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见家失窃 家里被盗 偷盗 偷窃 盗窃 家中被偷窃

  • 解梦 昨晚做了2个梦, 一是家中被入室盗窃,经济支柱被盗。 二是我父亲追杀我,我也反抗杀他。

      机器被盗意味事业不顺,可能你平时与人纠结。建议你平时多做小事 不与人争强好胜

  • 梦见盗窃、偷窃、扒窃

    盗窃主财盗窃是财产的转移,代表着钱财方面的得失。

    梦境中的盗窃和现实不同,代表着一种因缘和定数。

    梦见家里被盗,预示破财。

    女人梦见家里被盗,由于女人的钱财来自于丈夫,因此这预示夫妻将会离异。

    梦见自己参与盗窃,则预示能得到好处。

    梦见钱包被扒走,人际关系运将下降。

    可能发生很麻烦的纠纷。

    这时绝对有必要请第三者出面做公道人。

    梦见遭受闯空门,金钱运将上升。

    临时兼一个小小的差事就有很高的收入:这种幸运事将不断发生,你的口袋将经常装得满满的。

  • 梦见钱和证件被盗,也知道盗窃着是谁?

      梦都是相反的,放心。

  • 梦见入室盗窃并绑架我们一家人

      1.梦见小偷入室,暗示着在不久的将来,你的金钱运会好转,说不准会有意外的收获。2.梦见被盗,不祥之兆。3.女人梦见家里被盗,代表着丈夫可能有外域。4.男人梦见家里被盗,暗示事业会不稳定。

  • 梦见自己家被盗了,但是没丢钱,只是自己的贵重衣服被盗了

      失去就是得到

  • 梦见家里钥匙未拔,家里失窃

      百度知道为你解答,希望满意,梦见家里钥匙未拔,家里失窃梦境的开示:   暗藏心中的小小愿望易实现的日子。但是运气虽然安定却还称不上有多旺盛,因此这两天是个维持现状等待时机的日子,不用刻意追求反而能让愿望实现,不择手段积极抢功却可能是反效果哟。   梦见家里钥匙未拔,家里失窃吉凶推测:   基础运佳,故而可以安定发展,排除万难而成功,但因成功运不吉,是以难于再伸展,或陷于不测之灾难袭来之虑,若无凶数则可免忧,亦可康健无病。【中吉】

  • 未经同意摘莲藕属于盗窃

      莲藕也是他人的个人财产,未经他人同意采摘莲藕即是盗窃行为,数额较大的构成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 面具店失窃丢脸解一生肖

      狗。因为东西丢了,是它没看好门啊,丢脸啊。是对的,真的

  • 入室盗窃多少金额可以立案

      1、入户盗窃属于行为犯,不计金额,(金额只是量刑情节)只要实施就构成犯罪。   2、《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 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 很多真实杀人或偷窃案件资料

