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见自己当律师

  • 梦见状子找律师

      官司缠身!

  • 犯人梦见和律师谈话

      做坏事太多

  • 梦见请律师预兆什么?

      梦见律师为你辩护,意味着你的朋友在你遇到麻烦时会帮助你,但他们将给你带来更多的烦恼。最后你自己解决说明你的生阀在自己的掌控之中了。 你付钱说明你有自己的金钱收入。

  • 做律师能接近明星吗?

      大明星接近不了,或许能接近二线明星和三线明星中的某些人,这些人需要炒作或制造点麻烦来提升知名度,那你就有用武之地了。

  • 双鱼座适合当律师吗?

      如果你喜欢某个职业,这就是最大的理由了,还需要别的理由吗?是什么星座的并不重要。关键是你要有自信,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好就行了。

  • 医生是白眼狼律师是四眼狗警察是什么

    流氓或是强盗?

  • 双鱼座女生适合做律师吗

      律师这一职业,需要具备严谨理性的思维,积极乐观的心态,坚强的心理素质,良好的沟通能力,扎实的理论水平和良好的业务能力!所以,一个人是不是适合律师这一职业,关键看她是否具备这些素质和性格。当然,在现实生活中,律师这一职业光鲜亮丽的外表之下,也隐藏着许多艰辛和晦涩,尤其对于刚步入律师这一职业的新人来说,律师是一项辛苦而又不稳定的职业,这对于很多女生来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因此,在你考虑自己是否从事律师这一职业的时候,你应该了解律师的职业特点,分析自己的性格和能力,据以判断自己是否适合从事律师这一职业。

