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 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远化解机制的意见

      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远化解机制的意见

  • 如何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依法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是法治社会的重要保障。《决定》提出要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完善仲裁制度;健全行政裁决制度。我们要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 如何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内容提要】近年来,我国经济实力大幅提高,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大局总体稳定。但由于我国社会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组织形式、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也使我国社会呈现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纠纷类型多样化等特点。尤其是因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分配不公、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问题引发的多样化、群体化、对抗性、敏感性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处理难度大。新形势提出新挑战,新问题产生新任务。如何服务于改革开放、社会稳定的大局,如何提高我们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建立与完善一整套合理有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构建 完善 纠纷解决机制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经济体制变革不断深化、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处于高发时期,且呈现出纠纷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纠纷类型多样化等特点,对现有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提出了新的挑战。应对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加快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体系,为社会主体和纠纷当事人提供符合他们利益偏好的、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途径,从而能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研究和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将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内涵、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现实意义、基本思路、具体措施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概述。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与传统的“一元化”化解矛盾的方式方法相比较而言的。简单地说,就是由于当前矛盾纠纷主体的多元化、类型的多元化、诉求的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的思路、方法、措施、途径等也应多元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指在一个社会中,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各以其特定的功能和特点,结成一种互补的、满足社会主体多样需求的程序体系和动态的运作调整系统。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诉讼的方式,一类是诉讼以外的方式,也即所谓的ADR。ADR是英文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的缩写,其意为“替代性(或选择性)纠纷解决方式”,最初是指20世纪逐步发展起来的各种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 现已引申为对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着的、诉

  • 每年因为口角纠纷刑事案件有多少

      很多数不清

  • 梦见死人纠纷有人帮助

      (⊙o⊙)…,这不科学

  • 村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室怎样开展工作

      熟悉村民现状,了解村民之间关系很重要。拿握农村土地政策,房屋民宅关系,占地建设,开发建设,赔偿政策了解。各类政策的基本了解。提高业务水评。村民求助后依事论事,协调。有些个案特别处理。如果要细说太多。

  • 怎样妥善处理纠纷调解与预防关系?

      在人民调解工作方针中的“调防结合,以防为主”,调和防是辩证的统一关系,既要调解,更要预防,要立足于调解,着眼于预防,在预防思想指导下进行调解,在调解工作中抓紧预防。预防工作又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预防矛盾激化,另一方面是预防新纠纷发生。要求调解人员要及时进行调解,正确解决纠纷,特别对那些有激化可能的纠纷,更要抓紧工作,积极疏导,妥善解决,切实防范。如果纠纷一时解决不了,也要稳定情绪,控制事态,避免矛盾激化。预防纠纷发生的工作做好了,消除纠纷,或使纠纷尽可能减少,这是一种最好的调解。调解、预防之间的关系极为密切,互为因果,互相促进。

  • 如何充分发挥保险机制作用,化解服务风险,促进企业发展

      通过保险创新来完善风险管理和社会治理体系的经验:   第一保险转移风险,实现政府财政资金效用最大化;   第二转变角色与规则,提高矛盾化解效率;   三是主动防范管理风险,防患于未然;   第四弥补金融服务短板,促进创新创业。