      雨夜血案   7月18日,今年第8号台风“海鸥”在福建登陆。受其影响,当日我省泰顺县风雨大作。到了晚上,风势更加猛烈,县城的大街上显得空空荡荡。   突然,路灯灭了,紧接着,一阵“抢包了!抢包了!”的呼喊夹杂在风雨声中传来。老天爷似乎有意想掩盖一切,风大雨大,匆匆而过的路人和紧闭家门的住户根本没听到或留意到风雨中有人求助。   晚11时05分,泰顺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有人倒在草药弄里,腿上流着血,好像出了车祸,人快不行了!   接报后,指挥中心立即指令城区罗阳派出所的值班民警与交警一起赶赴现场处置。   当民警赶到时,报警人已离开,现场只有一位50开外的妇女倒在血泊之中,她全身被雨淋湿,不远处掉落着一把破雨伞。民警忙用车将伤者送往医院抢救,但受伤妇女终因失血过多不治而亡。据医生反映,死者身上有多处刀伤,并非车祸所致。为此,刑侦大队立即派出法医前往医院。经鉴定,死者身上有5处刀伤,其中一刀割断股动脉,造成失血过多死亡。   显然,这并非普通交通事故,而是一起杀人案件。   泰顺县公安局迅速启动命案侦破处置预案。紧接着,现场勘查组、尸源查找组、现场走访组等各路人马迅速投入侦破工作。   半路遭劫   夜幕中,勘查组民警在专用灯具的照射下,认真地勘查着现场。由于大雨的冲刷,十几米的路面上只留下4处隐约可见的血迹。待民警采好血样,血迹已彻底被大雨冲尽。任凭民警怎么查找,现场除了一把破旧的雨伞外,再也没有其他有价值的东西了。   随后,勘查组民警又赶往医院,希望从死者的身上找到一些物证。令人遗憾的是,死者身上无有效证件,只有一只放在衣袋中被雨水浸湿的小灵通和一枚硬币,而小灵通也因浸泡时间过久已损坏。   通常情况下,此类案件要想尽快侦破,必先查清尸源。警方决定从死者的小灵通卡入手查明其身份。通过技术处理,警方从电信部门获悉,该小灵通的登记人叫陈凌(化名),男性,温州市鹿城区人。既然在死者身上发现了以陈凌身份登记的小灵通,那么这两人之间肯定有某种联系。民警于是围绕陈凌的家庭及社会关系进行调查。巧的是陈凌的夫人正是尸源查找组民警小蔡的老师。经讯问,对方怀疑死者是其婆婆,即陈凌的母亲,因为这段时间她刚好在泰顺小住。   为了弄个明白,陈凌马上让表弟到医院辨认。只看了一眼,陈凌的表弟就确认死者正是其姨妈刘影(化名)。   经了解,刘影本在温州照看孙子,孙子放暑假后她就回了泰顺老家。案发当日,刘影在某棋牌室与牌友打麻将,一直从中午打到晚上。因受台风影响,晚上10点左右突然停电,她这才撑着把雨伞回家。据牌友回忆,老人离开棋牌室时,手中还有一只装钱物的手袋。但在案发现场却不见了那只手袋。   随着调查的深入,案件被定性为财杀。   7月18日,泰顺警方抽调刑侦大队精干力量成立了“7·18”专案组,对这起雨夜凶案展开侦查。根据留在现场的4处血迹和受害人身上的伤痕,专案组民警分析被害人与嫌疑人应有过激烈搏斗,在此过程中凶手的拇指极有可能被刀划伤。   串并案件   凶杀案发生后很快在泰顺县传开,人们议论纷纷,关注度极高。泰顺警方承受着极大的压力。   案发次日中午,设卡追击组民警发现一名拇指受伤的可疑男子,但经伤检并非刀伤,也不具备作案时间。案发第三日,汽车站一名保安发现一男子衣服上血迹斑斑、身上伤痕累累,且手拿砖块躲在角落里,觉得可疑,就将其扭送到公安局。但经核查,此人也无作案时间。   至此,排查到的线索一一被否定。作案歹徒到底隐藏何处?难道侦查思路不对?   既然在泰顺发案,那么嫌疑人必定会在泰顺留下痕迹。侦刑大队长潘青来坚信这一点。   于是,专案组开始对同类案件进行串并、梳理,并下载视频监控资料,调集专家查看。   经串并,专案民警发现今年6月18日晚9时许,一男子在泰顺横街草药弄附近从背后贴近一吴姓女子,将对方的包抢走后往电影院路逃跑;7月3日凌晨,也是在草药弄附近的万罗山公园,受害人刘女士与一名穿黑T恤的男子擦肩而过时,对方亮出刀子,一把抢走她的包,得手后也往电影院路方向逃跑。而“7·18”凶案又恰恰发生在这两起针对妇女的抢夺、抢劫案的发案地附近。这3起案子会不会是同一人所为?   专案组又对周边地区同类案件进行串并,发现去年以来发生在景宁县针对妇女的抢夺案与发生在泰顺的“6·18”、“7·3”案作案手段相似。据此,专案组展开搜寻,十天后终于在泰顺与文成交界处的一个村子里,排查到一名嫌疑人。此人叫夏克西,泰顺人,目前住在远房堂姐家。而其堂姐家正好处于专案组划定的嫌疑人活动重点区域内。7月29日傍晚,正和堂姐及其他村民在村长家躲避台风“凤凰”侵袭的夏克西被警方抓获。经审讯,他交代先后在景宁尾随妇女抢夺、盗窃作案十余起,但否认“7·18”杀人案和“6·18”抢夺案、“7·3”抢劫案与其有关。   在夏克西落网的同时,视频监控鉴定组也在日夜工作。由于“7·18”案发生时泰顺县城停电,因此监控失效,专案组只好串并“6·18”抢夺案、“7·3”抢劫案监控录像。