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和土地属于你父亲的那部分份额,无遗嘱的情况下,归你和你养母继承(平分)。你叔叔的儿子无继承权。 1、我国《婚姻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这一规定说明,合法的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与养子女之间,就具有了亲生父母与子女间同等权利和义务。 2、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人中的子女包括养子女。 至于已经形成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应注意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双方虽未办理收养的法律手续,但存在抚养教育、赡养扶助的事实; (2)双方以父母子女相称,亲朋也知道他们是养父母子女关系; (3)养子女与其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已经消除。具备以上条件的,才能互相继承。 3、如果你父亲没有遗嘱,那么第一顺序继承人(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均分这部分份额。 4、在我国广大农村,宅基地的管理从理论上来讲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使用制度。即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但公民可以依法取得对宅基地的使用权。 宅基地作为特殊财产,虽然不能以一般财产的继承方式来继承,但是可以依法取得对该宅基地的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3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5、你可以申请当地政府确认对该宅基地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 具体程序:继承人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原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相关产权证明材料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的地籍管理部门申请,经现场踏勘和核实有关情况属实后,土地管理部门会代表同级人民政府向继承人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土地使用权证》。 村民委员会无权收回房屋和该宅基地的使用权。村民委员会依法行使集体土地管理权和公民依法行使集体土地使用权并不冲突。
土地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宅基地就是县政府审批、批准,以后随时可以重新审批,与继承没有关系
农村的房子属于集体所有,可以继承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但从条件来看,有一定差距,相信女孩父母不会赞同; 但是,感情的事情,很难说; 如果男孩工作能力不错的话,对女孩好的话,也应该会幸福吧; 不过,大学本科,将来在农村能做什么呢,毕竟农村机会少,如果可能还是来城市更有发展前途吧 。
现实经济问题啊 打败了多少无辜的有情人啊···
是真的!独生子女不一定能继承父母的全部房产!因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除了子女还有配偶和父母!也就是说如果你爷爷奶奶和外公外婆在世的话,他们是和你共同继承房产的!独生子女要想全额继承房产,可以让父母提前订立遗嘱给子女或者提前买卖赠与给子女,如果走法定继承的话,可以让其他的法定第一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希望能帮到你!
我亲戚是过来人,城市人嫁给农村人,怎么说呢,勤快倒是了,但是总会有人来找你帮忙,你的生活总是会被打扰,就是他的那些亲戚,还有每次过年都是你出大头,别人来玩也是找你请客,这些是80年代的事了,不过我也是男人,我估计都差不多,除了那条勤快,现在的人可不会这样了,奉劝你一句话,两个人的结合不是两个人的事,是两个家庭的结合,甚至是两个家族的结合,最好能找一个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差不多的,文化水平也差不多,简单来说就是要有互相欣赏的地方
加妻子的名字不用交税,100元/件的住宅土地办证费用就好,具体需要提供什么资料以及办理时长可以咨询下当地的县国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继承。 姐姐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