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 如何运用法制思想和法治方式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一)持续保障改善民生。各级党委、政府应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和 化解矛盾纠纷的治本之策,强化源头防范。要持续关注并切实解决与民众日常生活直接相关的问 题,要把财政更多地投向民生领域,并把保障改善民生作为政绩考评的重要取向,构建政府、社 会、民众相结合的考评机制,确保将保障和改善民生落到实处。各级政法部门应依法查处民生领 域的职务犯罪,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对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资关系等领域的突出问题, 要积极提出政策建议,推动完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制度机制,预防减少利益冲突。     (二)着力打造法治政府。政府应遵照法治精神,运用法治方式,在法治化轨道上行使公权力, 以法律的公信力保障政府的公信力,以法律的执行力提升政府的治理能力。要坚持科学决策、民 主决策,对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严格执行专家论证、风险 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确保不因重大决策、重大事项的出台引发影响安定稳定的问题。要加 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教育,严格依法办事,明确责任主体和权力运行流程,提升各级领 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依法预防化解矛盾。法治是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最权威、最长效的手段。各级党委、政府 在处理矛盾纠纷和解决信访问题时,应当坚持法律思维、坚守法律底线,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 依法依政策解决到位,但对于寄希望于“大闹大解决”的错误思想要坚决纠正,绝不能为保一时 平安,乱承诺、乱开口子或突破政策、法律底线,确保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对于进入法 定渠道的矛盾,司法、执法部门应严格依据事实、法律,不偏不倚、公开公正处理,通过依法化 解矛盾的实际效果,让群众信服法律,自觉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依靠法律手段解决纷争。要 加强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把法律作为规范自身活动的基本准则,依法、理性地 反映自身诉求。政法部门对于为实现个人目的,甚至合法诉求解决以后,仍然无理取闹甚至聚众 滋事,构成违法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责任,树立法治权威。     (四)依法构建体制机制。要着力构建对群众利益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畅通群众利益协调、 权益保障法律渠道,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 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以吸 引更多人通过法定渠道解决利益矛盾。在此基础上,发挥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组织、基 层群众自治组织在畅通和拓宽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方面的作用,并依法按政策妥善处理群众合理诉 求。要不断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形成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机制,及时有效地把矛盾化解在 基层、在萌芽。

  • 浅谈如何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通过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能使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和实际困难得到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得到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突出矛盾纠纷的工作基础得到夯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保持信访总量,使群体性事件持续减少。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强化措施,深入排查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一)排查重点。从单位的实际出发,把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做为排查调处的重点:土地承租、财务公开、区收区支、风险理赔、各种救济等群众反映敏感问题全部做到公开。(二)明确责任。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解决。民事纠纷调解工作中,调委会充分发挥其作用,以预防为主。做好调解工作,可使社会稳定,避免不少民事纠纷的扩大,真正发挥了调解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二、多措并举,综合治理,集中化解各类突出矛盾纠纷。(一)切实加大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力度。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党支部领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三种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体系。(二)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和困难。高度重视,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诉求事项,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而且能够解决的,落实责任单位,限期督办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可以逐步变通解决的,做好面向群众的沟通工作,取得理解和信任。(三)强化法制宣传。加大对《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力度。要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利益的同时,坚决依法维护正常的上访秩序和社会秩序。(四)多方参与,形成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的强大合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老教师和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同志参与社会矛盾的化解工作。三、注重源头治理,从根本上减少各类矛盾纠纷的发生。(一)建立预防机制,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坚持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预防上,工作中,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生情况、特点和规律,积极预测,超前防范,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做到预防与化解纠纷相结合。(二)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创造必要的条件。有专职调解委员会主任、调解室、有调解例会和调解记录、有纠纷登记薄。动员组织党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争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或未萌状态。五、完善机制,确保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把排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一把手的重要议事日程,党政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亲自主持研究重大疑难信访事项,认真接待信访群众,切实把矛盾纠纷工作做好。(刘贞)

