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矛盾纠纷化解方案

  • 如何化解医疗矛盾纠纷

      一、 医患协商:双方认定后应经过公证或担保发生医患纠纷后,医方要立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与患方一起做好现场实物、病历资料、诊治记录等材料的封存工作,主动向患方及医方当事人了解详情,弄清患方的意见及要求,缓解紧张的冲突气氛。如果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医方应劝说患者家属进行尸检。医疗机构在提出尸检时,应当树立证据意识,应当书面向患方提出,并要求患方出具书面意见。其次,在进行全面调查之后,调查组应提出正式的意见,而且要尽量取得调查组成员内部的统一,指定专人向患方说明和解释,切勿多人参与,以免措辞或言语不一,引起患方猜疑。在向患方说明时,言语表述要婉转而明确,绝不可含糊其辞。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及其家属常常会多方咨询或查阅有关的医学专业知识,他们试图从医方的解释说明中找出存在的漏洞和矛盾。在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时候,医院要制作和解协议书,协议书应载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原因、双方共同认定(含认可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的确认)的医疗事故等级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并由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名。对于赔偿数额较大,有潜在变故的纠纷,应通过公证或担保等形式以强化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二、 行政调解:一旦达成协议“毁约率”低行政调解是指在医疗纠纷发生后,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在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居中调解,解决医疗纠纷的处理方式。医患双方经过协商解决不成,对医疗纠纷的定性和处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向当地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鉴定结果来主持调解。由于行政调解是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医患双方达成协议后,往往执行比较顺利,“毁约率”比较低。但由于患方一般认为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医院的主管部门,在处理纠纷中会偏向于保护自己的医护人员和维护医疗单位的经济利益和声誉,因此容易产生对行政部门调解的不信任,从而会导致医疗纠纷调解的不顺利,甚至会给医疗纠纷的解决带来麻烦。三、 医疗诉讼发生医疗纠纷后,如患方不想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对调解结果不满意,患方可以通过医疗诉讼的方式解决。患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后,医院只能做好应诉的准备。应诉:冷静应对 注意证据保存医院接到法院传票时往往会产生抵触情绪,这无助于医疗纠纷的解决,医院应以正确的态度、积极的心态配合应诉,把审理案件的过程看成是澄清事实的过程。同时,医院要妥善保存有可能用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庭审的各项证据材料,并做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答辩的准备。举证:增加证据权威性选择最有利的举证内容在举证过程中,医院可以让本单位经验丰富的专家参与对专业问题的说明,也可以聘请外单位更高规格的医学专家参加,只要经过充分的准备,举证的过程对于医疗机构来说并不困难。在陈述举证内容时,医方要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证据。如医方有明确且有利的鉴定结论,则提供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即可完成举证责任。人民法院委托进行的鉴定结论,其法律效力要高于当事人自行委托的鉴定结论。如果没有经过鉴定,或者结果对医方不利,只能进行病历举证,但病历举证往往难以达到举证的效果,最终仍需依靠相对强大的鉴定证据。抗辩:多角度抗辩抗辩的过程是反驳原告诉讼理由的过程,医院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抗辩:1.强调医疗事故争议及侵权诉讼的时效性,或者强调原告不具备主体资格。如:死者家属拒绝尸解超过48小时;患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身体受损时间已超过1年;患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等。2.强调诊疗措施的必要性、合理性、安全性,说明医方已尽到应当注意的义务,不存在过失和违法行为。3.强调医疗行为与原告的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说明原告的损害后果虽因医疗活动引起但并非过失的医疗行为所致。4.强调患者病情的严重性、危险性及时间的紧迫性,说明病情发生发展的不可预见性、外界力量的不可抗拒性。5.强调原告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不配合诊治的情由。6.强调因原告侵犯医务人员的人格权利或扰乱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导致诊疗活动无法正常开展。7.利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免责条款进行抗辩。在医疗实践中,医务人员只能做到精益求精,不可能万无一失。随着人们对医疗服务的要求提高,医疗纠纷也呈上升趋势。医院出现医疗纠纷关键在于如何应对和解决,并找出引发医疗纠纷的原因,避免在以后的工作中再发生类似的问题。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方应尊重事实、分清责任、依法办理,对于无理取闹、寻衅滋事者决不能一赔了之,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利益。

