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 如何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1、2015年10月13日,中央深改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指明了方向。2、法院要主动与城建、卫生、交警、工商、妇联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对劳动争议、交通事故赔偿、婚姻家庭等纠纷实行横向联动调解。3、法院要与乡镇、村、居委会建立纵向联动机制,建立起村级调解、社区调解、乡镇调解、行政裁决与法院调解有机衔接的直通车,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减少诉讼等方面的优势,进一步彰显和谐司法理念。4、浙江省诸暨市由政法委牵头,司法局具体负责,组织法院、公安局、卫生局、工商局、保险公司等单位组成调解中心,统一公地点,统一人员管理,解决矛盾纠纷的效果很好。

  • 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就要完善哪些纠纷解决机制

      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意义。   进入新世纪以后,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社会公平和和谐,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新的理念和目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也随之走入视野,成为近年来理论界、实务界研究的热点。所谓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指“一个社会中多样的纠纷解决方式(包括诉讼与非诉讼两大类型)以其特定的功能相互协调、共同存在,所构成的一种满足社会多种需求的程序体系和动态系统。”这一概念的提出,主要是基于“国家主义与法律中心价值观”成为主流话语所带来的纠纷过分集中于党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而言的。   这里所说的多元,不仅是形式或方式的多样,更是面对不同的解纷需求而给予公民更多选择权利意义上的多元。一般而言,在现代社会中,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内涵包括:司法纠纷解决机制(诉讼)居于主导和核心的地位,而私人间的纠纷解决(协商)机制和社会性(包括各类共同体组织和社会团体)的纠纷解决机制,以及行政性纠纷解决机制则与其相互关联、共同存在,构成一种协调互动的关系。

  • 二五八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框架(机制)是什么

      就是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及时收集社情民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多元化就是多部门、多方位的。

  • 如何充分发挥保险机制作用,化解服务风险,促进企业发展

      通过保险创新来完善风险管理和社会治理体系的经验:   第一保险转移风险,实现政府财政资金效用最大化;   第二转变角色与规则,提高矛盾化解效率;   三是主动防范管理风险,防患于未然;   第四弥补金融服务短板,促进创新创业。

  • 如何化解社会各种矛盾

      《化解社会矛盾之略》内容包括:关于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长效机制的思考、浅谈调解优先原则在公安工作中的运用、公安行政复议工作中调解制度实务问题探究、论法院涉诉信访的制度困境及其进路选择、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之成因及对策研究等。   社会矛盾化解机制研究   地方性知识中的民间调解与权利救济   ——宗村民间纠纷的个案研究   论和谐社会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大调解视角下的司法行为延伸   ——诉讼与非诉调处对接与互动机制初探   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济南中院“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现状与路径选择   试论司法良知与法院调解   关于构建“大调解”工作新机制的思考   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的主要表现、原因及对策   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之我见   社会风险评估机制研究   和谐社会视野下的检察调解制度构建   调解优先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关于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长效机制的思考   我国医疗纠纷非诉讼解决机制问题探析   浅谈调解优先原则在公安工作中的运用   公安行政复议工作中调解制度实务问题探究   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关于深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发挥律师社会矛盾 化解作用的思考   影响人民调解制度发展的理论思考   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的对策建议   调解优先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调解制度在劳动争议解决机制中的适用   农村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探析   ——以ADR的视角   我国当前社会矛盾的样态及其解决机制的完善   对我国转型期弱势群体利益表达现状的成因分析   坚持多管齐下狠抓“三个到位”全面深人推进社会矛盾化解   谈公证在“预防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   论行政诉讼中协调机制的建立   调解优先原则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把握治安调解艺术 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和谐社会下做好再审民事调解工作的几点思考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研究   从涉诉信访案件的行为瑕疵看公众权利的保护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研究   和谐社会背景下涉诉信访制度的完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着力解决涉检群体性上访   ——对涉检群体性上访事件的调查分析   当前不服强制措施上访增多的原因分析及应对措施   基层检察长接访制度的实证思考   论法院涉诉信访的制度困境及其进路选择   公安机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成因和对策研究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之成因及对策研究   推进信访法治化进程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以济南市为例   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分析及对策   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终结制度研究   试论如何破解农村群众上访的难题   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犯罪引发群众上访原因分析及惩防措施   认清信访本质 保障公民信访权   司法实践问题研究   构建济南知识产权“三审合一”审判新机制   刑事和解制度完善路径探析   检察环节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之构想   ——彰显国家责任、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基层检察机关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研究   刑事被害人物质损失求偿权之救济   民事检察申诉和解机制研究   监外执行罪犯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浅析   论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的刑法规制   司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和功能   能动司法问题的研究   刑事和解制度研究   合理运用民事检察建议 促进民事检察工作更好发展   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现状与完善建议   其他相关问题研究   济南市城乡结合部治理面临的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对“人肉搜索”现象的法律思考   古代“息讼”法律文化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启示   流动人口犯罪不容忽视   ——长清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本区流动人口犯罪特点、原因及对策的分析   恶势力犯罪调查   济南市暂住人口管理现状及对策   农村流出人口管理现状及对策刍议   行政执法的现状、原因及对策分析   流浪乞讨现象救助管理的实践探讨   贯彻监管工作“首要标准”的几点思考   行政物质帮助与弱势群体   论平等就业权与用工自主权的理论解析   网络虚拟社会的法律规制引论   ——从公民现代法律意识培植切入   网络“悯弱”舆论的价值偏离与回归   中国语境下的网络草根啸聚   ——以涉警负面舆情为研究视角

  • 如何开展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总结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方向。中国近代法律思想发展的历史线索表明这一历史时期是封建正统法律思想逐步瓦解,是由人治“逐步向法治”演变的重要历史阶段,揭示出近代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的历史特点是围绕救亡图存这一历史背景所表现出来的思想变化迅速、争锋激烈以及三种进步思潮纵横交错构成主流。总结中国近代法律思想发展的历史启示,在于指出依法治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

  • 医患矛盾有哪些表现,如何化解?