  • 如何做好新时期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社会矛盾多发易发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如何正确认识转型期社会矛盾的类型和性质,正确把握其发展规律及特点,正确选择化解社会矛盾的路径和方法,从而取得最佳的社会效果,是我们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   一、当前社会主要矛盾的类型   处于转型期的社会矛盾,可以说覆盖领域广泛,涉及门类众多。比较受关注的有劳资纠纷、征地补偿、劳动就业、拆迁安置、社会安全、群体冲突等等。这些矛盾看起来五花八门,纷纭复杂,从深层次原因分析,大体上可分为四类:   第一类:劳资矛盾。近些年来劳资矛盾引发的事件频繁出现,“劳资博弈”正成为近些年来我国一些地区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的焦点。其实,劳资矛盾是市场经济最本质的矛盾,在中国出现并不意外。从一定意义上说,这是中国经济社会转型的“必经之痛”。《劳动法》在很多私人企业、建筑行业、服务业等领域还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特别是农民工这个群体在很多时候尚不能运用《劳动法》来保护自身权益,往往采取“停工、拦车、跳楼、闹事、上访”等极端途径来引起领导、社会的关注来解决自己的切身利益。   第二类:官民矛盾。官民矛盾历来是社会矛盾的重要组成部份,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只是不同时期、不同背景下的程度有所不同。我们党执政前后,在官民关系、干群关系上都曾有过很好的时期,上下一心,同舟共济,在艰难困苦的条件下创造了许多辉煌。但必须承认,近些年来,官民关系受到了较大的损害,官民之间,芥蒂在增加,矛盾在扩大。主要表现在,在权力缺乏制约和监督的情况下,部分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出台一些维护本部门、本系统小集团利益的政策,损害老百姓利益,群众信访、上访、政府门前请愿等现象不断发生;部分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力行贿受贿、买官卖官,侵吞国家财产,严重损坏了官员的社会形象,致使不少人形成了无官不腐、无官不贪的极端印象;一些官员作风不正、言行不一,不关心群众疾苦,听不见群众呼声,只知道傍大款,不为老百姓办实事,严重脱离群众,失去了群众的信任,仇官现象屡见不鲜。   第三类:贫富矛盾。近些年来,我国地区、城乡、行业、群体间的收入差距有所加大,分配格局失衡导致部分社会财富向少数人集中,收入差距已经超过基尼系数标志的警戒“红线”。据联合国数据,2011年中国的基尼系数将突破0.55,成为世界上贫富差距最大的国家。中国百万美元富翁家庭达111万户,世界第三;超过1亿美元的家庭达393户,世界第八。但按世界银行每天2美元的标准,中国贫困人口依然有1亿多。基尼系数超过0.4的警戒线,就表明社会处于可能发生不稳定状态。随着近几年投机性投资行为的盛行,更进一步强化了资本财富的累积效应,加剧了贫富差距的扩大。诚然,市场经济是利益差别经济,但不能听任利益差别无节制扩大,尤其不能任其超出社会所承受的范围。否则,社会弱势群体、低收入群体的仇富行为会愈演愈烈。   第四类:阶层矛盾。所谓阶层,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划分的社会群体,每个阶层都有其独立的群体利益。勿庸讳言,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已经形成了众多利益诉求不同、社会地位不同的社会阶层,如国家与社会管理阶层、经理阶层、私营企业主阶层、专业技术人员阶层、办事人员阶层、个体工商户阶层、商业服务人员阶层、产业工人阶层、农业劳动者阶层和城市无业、失业和半失业人员阶层等等。这些不同社会阶层,在当今中国虽然都被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只有分工职业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但实际上,各阶层的社会地位、生活状况的不同是明显的,不同阶层之间的社会矛盾也是客观存在的。譬如:较高层次社会阶层的封闭性越来越强,而且正在逐渐固定化和模式化,并排斥较低层次的社会成员;社会垂直流动呈单向性特征,上下阶层之间的垂直流动,逐渐呈现向上流动难、向下流动易的现象等等。此外,在一线员工和管理者之间,垄断行业职工和竞争性行业职工之间,本地户籍和外地户籍之间,还出现了新的“三大差别”。   二、正确把握社会矛盾化解的原则   随着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的深刻变革和调整,利益主体多样化和价值取向多样化日益凸现,人们的思想活动呈现多变性和反复性,由此构成了以人民内部矛盾为主的社会矛盾的多发性、多样性和复杂性。这就要求我们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过程中,要冷静慎重,需要把握好四条原则。   一是坚持治旧控新。治旧,就是治理“旧帐”,通过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教育等手段,逐年逐步化解疑难信访积案和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努力化解老矛盾。控新,就是控制“新帐”,通过抓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善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加强群众普法教育等工作,有效防范新矛盾。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控新”作为主攻方向。   二是坚持疏堵结合。新形势下矛盾表现在内容、层次和领域各方面,往往是经济矛盾、政治矛盾和社会生活矛盾相互交织,形成十分复杂的矛盾网络。因而,维稳工作光靠堵是堵不住的,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必须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有效理顺群众情绪,防止矛盾叠加、激化。对待有正当诉求的上访群众要尊重,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和困难,不能解决的,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争取群众谅解。对于讲明政策还死缠硬磨、无理取闹的对象,要实行重点盯防、重点稳控,不能听之任之,该硬则硬,该依法打击的就依法打击,绝不能让无理访者得利。   三是坚持打防并举。立足于以打促防、以慑促防,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全力压缩违法犯罪活动空间,有效遏制命案等严重刑事案件的发生。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落实维稳工作责任制,大力推进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发生。   四是坚持专群结合。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当前公安机关肩负的压力很大,任务很重。要在充分发挥政法、综治机关在维护市区社会稳定主力军作用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市、区、街道、村(社区)各级组织资源、治安资源,形成群防合力,达到群治效果。   三、扎实推进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   社会要发展,在发展过程中,人与人之间就不可避免发生纠纷,产生矛盾。社会矛盾纠纷不解决,就会阻扰国家政治、经济的发展。因此,国家必须建立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新机制,这种解决机制应当随着社会矛盾发展的特点而不断更新,才能有效、及时地解决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稳定和谐。