专家发现,在“6·18”案的录像中,有一名穿浅色上衣的男子走路与常人不一样,没有携带任何物品,空手闲逛,不时尾随妇女,疑点甚大。而在“7·3”抢劫案的录像资料中,也有一名走路姿势特别的中年男子尾随着妇女。至此,警方判断“6·18”、“7·3”案并非夏克西所为。那么作下这两起案件的又是谁呢?   锁定凶徒   泰顺警方再次进行研究,认定上述两案是同一人所为,且此人就住在案发地附近。专案组根据“6·18”抢夺案、“7·3”抢劫案中的嫌疑人特征发布悬赏通告,并将通告张贴在嫌疑人活动的重点区域。一时间,很多群众来电提供线索,但警方调查后又一一排除。   8月1日,就在潘青来大队长带着第二次印刷好的悬赏通告张贴时,一名群众上前告之:通告上的人双臂上有“龙四海”的文身,“7·18”案发生前就住在这里,案发那晚他回来时手上有伤,后来就离开了住处。   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根据“龙四海”的文身,警方推断嫌疑人可能是生肖属龙、名为“四海”的人。曾在当地暂住的河南人梁四海渐渐浮出水面。调出梁四海的照片经受害群众辨认,确定此人正是“6·18”抢夺案、“7·3”抢劫案的嫌疑人。   实施抓捕   泰顺警方迅速调集警力,成立追捕组。8月2日,追捕组兵分两路,第一组由潘青来大队长带领,在嫌疑人活动过的苍南一带查访,得知梁四海已回河南老家。刑大副大队长蔡松华则带领第二组人员奔赴驻马店。   8月25日,消息传来:嫌疑人梁四海在广州东莞出现。追捕组人员一路乘飞机直抵广州,另一路驱车1300多公里到达东莞。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9月1日下午3时,警方终于在一个有2万名职工的皮具厂里抓获正在那里打工的梁四海。9月2日晚,梁四海被押解回泰顺。   据了解,梁四海一向好吃懒做,整日游手好闲。2007年随老乡到泰顺后,他先在玩具厂做油漆工,但不久就嫌活累不干了。后来见哥哥在温州收废铁有钱赚,就跟哥哥收起了废铁。可干了一阵子他又嫌脏叫苦,不想干了。平日里,他赚了钱就天天打麻将,实在没有钱了就在街上闲逛,能偷就偷,能抢则抢。   今年6月18日晚,他将刀藏在裤袋里出了门。是日,他抢了吴女士的包,得赃款1300元;7月3日凌晨1时,他故伎重施又抢走了刘女士的皮包。7月18日晚,身无分文的梁四海冒雨寻找抢劫目标,正好遇上打完麻将准备回家的刘影。抢包时遭刘影反抗,一怒之下梁就抽出刀乱刺,结果刺伤了对方的股动脉,导致刘影失血过多倒地不起。梁四海抢了包护着已受伤的手消失在风雨中……   11月4日上午9时2分,随着指挥官的一声令下,两支步枪同时响起,合伙密谋盗窃花梨木八仙桌引发连环杀人案的两主犯王生辉和王芳阳在万宁市某刑场上结束了他们的罪恶生命。   2007年2月28日下午4时15分许,家住万宁市礼纪镇万礼街的严某琰到对面公路的万礼街24×号帮其91岁的二公严某楷煮饭,可严某琰开门进屋后,却没见二公的影子。当严某琰找到后房的卫生间时却见二公严某楷躺在卫生间的地上,手脚被绳子绑着,嘴和鼻子被胶布粘封住。见此情景,严某琰边大声呼救,边扶起地上的二公给其松解胶布和绳子。可惜91岁的严某楷已因口鼻被封窒息死亡。严某琰等人对严某楷家里的物品进行清点时,发现家里面一张古老的八仙桌没了踪影。   万宁警方经对现场进行勘查后,抽调警力组成专案组负责侦破该案。   2007年3月18日,民警掌握到一条非常有价值的线索:3月1日,有一伙青年与他人在兴隆进行花梨木古董的交易,其中一位年轻人为万宁市长丰镇黄山村委会保定村的村民王芳阳。可王芳阳在案发后已逃往广东省深圳市打工。民警经过多方调查了解后,断定王芳阳就是其中的一位犯罪嫌疑人。2007年4月2日,专案组民警在深圳将王芳阳抓获。王芳阳对其伙同王生辉、李达海和杨某国盗抢花梨木致严某楷死亡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巧合的是,抓获王芳阳的当天下午,万宁市警方接到群众报案,称在黄山村委会的黄山水库里发现了一具高度腐烂的男尸,经确定该尸体就是李达海。   原来,案发后,王芳阳获悉严某楷因口鼻被胶布封住后窒息死亡,于次日将被拆抢的八仙桌以2300元的价格卖给王某赞、王某豪(均系同案被告人,已判刑),立即潜逃至广东省深圳市,并将王生辉叫到深圳,因担心李达海向公安机关说出抢劫之事,遂预谋将李达海杀死。3月29日中午,王生辉约李达海到黄山水库。当晚,两人在黄山水库附近过夜。3月30日13时许,在黄山水库西边的路上,王生辉趁李达海不备,持刀将李达海砍死并将尸体扔到水库里。之后,王生辉逃往深圳,2007年7月,王生辉被警方抓获。   而犯罪嫌疑人杨某国,4月9日,在其父亲的陪同下前来公安机关自首,随后,从事销赃的海口市琼山区人的王某赞、王某豪也被公安机关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