      当前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增加的原因是什么?在9月29日卫生部和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召开的《医界名家从医感悟》首发式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座谈会上,卫生部部长高强表示医患矛盾的主因在医护人员,要医务人员眼睛向内,正视并克服自身存在的问题。   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增加,医护人员和医院方面毫无疑问是有责任的,但是,正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将矛盾的主因记在医护人员的头上,实在是值得商榷。   导致医患关系紧张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我们有必要作一冷静地分析。当前民众对医疗系统的不满,集中体现在“看病难”和“看病贵”上,至于医疗服务质量和医护人员的态度,远未达到重要的位置。“看病难”是因为医疗资源的分配不均造成的,调查显示中国卫生资源的70%分布在大城市,其中80%又集中在大医院,以如此集中的医疗资源去应对如此众多人群的就医需求,如何能不发出看病难的怨言?“看病贵”是民众对医疗收费高涨的反应,表面上看是医院追逐利润的后果,实际上国家医疗投入严重短缺的直接体现——虽然国家每年卫生事业费的绝对数都有不同幅度的增加,但中国卫生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却在逐年下降,1990年为2.79%,1995年下降为2.59%,1997年降为2.45%,到2001年仅为1.66%,远低于“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最低限度标准——中国政府为了配合实现“2000年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全球战略目标,曾制定了“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最低标准,规定卫生事业费占财政支出比例不应低于8%。国家投入不断减少,医院要生存发展,民众要低价医疗,矛盾怎能不激化?   因为“看病难”和“看病贵”导致医患矛盾尖锐,实际上是医疗资源分配不均和卫生投入畸低的后果,但医疗资源的分配或者说分布以及卫生事业投入的多少,都不是医院和医护人员说了算的,乃是政府的职责与职能所在。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官方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中国享有医疗卫生保障的人只占15%,卫生部的资料则显示,87%的农民完全是自费医疗。现实的情况是:相对低收入的农村人几乎没有医疗保障,相对高收入的城市人医疗保障相对健全。政府卫生投入占全社会卫生总费用的比例已由1991年的23%下降到2001年的15%,而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在此期间由39%上升为61%。在这样一种情形之下,医患关系如何能不紧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医院不过是政府决策失败的替罪羊而已,将医患矛盾的根子,记在医护人员的头上,是既不公平也不客观的!   话说到此,该高部长同志叫屈了——我怎么不知道自己说过这样的话呢?原来,高部长的原话是“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医疗服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有复杂的社会问题反映。但从医患关系来说,主导方面还是医务人员。”但到了媒体的报道,大标题变成了“医患矛盾根在医护人员”(南方都市报),“医患矛盾主因在医护人员”(北京青年报)。媒体想方设法捕捉读者眼球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因此而断章取义,更不能无事生非。不过,类似的遭遇高部长并不是第一次碰到,比如今年年头作的全国卫生形势报告,本来洋洋洒洒数万字,分析客观公正,有理有据,但某些媒体和记者偏偏只抓住其中痛斥某些医疗机构追逐经济利益几十个字的一段大做文章,激发起群众对医院严重不满。   资料显示,2000年中国人的平均预期寿命与泰国接近,都是71岁,但中国人均的医疗卫生费用是每年33美金,泰国是112美金,是中国的3倍多。俄罗斯90年代的平均期望寿命是67岁,但是人均的医疗卫生费用是130美金,是中国的4倍。美国人的期望寿命比中国高6岁,他们平均的卫生费用是多少呢?4080美金!是中国的123倍,我们还不到人家一个零头!   以1998年为例,美国卫生总费用占GDP比重为13.6%,德国为10.6%,法国9.6%,加拿大9.5%,新西兰8.6%,澳大利亚8.5%,英国6.7%。中国用占世界1%左右的卫生总费用,解决了占世界22%人口的基本医疗卫生需求,而且人口健康状况在发展中国家处于领先水平,平均期望寿命由解放前的35岁提高到2000年的71.4岁。仅此一点,即可说明那种不负责任地大肆地痛斥医院,将医生逼向群众的对立面,以偏概全地打击整个医疗界的行为绝对是一种错误!

  • 有了矛盾什么时候化解比较好

      一是下次见面的时候,直接说上次的事对不起,是我错了。其实,对错都无所谓的,关键是态度。二是时间方便的时候,打电话道歉。只要有一方主动道歉,一般是会接受的。三是让朋友带话,这个不好。

  • 部门关于集中展开信访突出矛盾纠纷排查报告没有矛盾怎么写

      首先把我这个突出问题解决好,否则肯定写不好的,也没效果的

  • 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该怎样处理及方式,请专业人士指点!!急~~~~~~~!

      邻里之间的矛盾解决途径有以下几种:   1)双方冷静协商,化干戈为玉帛,毕竟是邻里之间,经常见面嘛;   2)双方无法协商的话,可以找当地居委会或村委会主持调解,这个调解没法律效力;   3)如果邻里之间因矛盾而造成双方或单方的财产损失,可以诉诸于法律解决,提起民事诉讼,根据实际损失要求赔偿;   4)造成人员受伤的,派出所有义务协商解决,并给予治安处罚;也可以去法院起诉,拿上病例,根据实际损失要求民事赔偿。   5)受伤很严重,触犯刑法的,去当地公安局,要求立案,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