  • 关于如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思考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明了方向,要求我们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更加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下面,笔者就如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作一些探讨。在新的形势下,面对经济、社会、政策、思想观念等方面的不断变化,探索如何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途径和怎样提高矛盾纠纷调处化解能力,已成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解决突出问题的迫切要求,如何有效化解层出不穷的矛盾纠纷,这是摆在我们党政领导面前的重大课题。最有效的途经就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制度,创新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整合各方面力量,综合运用经济、教育、行政、法律、政策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调整利益关系,努力维护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一、要加强领导,健全制度,创新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长效机制(一)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维护社会稳定领导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加强防范工作责任落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十项制度》,建立受理登记、按期办结报告制度,力求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报告、早调处、早解决,防治漏调失控,造成矛盾激化。(二)全力做好边界稳定工作。要牢固树立边界稳则全乡稳,边界安则全乡安的思想,着重实行周边关系联谊、工作联动、情报联通、矛盾纠纷联调、治安联防、文化联办、责任联究等七大工作机制,依法妥善调处涉及边界及其它生产生活的矛盾纠纷,确保边界和谐稳定。(三)建好六项工作制度。一是要建立定期研究制度。对今后涉及到边界、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草原土地水事、邻里团结、家庭矛盾纠纷、农牧民打工工资拖欠等方面影响乡村稳定的问题都要进行预测分析,研究防范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二是要建立定期排查和挂牌督办制度。村级要坚持每月、乡级要每季度召开一次治安形势分析暨重点矛盾纠纷交办会,对排查出来的重大矛盾纠纷实行层层挂牌督办。三是要建立公开接访制度。乡村每周确定一名领导实行公开接访,公开接待来访群众、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从而形成上下畅通的信访渠道。四是要建立民情访视和信息报告制度。村干部、驻村干部和综治信息员通过走村入户,及时发现存在的不稳定因素,以民情报告单的形式逐级上报,设立台帐,挂牌销号。五是要建立联动调处制度。对涉及重大矛盾纠纷整合力量进行调处,形成联防联调联动的大调处机制。六是要建立责任查究制度。对矛盾纠纷突出、排查调处不利、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究责任。(四)创新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依托便民服务代理中心(室、点)、建立乡综治中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片综治室和村矛盾纠纷调解室,构建乡综治中心(综治、司法、派出所、计生站、国土资源所、民政、社保、安检等)片综治室(便民服务代理室)村委会调解委员会(调解室)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形成矛盾联调、治安联防、警务联动、问题联治、平安联创的大综治工作格局。前提是要制定完善好《便民服务代理中心(室、点)、工作规范》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好信访工作首办(问)责任制、四定三包(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包调查、包处理、包稳定)责任制和五个一(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工作要求,真正把责任落实到村、到单位和人,明确包案领导,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办理,切实抓好协调落实,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要整体联动,规范运作,努力搭建人民调解工作的平台(一)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我国基层解决人民内部纠纷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及时发现纠纷,迅速解决争端、防止矛盾激化,预防减少犯罪,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所以,要建立以乡调委会为纽带,以村调委会为基础,以便民服务代理中心(室、点)为依托,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统一指挥、密切配合的立体防范调处体系。通过整合各种力量资源,形成党政统一领导,综治牵头协调、各级组织积极配合、综治中心具体运作、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贯穿、相互渗透。遇到纠纷时,既是调解员又是司法宣传员,群众容易接受,同时签署的调解协议也具有法律效力。(二)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法律、法规和业务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在调解过程中,坚持情理法多管齐下:以法服人、以情动人;向当事人解释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结合纠纷的情况,阐明道理,促使当事人相互理解,从多角度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使得大量的信访问题和矛盾纠纷在依法调解中得到解决;矛盾争议在和风细雨调解中得到化解;民间恩怨在耐心细致调解中得到和解,这些成为解决信访问题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主要途径。三、要把握原则,注意方法,有效化解各种矛盾纠纷1、深刻认识矛盾纠纷,做到三个弄清。一要弄清矛盾纠纷的态势。即弄清矛盾纠纷的新老大小、个体群体、涉及范围、轻重缓急、风险程度等。