  • 如何建立信访案件办理机制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改革开放,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以来,由于市场主体和利益分配的多元化,使一些社会矛盾纠纷最终只有进入诉讼程序通过法律途径才能解决,一些败诉的当事人和一些利益没有被全部保护的当事人,特别是一些执行案件的当事人长期上访、缠诉、重访成为困扰法院工作的一个难题。 要从实践“三个代表”和“司法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深刻认识信访问题不仅长期影响法院审判工作正常开展,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法院形象,而且使法院的公信度、司法权威受到影响,只有及时的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实践“三个代表”,从行动上体现“司法为民”。设立信访调处中心,中心设在立案庭,全面负责全院的信访、接待、咨询、分流、调处工作,对来访来信逐件逐人登记造册,对应立案的诉状及时立案,当天交业务庭办理,对涉诉、涉执案件交由相应部门解决,对非诉、非执案件,需分流其它部门办理的,及时分流,需咨询解答的,当场予以解答,层层落实信访责任。   二、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一)规范信访工作日常处理机制。我们将立案庭确定为全院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综合职能部门,直接向院党组负责,党组赋予立案庭有权直接调查处理院任何一个业务庭的信访事宜,具有统一协调的信访工作职责,对重大信访问题,立案庭可直接召集有关庭室和基层法庭负责人共同研究处理意见,遇到群众上访,全院各部门要按照立案庭的意见,处理好上访问题。同时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登记、审查、办理、考评、责任追究等十余项规章制度,使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一年来,凡是到我院的当事人,不论是咨询的、上访的、立案诉讼的,都先在立案大厅登记,由专人负责接待,(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对来诉的当事人均当场引见给庭室或主办人,不能让当事人“冷落”。为此,实行了“首问负责制”,凡是当事人来院办事的,具体负责同志不在的,由其副庭长接待,副庭长也不在的,由庭长接待,庭长也不在的,由主管院长接待,主管院长不在的,由院长直接接待,从而保证了来访当事人时时有人管,事事有着落。(三)实行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制。对全院各业务庭特别是法庭管辖区域内上访的案件,由业务庭和法庭先进行处理,如未果,再由院立案庭负责处理,不把矛盾上交。(四)完善信访信息报送机制。我们建立了信访工作的信息网络,完善了信访信息报送制度,一是实行信访信息月通报制;二是紧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如发生紧急、重要的信访情况,各庭室立即要报院长;三是坚持月排查,季分析制度,每个月,院调处中心都要将全院各业务庭有无信访情况进行逐庭排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题分析,发现苗头,及时处理。(五)建立同当事人谈话、信访督办和通报制度。我院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耐心接待,认真答复。特别是对来访反映问题的均与反映人谈话,认真听,详细记,快速办,随时答。对反映的违法违纪方面的问题,组织纪检、监察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并逐一写出调查报告,回复有关部门;对当事人反映的有关业务庭及人民法庭的问题,及时与相关庭、室联系,督促处理,回复;来信反映的问题,分类归纳,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的情况适时在全院通报,进行调研分析。通过耐心的思想工作,使当事人心服口服(八)严格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了将信访率减少到最低,切实落实群众利益无小事,大力改进信访工作人员作风,严明了信访工作纪律,对敷衍推诿,行动迟缓,工作失职,造成工作被动,使群众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的视其情节,由院纪检、监察部门分别给予戒免谈话、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三、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全方位做好信访预防工作 (一)从源头上消除纠纷,化解矛盾,减少信访。 1、构筑“铁案工程”。所有案件均把好立案、庭审、裁决、送达、执行等“五关”,把案子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减少上访的源头。 2、狠抓执行“双无”。健立、健全、规范了执行机构;将法警大队同执行庭合署办公;充实执行队伍,推行了执行工作审查、执行命令和执行实施权的分离;实行执行工作警务化;制定了被执行人财产及收入状况申报制度,举报被执行人财产及下落奖励制度,对申请人实行“七审查”和执行风险“四告知”制度;加强执行艺术的研究,实行“文明执行”。 3、大力推行调解结案,缓解执行压力,弱化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矛盾,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总结出调解艺术十四法,推行竹林关法庭调解经验,多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减少了上访,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 中国为什么用改革的方式来解决社会矛盾

      因为:改革开放是当代中国的鲜明标志和活力源泉,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国的今天,也不会有中国更加美好的未来。习总多次强调: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改革开放中的矛盾只能用改革开放的办法来解决。   另外,针对我国当前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特点,我们必须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的同时,改革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中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方面,大力发展生产力,缩小贫富差距,消除两极分化,化解各类矛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和谐稳定发展的社会主义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