  • 律师会见的禁忌有哪些

      2、现金、物品等,要特别注意被会见人的精神状态和心理动向,一个人在押状态下对律师的信任和依赖是无可替代的,律师如果发现异常应及时与看押机关或司法机关沟通,律师要想获得别人的尊重必须以自己的行为来证明自己,而不应成天抱怨灾“这难”“那难”,其实世界上最难的事是克服自己、管好自己。   3、每一次常规的会见之后,承办律师都应对会见获得的当事人(被告人)陈述进行研究,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线索、案情线索要认真分析,该取证的应取证、该申请取证的应及时申请,因为只有“证据”才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的利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第36条规定,律师在接受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及其亲友委托以后,律师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律师刑事辩护业务的基本工作,甚至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主要工作。但是有的律师会见时却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有的律师会见变成了流于形式的履行公事。律师会见不单单是好让客户看到你在工作的公式化的客套,成功的会见会对律师澄清案件疑点,发现新的辩护要点,大有裨益。律师会见应当注意哪些问题?律师会见由那些禁忌?   其一、律师会见前应列出会见提纲,不应漫无目的。   接受委托以后,不去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仅客户不答应,而且肯定有悖职业道德。但是有些律师却是为了会见而会见,没有目的,没有中心。实际上,在侦查阶段会见之前,律师已经见过主办案件的警官,可以了解到涉嫌的罪名,可以了解到部分案情。在审查起诉阶段会见之前,律师已经查阅复制了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资料,应当对案件有了一个大概了解。在法院审判阶段会见之前,律师已经查阅复制了全部的卷宗证据材料。律师只要仔细分析研究,完全可以发现案件的疑点难点,完全可以列出详尽的发问提纲,完全可以避免无益的流于外表的会见徒劳。   其二、律师会见不要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家属。   作为家属肯定非常关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生活情况、身体情况,当然更关心自己家人的未来前景。家属一听说律师要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肯定格外兴奋。尽管律师告诫多次,律师会见时不允许家属在场,但是有的家属就是死活不听。有的看守所,可能把守不严,有的家属可能给看守所打过招呼,所以在律师会见时,他们可能尾随而进。家属一旦见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又哭又闹,又楼又抱,甚至递送钱物。一旦败漏,律师的麻烦就大了。若被监管人员或者住看守所检察室发现,律师净跟着给自己辩护了。   其三、律师会见不可单枪匹马,应二人以上。   律师会见必须二人以上,并没有由《律师法》作出强制规定。刑事案件也可能由一个律师做,有的律师不想麻烦其他律师,或者不想让不多的律师费用外流,可能出现一个律师会见的情形。有的看守所已经明确要求律师会见必须二人,有的看守所并没有这方面的禁止要求。但是笔者建议律师会见一定二人以上。二人以上会见,既可以防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借机外逃,又可以使律师不发生意外伤害,还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翻供时有个证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时心怀叵测,防不胜防,趁律师会见之机,突然外逃,律师被追究者有;精神失常,突然攻击律师的有;被司法严惩,倒打一耙,说律师叫他翻供的有。律师确实应慎之又慎。   其四、律师会见不可传递证据与信件。   看守所的大门就是警戒线,就是红灯,就是雷区。无论何种证据,何种信件,律师均没有权利私自传递。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与辩解材料、上诉状最好通过看守所审查以后传入传出。不怕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如果律师私自传递证据与信件,那么《刑法》第306条可能已经对您张网以待。有的律师收取高额律师费,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铤而走险,不惜以身试法,最后被以辩护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追究者不是没有。   其五、律师会见不可不征求其是否同意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不管是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担任犯罪嫌疑人的代理人也好,还是在审查起诉阶段、一审二审担任辩护人也好,尽管律师事务所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亲属签订了《委托协议》、其亲属也出具了《委托书》,但是由于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对象始终是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以律师必须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意见,看是否同意自己给其提供法律帮助。同时告知谁为其聘请的律师,已取得信任感。征求被告人意见,不仅是对被告人辩护权的尊重,同时也与法律规定相协调。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9条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可以拒绝辩护人继续为他辩护,也可以另行委托辩护人辩护。”如果自己费尽心机辩护,却被被告人当庭拒绝,不单单是难堪,而且还作了无用之功,也就是在未征得同意的情况下自己瞎忙活。   其六、律师不可以放过案件任何疑点、难点。   一个案件总有一些疑点、难点,亟待律师去破解。事实上,只要攻克了案件的疑点难点,其他问题可能迎刃而解。你为何要杀人?有没有作案时间?贪污款项是否既遂?采用了什么手段?为何能采用肢解尸体的方法?为何捅被害人20刀?踩点是什么意思?什么叫贩毒中的“以贩养吸”? “黑了谁”是什么意思?“出出气”是什么意思?为何供词前后反复?律师一定要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取得答案。有时涉及到专业比较强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是该领域的专家,起码比较熟悉该专业流程,比如贴现、远期信用证、汇票、本票、支票等等金融专业知识,律师不妨请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既可以了解他们对该流程知识的熟悉程度,同时也可以发现他们犯罪的根源。   其七、律师会见不可以放过任何辩护要点。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过程,也是从他们身上捕捉辩护思路的过程。起诉意见书、起诉书、一审判决书,可能没有认定的法定从轻情节,可能没有发现的酌定从轻情节,在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时,律师可能会发现。比如,被告人先投信声明自己是杀人凶手,而后被侦查机关抓获,应当是自首。被告人协同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二人,应为立功。被告人不是希望被害人死亡,没有极力追求,而是采用了放任态度,应为间接故意杀人,主观恶性相对较小。被告人之所以捅被害人20多刀,是因为被害人强奸了他,对他肆意进行了凌辱,被害人有过错。如果供词前后反复,是由于在侦查阶段存在刑讯逼供情况,自己就应当详细询问刑讯逼供的具体情节,看是否留下证据。如果供词确系刑讯逼供所得,那么作为毒树之果取得的供词,将应当排除在定案证据之外。   其八、律师会见不要不告知其诉讼权利与义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是律师,不可能对其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全面了解,否则也不会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给自己辩解属不属于不老实?检察官与其有过节该怎么办?律师应当告知其享有辩护权、申请回避权。开庭时有几个阶段?注意哪些问题?律师应当告知一般审判的几个阶段,即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评议宣判。应当告知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以后,会征求其对起诉书的看法,会对其进行讯问,在宣读每份证据以后,其有质证的权利。遇到疑难问题,公诉人、其他被告的辩护人询问时,一定不要紧张,一定听清以后再回答。如果没有听清或者听明白发问者的意图,一定让其再次陈述其发问内容,以便准备作答。若被告人熟悉了庭审过程,可能会减少紧张感,可能会与律师做到默契配合。