二要弄清矛盾纠纷的成因。即弄清矛盾纠纷由何而起,是决策失当、政策欠帐、处事不公、工作不细,还是执法违法、司法不公、贪污腐败等。三要弄清矛盾纠纷的性质。即弄清矛盾纠纷是经济利益还是政治权力的诉求,是当事人合理或不合理诉求自主善意的表达还是受制于人的非法表达,是对抗性矛盾还是非对抗性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还是非人民内部矛盾等。弄清这些,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前提和基础。要做到三个弄清,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调查研究,深刻剖析内因,透过现象看本质,把矛盾纠纷的诱因、成因,发生、发展的来龙去脉全部呈现出来。唯有这样,才能心中有数,掌控大局,因势利导。2、主动直面矛盾纠纷,做到三个应对。一要笑脸应对矛盾纠纷。心态决定成败。怨天忧人不仅无济于事,反而常常坏事。对矛盾纠纷,既不能小视,也不能害怕,更不能回避,应视矛盾纠纷为考验、为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和文明进步的积极因素,以良好的心态、战胜的信念去迎接。二要适时应对矛盾纠纷。识时务者为俊杰。俊杰必然尊重事务发展的规律,研究矛盾运动的过程,根据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激化的情况,恰到好处地作出什么时候出手、由谁出手处置的决策。三要有备应对矛盾纠纷。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化解矛盾纠纷也不例外。化解矛盾纠纷,要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坏处着想,好处努力,既要研究合理诉求的解决办法取信于人,又要制定不同时期、场合事态发展的处置预案,作到有备无患。3、对号化解矛盾纠纷,做到三个不得。一要上下对号不得越级。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强化层级管理意识,处理好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上级组织和领导要相信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尊重基层的意见、发挥基层的作用,既不能撒不管又不能管得太细,更不能见风是雨、动则训斥;特别是对那些越级无理或恶意的诉求不能随意作出一些模疑两可的批示,否则会挫伤基层同志的积极性,使其要么不履职尽责、过分依赖上级,要么无所适从或产生逆反情绪。同时,对那些属政策法规层面、突破管辖范围,下级无力化解的矛盾纠纷,如涉军群体的问题、库区移民的问题等,上级应抓紧研究解决办法,不能拖,更不能一推了之。二要分类对号不得错位。坚持分类管理的原则,强化系统管理意识,处理好条块之间的关系。凡是条条发生的矛盾纠纷,属地党委政府应责成职能部门切实负起责任,督促指导在系统内设法解决。条条犯病块块吃药,矛盾纠纷是化解不了的。三要权责对号不得包办。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权责对等意识,处理好纵横交织的关系。矛盾纠纷往往上下关联、条块交错,指望哪一家发挥作用不可能有好的结果,必须统一协调、整合资源、上下联动、条块联动,法定职能职责的牵头单位应主动作为,党委政法委在牵头协调政法各家化解涉法涉诉矛盾纠纷中更应首先作出表率。4、多法和解矛盾纠纷,做到三调结合。一要加强人民调解。人民调解是最便捷、最廉价、最有效的调解。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把党的群众路线贯穿化解矛盾纠纷的全过程。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做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组、社区。要选准用好人民调解员,把威信高、口才好、群众信得过的人吸收进调解队伍,尤其要注意发挥德高望重的老同志的作用。二要加强行政调解。行政调解是实践执政为民的有效途径,而且有资源、有平台、有必要。要强化行政调解的意识,强化行政调解的责任,强化行政调解的绩效引导,着力培养一批懂政策、通民心、会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的公务人员。三要加强司法调解。司法调解是司法为民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实现社会主义价值观,减轻诉累,减少对抗,增加理解,提高民事责任的履行能力;有利于促进人民内部的团结,维护家庭以及邻里周边的和睦稳定;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政法机关要不断深化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从根本上扭转重判决轻调解的习惯做法,自觉做到先调后判、调判结合,力求案结事了。同时,还要注重三大调解、仲裁调解的对接联动,确保调解工作的规范、有序、高效运行。只要我们能够带着感情、带着责任,真正做到执政为民、尽职尽责,以心换心讲情理,深入浅出讲道理,义正严辞讲法理,一视同仁讲公平,把解决思想情绪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就没有化解不了的矛盾纠纷。5、源头治理矛盾纠纷,做到三制联动。一要推行矛盾纠纷预警制。坚持矛盾纠纷的三项排查研判制度,即自下而上、条块联动、一月一次的定期排查研判制度,敏感期、特别防护期、重大节会活动等重点时段前的集中排查研判制度,针对群众性事件隐患、苗头以及发生过群体事件可能出现反复的矛盾纠纷问题的专项排查研判制度,将每一起矛盾纠纷的问题诱因、人员规模、牵头人物、事态变化、事发地区、涉及部门、调处情况等记录在案,按照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分级纳入预警处警台帐管理,逐一督办销号。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畅通信息渠道,及时发现和收集内幕性、预警性信息,及时调整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立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之中。要特别注意防止形成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不良导向。二要推行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按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要求,在重视决策的可行性论证的同时进行不可行性论证,在出台解决矛盾纠纷对策的同时防止引发新的矛盾纠纷,建立预防激情决策、盲目决策尤其是损害群众利益决策的工作规则,把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稳定观和正确的政绩观,落实到行政决策的全过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三要推行引发矛盾纠纷责任追究制。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所付出的代价,既要算行政成本帐、经济损失帐,又要算政治、社会负面影响帐。