综上所述问题及成因,我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强矛盾纠纷大排查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书刊、杂志、媒体等阵地对基层基础大排查的重要意义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基层基础大排查家喻户晓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扬我党的优良传统——“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将排查力量深入到基层群众,让广大群众自发地、积极地、热情地参与到大排查当中。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哪里有矛盾、哪里有发案、哪里有隐患、哪里有犯罪——群众心理都有杆称。只有依靠群众的大力支持,大排查工作才能够顺利进行,才能够获得大量的信息,才能够更好的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大走访、大下访活动,倾听群众呼声,分析群众诉求,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人员吸附在当地。   2.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准确排查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各种矛盾纠纷,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前提和基础。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全面掌握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矛盾纠纷的总体情况,完善预警预测分析机制,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苗头和隐患,尤其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高度警惕,及时列入排查调处工作日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坚决防止形成现实危害。要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把地区排查、系统排查和单位内部排查有机结合起来,全方位、多层面地深入开展调查摸排,切实把各种不安全、不稳定的矛盾和问题排查彻底。要认真抓好重点区域、重点群体和重点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组织工作组深入基层,通过走访群众、接待群众来访、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和基层组织负责人会议等办法,逐村组、逐社区、逐单位进行摸排梳理,扩大排查的覆盖面,确保把已经发生和正在酝酿的矛盾纠纷一件一件搞清楚,不留盲点和死角。对于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要逐一进行登记建档,归类梳理,逐件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3.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要高度重视民生,千方百计保障民生,切实解决一批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健全由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对于排查出来的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要实行领导包案、挂账督办,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集中力量调处解决,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短期内难以彻底化解的矛盾纠纷,要积极主动地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帮助群众解疑释惑、理顺情绪、排忧解难,同时要逐一落实措施,防止矛盾积累,防止矛盾激化。   4.充分利用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要增强调解意识,坚持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手段,在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活动中进一步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引导群众互谅互让、平等协商,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消除分歧和隔阂,真正达到定分止争、息事宁人的目的。要坚持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教育引导群众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从实际出发考虑问题,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5.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活动,做到常抓不懈,及时总结基层典型经验做法,固化有效工作模式,进一步整合基层综治、维稳、调解、信访等方面的工作力量和社会资源,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着力构建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紧密协调配合、联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切实形成及时、就地解决矛盾纠纷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个平台的作用,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要努力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实现全面、动态、可持续的和谐稳定打牢基础。   6.正确处理好矛盾化解与稳定关系。解决矛盾的一个重要出路,就是大力发展经济,促进群众增收,并尽量缩小群体差距、城乡差距、行业差距等,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缓和社会矛盾。通过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解决社会边缘群体和弱势群体存在的生存危机,避免因利益结构失调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妥善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得关系,对一些可能引起社会震动的改革,一定要有保障和缓冲机制,以减少改革的阵痛和负效应。必须严格按照“区分性质、把握时机、严格依法、冷静稳妥”的基本要求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对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要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多做疏导、化解、劝阻工作;对别有用心的敌对势力、反革命分子以及严重违法犯罪分子要坚决、果断、适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   发展是主题,稳定是前提,没有和谐民主的优良环境,建设全面发展的小康社会就无从谈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就没有了根基。因而,全力推进基层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安定是一项事关全局的政治工程、民心工程,我们所有人都有一份责任、一份义务共同关心支持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让社会多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步伐。