  • @王宸律师 一个女孩晚上九点在公司内部,办公室门口糟到一陌生男子从后面紧紧抱住,女孩争脱不开,在女

      番外 番外二 点点滴滴   1.关于照片   某日,何律师惊讶的发现自己皮夹里的旧照片被换成了一张某人近日的大头照。   回家后问某人。   某人理直气壮:“你经常看到我十八九岁的照片,再看看现在的我,会觉得我越来越老的。”   自从嫁了律师,某人就越来越会讲理。   2.关于宝宝的取名   某日,炉子上炖着排骨汤,无聊的默笙决定找点有意义的事情做做。   比如帮未来的宝宝取名。   拿了本汉语大字典翻啊翻,默笙发现取名真是一个艰巨的工程。要取一个音义皆佳,雅俗共赏的名字真的很不容易。   脑子中灵光一闪,默笙想到一个简易取名法。   爸爸的姓,妈妈的名,再加一个字,名字立刻出来了——何慕笙。   又好看又好听。   关键是很有意义。   默笙得意,跑到书房,写到纸上,问以琛怎么样。   以琛看了看,扬眉,大笔一挥。   中间的“慕”字改成了“必”。   何必笙?   何必生??!!   默笙郁闷,连同宝宝的份一起。   可怜的宝宝,还没出生就被爸爸嫌弃了。   3.表白???   又是某日。   以琛工作休息之余,突然想起自己似乎仿佛好像还没有和某人说过那三个字。   正好某人摸进书房找小说看。   顺手把她拉过来,让她坐在自己的腿上,以琛双臂圈住她的腰,下巴搁在她颈窝。   “帮我翻书。”   “啊?”默笙一愣,看看桌子上文件。   “嗯,第十四页。”   总算明白他要自己干什么了。   懒人!   不过被奴役惯了的默笙还是帮他翻到十四页,只是忍不住抱怨了一句:“以琛你好懒。”   “嗯嗯。”以琛似乎决定懒到底了,“第一段第一句帮我划出来。”   “哦。”默笙拿起钢笔在那句话下面划了一条弯弯曲曲的线。   ——“我国国际私法学界对先决问题的研究,一直承袭英国法学家莫里斯(J. H.C.Morris)的观点……”   “倒数第三行。”   ——“你既然已经和警方有过接触,那一定知道这里的法律对于这类情况的规定。”   这是什么?好象是案例中的一句对话,划它做什么?   又在以琛的指示下翻过十几页。   “中间的那个字找不到。”耳边听到以琛喃喃自语,有点懊恼的样子。   默笙完全听不懂。   “换一本书吧。”以琛伸手在身后的书架上随手拿了本杂志。   咦,这个……好象是她们杂志社出的特刊,以琛对女性杂志也有兴趣吗?   “这页第三节第一句。”   呃……看杂志也要划重点?   ——“我们在春天的时候经常去郊外,天空蓝得不可思议的季节……”   “第五行。”   ——“爱说谎的孩子鼻子会变长,他微笑的刮着我的鼻子……”   “最后一句。”   ——“你确定你九点看到他从这里出来?”   什么乱七八糟的东东?默笙划着,开始打呵欠,渐渐有点困了,以琛没有再出声,只是拥着她静静的呼吸。   “默笙?”   “……唔。”模糊的应了一声。   以琛把她抱到床上去,盖好被子,亲亲她的头发。   “笨蛋,晚安。”   END   琐碎残篇   床单(不在书里)   圣诞节,A市很热闹,以琛很郁闷。   前几天以琛恰好去了外地,今天刚回家,却被默笙拉到了超市。星期六晚上,明天是星期天,明明是消耗某些体力的好时间,为什么偏偏要来逛超市?   嗯,虽然逛街也很消耗体力……   以琛推车,默笙往里面扔东西。路过床上用品区的时候,默笙想起自己家的床单似乎应该更新换代了。   于是弯腰选床单。   以琛向来不过问这些小事,所以默笙完全以自己的喜好为主。   天蓝色浅白花图案   就这个了。   正准备扔进购物车,以琛发言,“这个颜色不好。”   难得他有意见,默笙惊讶的看了看他,立刻换了一个颜色。“这个呢?”   继续摇头。   连换三四种花色后默笙郁闷了。“哪里不好了,颜色图案都很大方。”   “嗯,不衬你肤色。”   身边恰好有一对女生走过,闻言嘻笑着回头看他们,眼神里都是暧昧。   迟钝的默笙一如往常没有觉得自家LG在大庭广众之下说的这话有什么意思,嘀咕着说:“只要舒服就好了呀。”   ……的59c3301688   咳,何以琛先生,你逛超市的时候,脑子里是什么画面啊?   