  • 乡镇综治维稳不稳定问题矛盾纠纷化解方案

      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把各类矛盾纠纷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是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一项治本性措施。我镇要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注解决得好”的要求,每周进行一次不稳定因素排查,每逢特护期,启动“全面排查、一天一排查、一周一汇总”专项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摸排不稳定因素,力求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可能影响稳定的矛盾纠纷和重点人员进行逐一梳理登记,分门别类做好台帐。加大调处力度,注重调处时限和质量,防止推诿扯皮,防止矛盾激化,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确保问题及时解决,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对各类上访群体和涉法涉诉、信访老户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调处。

  • 二五八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框架(机制)是什么

      就是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多元化就是多部门、多方位的。

  • 为什么特别强调用调解的方法缓解化解矛盾纠纷

      事例:清官难断家务事。调解村民的家务问题是一件老大难的事,但胜天村村干部远不怕。本村2组村民王某家院子正前面是老亲王队长家的自留地,因两家多年前对此自留地有过私下交易,后又不知是何道理双方作罢,如今又是正值土地增值,双方各持己见,都说是自己的地。所以虽说两家带有亲戚关系,但为了这块自留地是吵的不见天日,打的不可开交。最后双方闹到村委会,都说要打官司,讨公道。村主任张巧根了解该事后,立即和双方到现场查看,所谓口说无凭,主任要求两家都拿出房产证,用事实说话,并详细听了双方对该自留地的说法。在明确矛盾根源后,村主任抓住核心对症下药,通过几天努力,说服双方心平气和的坐到桌子面前,把问题摆到桌面上谈,并详细地把两家的宅基地情况都做了讲解,针对中间对自留地交易一事也说的明了,后在司法同志的公正下,证明了该自留地的归属问题,双方都心服口服。但村民王某和邻居王队长对自留地是一个想买,一个想卖的事实也做了说明,但事后究竟如何交易,交易额的高低都不在村委会的权利下,由双方自行协商处理。需要的话,可以把双方交易一事写成书面材料,村委会做工作。双方对此处理都满意。如此一来不但帮助村民尽快实际解决问题而且省了打官司这即繁琐又花销大的吃力事情。事例:本村17组两家姓沈的村民是邻居,甲、乙两家并排的各自都住着两层楼共4间房的房子内,由于甲家上上下下三代人,人口多,房间不够,住在老房内显得拥挤,就想再建新房,但苦于没地基。考虑到甲家和乙家还有2间老土坯房,但中间是共用一个梁柱的,所以不堪一击的老土房无论拆了那边一间另一间就要垮掉,矛盾就这样滋生了。沈甲因要造房想拆,而沈乙拆了没啥用处就不想拆,还说一旦甲拆还不能弄垮他家的那间。后来甲找到村上,村干部的态度明确,认为乙家的做法不妥,于是村干部到乙家劝说,要求乙家能同时拆房或不拆的话,房子可能坍塌的事实不可避免。经过数次劝说,晓以利害。但就是不同意,不退让。无奈之下,村委叫甲向司法求助,请求司法处理。得知司法要来,乙家反过来请求村干部帮忙调解,要私下解决,不想把事情闹大。碍于两家真的要司法来解决,两家可能会成仇人,所以我们趁机让甲不要申请司法,私下解决。最后,在村干部的调解下,乙家答应甲家:我们不同拆,但你方拆后我方的那间土坯房塌不塌都与甲方无关,若是塌了愿意协助处理砖块,以便腾出甲方应有的地基造房。就这样,一场即将发生的令人难堪的司法官司化解了。我们