  • 如何预防缺水

      平时多喝水,一天1L左右,根据身体状况和周身环境进行适当调整,以尿液是否为无色透明为标准,如果尿液较黄,就需要适当的补水了。

  • 请问,怎样在工作生活中化解不良情绪?

      。在日常生活中,化解不良情绪有以下简单易行的方法   一、从事跑步、骑自行车、散步、游泳等重复性、持续性的活动,是最有效的化解不良情绪的方法。一般只需20多分钟就可以使情绪得以改善。   二、吃一些爆玉米花、土豆片等食物,或是吃一些糖和巧克力,含糖较高的水果,如香蕉等,都可以起到镇静的作用,使人安宁、快活。   三、听音乐、相声,看一些喜剧小品、漫画。但要注意,听音乐时,不要一开始就听轻松、欢快的曲子,而要先选择与你不良情绪一致的曲子听,然后逐渐改换成轻松、愉快的曲子。   四、走出房间晒晒太阳,也有利于情绪改善。当然能到田野、公园去观赏山水、欣赏花草就更好了。   五、睡觉,做个好梦同样可以化解不良情绪。睡上一个好觉,第二天早上醒来,你就会感觉心情好多了。虽然不见得记清梦见了什么,但沉睡中的梦会减轻你的心理负荷,使你的心理得到调节。   生活中改善、调节不良情绪的方法还有很多,重要的是你自己,要学会并掌握调节的方法。不良情绪被化解了,心情轻松愉快了,思维障碍发生的机会就减少了。