暂时夭折的黄山记,等乌龟生龙活虎的时候再来搞定= =   黄山记(2)   第二天一早吃过早饭,一行人乘大巴到云谷寺,上山有两种办法,坐缆车或者徒步登山。默笙看看坐缆车那里的人山人海,轮到他们不知道要什么时候了。扯扯以琛的袖子,“我们爬上去吧。”   以琛没意见,只是有点怀疑。“你到时候不要爬得哇哇叫。”   “才不会。”默笙大是得意,“我一天到晚在外面跑,体力比某些天天坐办公室的人强多了。”   以琛微微一笑,不跟她做口舌之争,小红却不爽的大叫:“赵阿笙你是不是皮痒了?”   默笙本来只是说以琛的,没想到却得罪了旁边一帮坐办公室的杂志社的同事,搞得人人瞪她。   呵呵干笑了几声,默笙拉着以琛就跑。   从云谷寺爬到白鹅岭,徒步大约要两小时,山路两旁的景色心旷神怡,默笙开始爬的时候轻松快活,不时弯腰捡两块形状奇怪的石头塞在以琛的背包里,或者停下看看一些以前没见过的花草,爬了一阵速度就渐渐慢了下来,一个多小时后,再没看景色的兴致了,只觉得脚都提不起来了。   以琛不时放慢脚步等她,默笙落在后面不服气了,气喘吁吁:“呼……没理由啊,我天天在外面跑……呼……你天天做办公室,体力怎么会比我好。”   呼……   累死人了。   说完话默笙再没力气了,坐旁边的大石头上,不爬了。   以琛站在她身边,听到她的置疑不由好笑的扬眉,“默笙,我是不是平时太不用功了,所以你才怀疑我体力不好?”   “呃?”   这句话听起来好像没什么,默笙越想却越脸红,以琛眼睛里促狭那么明显,想装傻都不能。默笙跳起来,快走两步,想把他甩开,走太急没注意路,一不小心踩在一块石头上,身体不由自主的向前摔倒。   以琛离她有点距离,赶不及拉住她,只来得及把她从地上扶起来。裤子膝盖那边破了个洞,隐约看到血丝,肯定是破皮了。以琛有点心疼,想说她两句,然而看到她眉头紧紧皱着的样子,斥责到了嘴边却变成了一句。   “痛吗?”   “……好像脚捥了。”   好在到白鹅岭已经不算太远了。以琛背着她,默笙快乐地趴在他肩上,幸灾乐祸:“哼,谁叫你气我。”   咬他的脸,欺负回去。   以琛说:“你再皮,我们晚上就住在这里。”   “住就住,又没有老虎。”   一会又在他耳边轻轻地唱起歌:“……乌龟背着那重重的壳啊,一步一步地向上爬……”   这首儿歌以琛也听过的,听她唱了两遍总觉得哪里不对劲,想了一下提醒她说:“是蜗牛。”   “什么?”默笙停下歌声。   “不是乌龟,是蜗牛。”   “哦。”默笙凝神想了想,有点记不清了,那么年代久远的歌了。   “一样啦,反正都有壳。”   从口袋里摸出巧克力,先喂自己一块,再问他:“你要不要吃?”   不等他回答已经把巧克力塞到他嘴里,以琛不小心咬到她的手指,默笙飞快地缩了回去。巧克力融化在嘴里,微苦后一股甜蜜的滋味。   山路上的人不多,前后只有他们两个,默笙双手圈着他,和他脑袋靠着脑袋,轻轻的哼着她的歌,这次总算没有唱错了。   “……蜗牛背着那重重的壳啊一步一步地向上爬……”   以琛背着他重重的壳,一步一步爬到了目的地。

  • 邻居发生火灾后不赔偿是否需要请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火灾扑灭后,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因此核定火灾损失属于公安消防机构的行政职权范围,公安消防机构做出的火灾原因认定书和核定火灾损失的证明材料是提起民事诉讼的前提条件。   因此应该要求消防部门核定火灾损失,认定火灾原因,向责任方索赔。   流程:   发生火灾后,首先应该由消防部门认定火灾原因和责任,然后再根据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对于赔偿金额,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通过委托物价部门进行估价的方式确定。   对于赔偿的方式,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