  •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分析怎么写

      20xx年我镇综治办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以“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等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平安浩山”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紧紧围绕维护社会政治稳定这个大局,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社会稳定。现将我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成效   今年来,我镇继续加大在企事业、行业、区域性组织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调解组织的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由综治、法庭、司法行政等有关部门参与的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机构及工作机制。通过横纵网络的完善,全镇化解处置重大矛盾纠纷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据统计:今年来,全镇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73起,调处73起,调处率达100%;其中人民调解73起,调处成功68起,调处成功率达95%。   二、主要做法   (一)完善协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问题依法化解   1、加强组织协调,落实领导保障。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综治领导责任制和“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镇综治委每季度定期召开社会稳定分析会,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程,专题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分析例会,认真研究分析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把握矛盾调处工作的主动性,促进基层社会的安定稳定;镇人调办根据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深入各村了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面对面的指导,加强检查和督促,确保纠纷问题得到落实。   2、规范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一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工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及开展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根据区综治办和区人调办专门下文对未结纠纷进行任务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五定”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对全镇各村调解人员进行重新摸底登记,镇定期召开月例会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发挥村信息员的作用,随时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动向,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各村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   3、落实工作制度,促进调解规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我镇实际,规范了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内容,上墙公示牌的规格、标准,调委会的“五簿两册”,调解文书格式,统一刻制调委会印章。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纠纷排查、纠纷登记、纠纷回访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了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建立了人民调解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例会制度、矛盾纠纷月专报。我镇根据区人调办的要求,针对各村的实际,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预防机制,严格落实例会制度、调处责任制、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二)务实创新形式,推进纠纷化解工作新发展   1、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工作。我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建立以人民调解员为骨干,扎根基层的普法宣传队伍,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又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把化解纠纷问题放在预防矛盾纠纷发生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通过开展生动直观的法制宣传,运用广播、宣传车、墙报等各种媒体宣传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作用,分发有关法律常识材料到全镇各村,加强了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起到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三是在镇党委、政府重大政策出台前后,有针对性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工作的落实。   2、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今年来,我镇针对结合重大节日、阶段中心工作,全面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各村各调解组织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排查调处久调不决的纠纷积案,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发性的重大、疑难纠纷,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或发生群体性事件,有力促进社会的稳定。一是围绕热点问题开展排查调处。在开展全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中,各村调解组织把工作重点放在影响农村稳定、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问题上,及时调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农村的安定稳定。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化解重点难点纠纷问题。各村调解组织立足本职,在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民间纠纷的同时,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各种类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化解了大量城镇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旧城改造等突出矛盾纠纷,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地方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河市镇针对本区域征地、城镇改造易引发群体性纠纷的特点,实行镇领导分片,干部挂村的办法,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加强排查、掌握信息,及时化解,实现了征(拆迁)量上升,上访量下降的目标。三是围绕经济发展主题做好生产经营纠纷化解工作。镇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劳资问题、工伤赔偿、工程款拖欠等纠纷问题的整治力度,及时化解经济类纠纷问题,有效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当地经济健康发展。   3、开展“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为切实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推动全镇人民调解工作上新台阶、新水平。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的实施方案》和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十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和部署, 镇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了“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工作方案,以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作用为核心,以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为重点,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措施为主线,深入扎实开展“百千万”人民调解示范活动。   同时发挥司法行政职能,积极开展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和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各项工作,推进村居民主法治建设进程。   (三)加强队伍建设,推进调解理论水平新发展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造就一支思想素质高、业务知识精、工作作风硬的调解队伍,是有效开展调解工作的保障。今年来,我镇依托河市法庭建立人民调解培训基地,聘请2名经验丰富的法官和专业律师担任人民调解培训常年客座讲师,制定人民调解工作培训远景目标和短期计划,健全调解工作培训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综治协管员、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继续完善调解员参加法院审理旁听、典型案例分析、调解格式文书制作评比等制度,通过各项制度的落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   2、加强信息报送,畅通业务交流渠道。充分利用区局提供的现代办公资源,以电子文档的方式报送工作信息,缩短信息收集周期。同时,积极畅通对“上”和对“下”两条渠道,对“下”通过加强与各村信息员的日常沟通,了解相关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指导;对“上”主动了解上级信息编发要点,促进我镇及时掌握调解信息,交流工作经验。   三、明年工作思路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中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全力构建和谐洛江。一要健全人民调解培训长效机制。定期组织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培训;二要深化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建设。积极吸收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建立一支懂法律、懂政策、知民情,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专兼职相结合的高素质的人民调解员队伍;三要继续加大行业调委会建设。全面铺开在企业、学校及行政执法机关内部设立调解组织工作,进一步构筑大调解格局。