  • 工作单位里面的矛盾纠纷事情派出所管不管里

      一般的事不会管,除非出现了严重的冲突。比如打架斗殴,有人受伤。

  • 火灾预防及处理办法

      家庭火灾预防   1、经常检查家中的电气线路,如果发现电线出现破损、裸露、老化等情况时,应及时更换;此外,应将家中电器的插座放置在远离火源的地方。   2、经常检查厨房内燃气、燃具等的使用情况。检查导气软管是否出现漏气现象、燃气灶具是否能正常使用等,定期对燃气灶、导气软管、气瓶做保养。   3、家中电视机、取暖器等家用电器也不可忽视,要经常检查它们的安全状况。如电视机周围不宜放置易燃、易爆液体等,电视机应摆放在防潮、防尘、通风的地方;不应将窗帘搭放在空调器上;各种家电不使用时,应切断电源;对有故障的家电应及时进行维修、更换或弃置。   4、经常清除厨房、灶台、炒锅及油烟排气口的油垢。   5、妥善放置家中易燃、易爆的日常生活用品。将香水、指甲油、电池、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的日常生活用品放在阴凉干燥处,远离热源、火源及阳光直射的地方。   6、不宜在家庭的楼梯口和阳台堆放杂物,安全出口最好不要上锁,要保证主要通道的顺畅。   7、给家里置办些家用灭火器、应急逃生绳、简易防烟面具、手电筒等,而且将其放置在方便取用的地方,切不可因嫌麻烦而忽视这些东西。   8、家中无人时,记得切断电源、关闭燃气阀门。   9、要在安全或指定地点燃放烟花炮竹,切忌在阳台、室内、楼道、电线杆下燃放。   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采取有效措施,灭火自救。   家庭火灾扑救小妙招   1、油锅着火时,应迅速盖上锅盖灭火,或者将切好的蔬菜倒入锅内灭火,并马上关闭灶具开关,绝不能用水灭火。   2、据《齐鲁晚报》介绍,一旦家用电器着火,应当首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等灭火,或者用湿棉被、湿衣物等灭火。   3、燃气灶具着火时,如果使用的是液化气,可用浸湿的被褥、衣物等捂压灭火,也可用家用灭火器灭火,同时要将液化气阀门关闭;如果是管道燃气,要先关闭阀门,再进行灭火。   一旦发现家中着火,切不可慌乱,要先让自己冷静下来,迅速判断火灾源头及火势情况,从而确定扑救方法及逃生路线。   家庭火灾逃生技能   1、逃生时应留心观察各方情况,及时调整逃生路线。比如,开门逃生时记得要先检查门把手,如果发现门把很热,表明火源就在门外,这时一定不能开门,要寻找其他逃生通道;如果发现烟火阻断了逃往门外的路时,应立即关门并寻找其他逃生路径。   2、浓烟弥漫时,设法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同时背向烟火的方向,尽可能压低身子,沿墙壁边缘匍匐爬行逃生。逃生时,尽可能浇湿衣服或用湿棉被、湿毛毯裹住头和身体,以免身上着火。   3、遇火灾需要救援时,应先关闭迎火的门窗,并用湿毛巾或湿衣物将门缝、窗缝堵严,以防烟火窜进室内,然后等待救援。   4、身上着火时,不要慌乱跑动,应立即向身上浇水,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   5、切忌躲到阁楼、厨房、床下、衣柜、电梯等狭小空间里。   安全无小事,我们平时在家一定要留心注意并时常检查易燃易爆物品的状况,防患于未然。

  • 最高检、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意见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深化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要高度重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通过学习进一步推动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落实。

  • 如何化解群众矛盾纠纷社区的调研报告

      一般有两种办法,一个是开放式,适用于两边都有矛盾,就是把有矛盾的人家集中到一起集中处理,问清两边各有什么诉求,有什么要求,然后去发掘矛盾的关键点,只要把这个矛盾点处理掉后面都没有问题。还有一种是非开放式,适用于单方面矛盾,比如A B两家,A家一直对B家怀恨在心,B家却没有,这个就需要单独了解问题

  • 如何从源头化解农村矛盾纠纷

      当前我们国家仍然存在着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管理方式滞后、社会矛盾复杂多样以及国际对敌斗争尖锐复杂等情况,就必须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社会矛盾是引发案件的主要因素,案件是各类矛盾发展的结果,是最突出、最严重的矛盾。以往要求政法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更多的是强调依法办案,现在进一步要求把执法办案工作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向社会管理工作拓展。因此,审判机关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把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发挥作用的重要领域,结合办案拓展和延伸审判职能,从源头上化解,从管理上预防,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