍以手抓食物为荣。中国用筷子吃饭,显得很特别。 中国人用筷子吃饭由来已久。筷子到底出现于何年何月,已经无从考证。以本人愚见,筷子极有可能出现在中国原始农业之初的新石器时代,与中国的气候特点息息相关。 至少在秦汉以前,中国北方民众的主食是小米。小米是从谷子中碾出的米,在现今属于粗粮,甚至杂粮。谁都知道,中国北方的气候适合种植小麦,而小麦磨成的面粉要比小米好吃,营养也好。为什么中国北方在古代不把小麦作为主粮呢? 小麦分冬小麦和春小麦。冬小麦头一年秋季播种,第二年夏季收获。四月底到五月初正值冬小麦扬花灌浆期,必须保证土壤水分的供应,否则就会减产,甚至绝收。春小麦当年春季播种,夏末秋初收获,四、五月份则是春小麦的拔节期,同样要求充足的水分供应,否则连种子都收不回来。中国气候的特点是秋雨型气候,北方尤其明显。秋季的降雨蓄存在土壤中,经过一个少雨干燥而多风的冬季和早春,土壤中的水分耗损,剩余的水分只够作物出苗,维持一个多月的生长之用,到春末夏初的四、五月份,头一年蓄存在土壤中的降雨已经消耗殆尽,要求必须有几场透雨才能保证庄稼的生长。所以,四月底到五月初的降雨对粮食产量至关重要,而中国的气候恰恰在这个时候才开始进入雨季,全年的第一场透雨来得有早有晚,很不稳定,来得晚就造成春旱。在灌溉设施简陋和农业生产技术低下的古代,在中国这样的气候条件下种植小麦,产量必然很不稳定。四、五月份降雨充足的年景小麦产量不错,可以保证全家的口粮;如果老天爷不给面子,春旱严重则小麦产量低,全家人就将生活无着。所以,尽管小麦很好吃,但在古代,中国北方民众却不敢把全家人的生计寄托在小麦种植上,不敢把小麦当做主粮。谷子生长期短,少则六七十天,多则百十来天就成熟,受灾后重新播种仍可收获,仍能保证一定产量。因此,谷子每年的产量比较稳定,长期被用作主粮,道理就在这里。“谷”也因此成为粮食的总称之名,即“五谷”。 中国北方旱涝灾害频繁,不仅经常发生春旱,夏旱、秋旱同样也严重威胁着农业生产。以至于中国人把“久旱
选择好名字的重点: 当您在选择您的英文名字时,您当然有很多的想法。或是为了取悦于某个亲友,还要避开某些令人尴尬的字眼。这里有几点是您必须注意的: 1 悦耳动听。您的名字是不是能够被响亮的读出来,这个是您选择名字最重要的因素,它好听吗?和您的姓是否能和谐。中国人通常都是单姓,因此稍微长一点的名字会比较好听。不过建议您的英文名字和中文姓有相同的音节,因为那样的话姓和名字读出来时会混作一堆(如:eva an) 2 独特 只有那些不寻常的名字才能在人群里脱颖而出。 3 亲戚和朋友. 在国外,许多父母以他们的父母,亲戚,和亲密朋友的名字给自己的孩子取名。的确,这些人的名字是很好的源泉,可以考虑。 4 意思 如果你名字的意思是“英雄的女儿”,那么我想没有人会恶待你的。 5 昵称和首字母 -------------------------------- 英语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 George 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上述教名和中间名又称个人名。 现将英语民族的个人名、昵称和姓氏介绍如下: I. 个人名 按照英语民族的习俗,一般在婴儿接受洗礼的时候,由牧师或父母亲朋为其取名,称为教名。以后本人可以在取用第二个名字,排在教名之后。 英语个人名的来源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 采用圣经、希腊罗马神话、古代名人或文学名著中的人名作为教名。 2. 采用祖先的籍贯,山川河流,鸟兽鱼虫,花卉树木等的名称作为教名。 3. 教名的不同异体。 4. 采用(小名)昵称。 5. 用构词技术制造新的教名,如倒序,合并。 6. 将母亲的娘家姓氏作为中间名。 英语民族常用的男子名有:James, John, David, Daniel, Michael, 常见的 女子名为:Jane, Mary, Elizabeth, Ann, Sarah, Catherine. II. 昵称 昵称包括爱称、略称和小名,是英语民族亲朋好友间常用来表示亲切的称呼, 是在教名的基础上派生出来的。 通常有如下情况: 1. 保留首音节。如 Donald => Don, Timothy => Tim. 如果本名以元音开头, 则可派生出以'N'打头的昵称,如:Edward => Ned. 2. +ie 或 -y 如:Don => Donnie, Tim => Timmy. 3. 采用尾音节,如:Anthony => Tony, Beuben => Ben. 4. 由一个教名派生出两个昵称,如:Andrew => Andy & Drew. 5. 不规则派生法,如:William 的一个昵称是 Bill. III. 姓氏 英国人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只有名而没有姓。直到16世纪姓氏的使用才广泛流行开来。 英语姓氏的词源主要有: 1. 直接借用教名,如 Clinton. 2. 在教名上加上表示血统关系的词缀,如后缀-s, -son, -ing;前缀 M'-, Mc-, Mac-, Fitz- 等均表示某某之子或后代。 3. 在教名前附加表示身份的词缀,如 St.-, De-, Du=, La-, Le-. 4. 反映地名,地貌或环境特征的,如 Brook, Hill等。 5. 反映身份或职业的,如:Carter, Smith. 6. 反映个人特征的,如:Black, Longfellow. 7. 借用动植物名的,如 Bird, Rice. 8. 由双姓合并而来,如 Burne-Jones. 英语姓氏虽然出现较教名晚,但数量要多得多。常用的有:Smith, Miller, Johnson, Brown, Jones, Williams. IV. 几点说明 1. 较早产生的源于圣经,希腊罗马神话的教名通常不借用为姓氏。 2. 英国人习惯上将教名和中间名全部缩写,如 M. H. Thatcher;美国人则习惯于只缩写中间名,如 Ronald W. Reagan。 3. 在姓名之前有时还要有人际称谓,如职务军衔之类。Dr., Prof., Pres. 可以用于姓氏前或姓名前;而Sir 仅用于教名或姓名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