  • 怎样化解和父母之间的矛盾

      我认为 对父母首先要尊重,在尊重的前提下沟通。孩子都有逆反心理。因为少年们虽开始有了独立的自我意识,但还很不成熟,时常通过与别人不一样来体现自我的力量,为反抗而反抗。另外因为自己也感到自身的变化很大,心中又不十分清楚是怎么回事。这时候却不想让别人看出这种矛盾与困惑,不希望和家长或老师交流。其实父母的心情和你们一样,也是矛盾的。你们有了自己的主张,更有力量了,他们当然高兴。可这主张是什么?对不对?他们并不知道,心里没底当然担心你们,于是就多加盘问。孩子和父母都面临着考验。所以,你就要和父母进行必要的沟通。首先,你们要主动与家长沟通,汇报你们在学校的情况,聊聊自己的感受,不要等到他们问时才说。这样可帮助他们了解你们的情况,了解了才不会误解,也不必费心猜测,这才有可能使他们对你们放心。当然也用不着无休止地询问你们了。对一些问题的看法,既要明确表明自己的想法和原因,也要聆听家长讲他们的看法和理由。心有意见,闭口不说,赌着气去按家长说的做,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而因为固有的偏见或反感而不肯听家长的意见,是不礼貌、不明智的行为——拒绝接受多种信息嘛。同时也要做些家庭中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 如何有效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不知道是什么情况

  • 如何做好完善"三调联动"工作体系,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A              健全完善“三调联动”机制 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三调联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已运行多年,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建设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当前“三调联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运行及作用发挥情况仍不能乐观,当前各种调解主体单打独斗的局面仍未改变,三种调解方式相互协调配合、“无缝衔接”的局面仍未形成。   一 、近几年民事纠纷概况   (一)从纠纷类型来看,农村传统纠纷仍占主要地位。农村新的矛盾纠纷的类型也逐渐增多,如宅基地纠纷、地企纠纷、合同纠纷、劳务、劳资纠纷也不断增多。   (二)从纠纷主体来看,个人与企业、村集体组织之间的纠纷呈上升趋势。   (三)从纠纷争执的动因上看,除利益之争,大多纠纷搀杂感情因素。   二 、“三调联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运行现状   目前,法庭、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村民调组织在纠纷的解决中占据主导地位。   (一) 法院诉讼调解——民事纠纷解决的主渠道。   (二) 人民调解——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主力军。   (三)行政调解——社会治安矛盾调处的常规机制。   三、 “三调联动”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三调联动”矛盾纠纷解决体系解纷效率不高,过于倚重诉讼解决纠纷的观念一时难以改变。尤其是“三调联动”多元化纠纷调处机制尚未形成合力,各部门之间缺乏充分的配合联系,不能完全及时、有效的回应社会和群众的需求。   (一)法院受案压力增大与非诉纠纷解决功能弱化。基于诉讼审判在社会公力救济途径中的核心地位,近几年来大量的案件不断涌进法庭,在法官人数有限的情况下,法庭审判压力逐步加大。与此形成对比,由于人民调解组织存在培育与发展不平衡,工作人员素质不高,调解规范和程序过于随意,调解协议效力缺乏必要的执行力导致的社会公信力不足、缺乏当事人信任等问题,纠纷解决总体数量徘徊不前,未能充分发挥对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替代补充作用。   (二)诉讼自身存在的弊端限制其在纠纷解决体系中主导功能的发挥。表现为:第一,诉讼解决纠纷成本高、周期长和刚性化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诉讼途径的不畅和阻滞。第二,诉讼调解形式的单一降低了调解的灵活性和效果。实践中某些案件机械套用一贯的调解模式,调解集中于当事人到庭法官宣布开庭后至判决以前阶段,未能依案件具体情况灵活适用于诉讼过程的各个环节或者置于诉前和开庭前,调解成功率难有大幅提高。   (三)“三调联动”的纠纷解决机

  • 如何巧妙化解夫妻矛盾

      在争吵中切莫提对方的弱点,或揭对方的短处,也不要扩大争论的范围和算旧账,否则只会使矛盾激化,甚至导致感情破裂。争吵后,任何一方不应因此离家出走,一去不回,这样会使夫妻关系更加变僵。如果两人经常闹矛盾大家就要互相反恩一下是不是自己做得不够好,多自我检讨,极大可能和八字也有一定的关系,可以发下你们俩的出生日期帮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