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梦梦见刑事纠纷

  • 梦见自己与别人出现金钱纠纷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你是否欠他人钱了??

  • 梦见老公和别人有钱纠纷

      梦见老公和别人有钱纠纷的周公解梦:   吉凶指数:87(由佛滔居士数理文化得出,仅供参考)   梦见钱,表示你心中极其渴望实现的愿望。   梦见有钱,富有,或者代表某种有价值的东西,不一定是真金白银,很可能是自我价值的发现、进步、精神升华。   通常来说做梦梦到老公,都是出于对老公的爱和关心,或者是希望得到老公更多的爱,更加细致入微的体贴照顾。老公是与自己相亲相爱的人,能够同吃苦共患难生活一辈子的亲人。梦见老公也都含有“相濡以沫、恩爱长久”的愿望。   梦见老公和别人有钱纠纷,很戏剧性的一天,与朋友计划好的约会会因其突然变卦而取消,一些事情上也会受到一些阻碍,这一切令你感到一丝沮丧。然而这两天是充满不确定的一天,爱情方面,单身的你可能会遇上心仪的对象,恋爱中的你需要去搞清暧昧关系。

  • 老梦见家庭纠纷

      梦是相反的,证明你的家庭会很和睦

  • 面对医患纠纷怎么处理

      医患纠纷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无法避免却又必须冷静面对的问题,如何应对医患纠纷已成为当前医院(个体医生)与患者双方及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难点。   明确医患双方的权利义务   在谈到医患纠纷的处理时,认为医患双方对自身所享有的权利及应履行的义务并不十分清楚,也是引发医患纠纷的深层原因。因此,医患双方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不仅是预防和减少医患纠纷的重要措施,也是确认医患双方在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的主要依据。任何一方的权利受到侵害时,都应受到法律的保护,而义务的不履行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而免除或减轻对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医院的权利主要包括治疗权(疾病检查权、自主诊断权、医学处方权);医学研究权;医护人员的人权尊严权等。医院的义务主要有九个方面:依法开业及执业的义务;依法或依照双方约定提供医疗服务的义务;对社会及患者的忠实诚信义务;向患者及家属说明病情、治疗措施、注意事项等告知义务;医疗转诊义务。对不能治疗的疾病,应及时建议患者转院治疗;报告义务。发生重大医疗事故等情况时,应依法向卫生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职业道德方面的义务,如诊疗最优化,用药适量,手术合理,治疗方案最佳,使患者痛苦最小,医疗费用最低等。   患者作为医患关系中的弱势一方,更需明确了解自身所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胡法官介绍说,根据我国宪法、民法通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卫生部的一些部门规章、医疗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患者的权利非常广泛,主要包括生命健康权;人格权(隐私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财产权;公平医疗权;自主就医权(包括选择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知情与同意权。患者对疾病的病情、治疗措施、医护人员的情况等享有知情权,而医院采取的治疗行为应事先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之后方可进行;医疗文件的查阅权、复印权;监督权;索赔权;请求回避权。对可能影响公正、公平医疗事故鉴定的组成人员,有权提出回避。同时,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过程中,应当遵守和履行如下义务:一是遵守医疗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医院的相应管理;二是尊重   医务人员的人格及工作;三是积极配合医疗服务,严格遵照医嘱进行治疗;四是接受强制治疗义务。患者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接受强制性治疗;五是交纳医疗费用的义务;六是防止扩大损害结果发生的义务。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后,患者应采取积极措施,避免损害结果的扩大,否则患者的扩大损失部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   如何应对医患纠纷?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医患纠纷可以通过三种途径解决:一是自行协商。医患双方可以自主自愿地进行协商处理,所达成的协议只要不是受胁迫所签或存在重大误解,其协议是合法有效的。这种处理方式对医患双方来说无疑都是最优选择,不仅利于改善医患关系,而且医院的声誉也不会受到太大影响。二是行政解决。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第三种途径就是司法裁决。但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与非医疗事故引发的医患纠纷的法律适用是不尽相同的,前者需适用医疗事故条例进行裁决,而后者则依照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裁判。   医患双方在医患纠纷诉讼中应注意哪些事项时,首先患者在起诉时应注意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按照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二款的规定,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患者应当在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时起一年内向医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超出诉讼时效后就会失去法律的保护,法院会作出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裁判。第二,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不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若干规定的规定,医患纠纷的证据责任分配是责任倒置,具体而言,患者在起诉时应提交在医院就诊治疗、遭受损失的事实及具体数额等相关证据材料,而医院需承担证明自己在对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存在过错或过失的充分证据,否则,医院就需承担对患者造成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第三,应选择最恰当的法律、法规及有针对性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和保护自己的权利。这是因为同一医患纠纷可能发生法律竞合的问题,但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其法律责任可能有较大区别,关键是看哪一部法律、法规,哪一具体法律条款对自己更有利。诉讼中应围绕核心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医疗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标准与范围   医疗人身侵权损害的赔偿标准有两种:一种是医疗事故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但此规定只适用于构成医疗事故的医患纠纷;第二种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及人身损害精神损害赔偿等相关司法解释所规定的赔偿标准,适用于医疗事故等特殊案件外的所有人身侵权损害赔偿案件。   具体赔偿范围: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此外,受害者还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精神损害赔偿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和医疗费用不足、被抚养人生活费确需增加等情形,受害者还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

  • 医患纠纷存在的问题是什么,怎么解决

      医患纠纷是医患双方之间发生的权益争议,其性质由医患关系的法律性质所决定。医患关系是在医院为患者提供的医科技术专业性服务活动中形成的、医疗机构与患者及其亲属之间因诊疗护理行为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具有双务和有偿特征且属于医疗服务合同性质的民事法律关系。   (1)医疗服务关系具有一般合同的特征。一是医患双方地位的平等性。患者对医疗机构具有选择权,不受任何单位和他人干预(享受公费的,就医单位受到一定限制),双方不存在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二是医患双方意思表示的一致性。患者选择医疗机构,以先行挂号的行为作出希望医院同意其治疗的意思表示,相当于要约;医疗机构接纳患者并同意为其治疗,相当于承诺。三是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医方有向患者收取医疗费的权利,也有依职业道德及自身技术力量给病员诊断、施疗、护理的义务;患者有要求医院按一般操作规程给予治疗的权利和给付医疗费的义务。   (2)医疗服务合同又有其独特性。一是生命健康权的依赖性明显。由于医疗机构是特殊服务机构,患者到医院求医,作什么检查或用什么药均由医生决定。其作用的客体是病员的生命健康权,是一种人身权利。二是风险性较强。在医疗过程中因病体的差异、医疗过程的可变性和复杂性,使医疗行为又具有风险性和探索性。三是合同自由受到限制。在医患双方关系中,患者是弱势群体,由于医疗过程中的可变性因素的限制,患方对于合同条款只有整体接受或拒绝的权利,使得合同自由受限。   由于医患关系的这种特殊性,学术界对于医疗事故的性质存在不同认识。概括起来主要有两种:第一种认为医疗事故是合同违约的民事责任。理由是患者与医院是一种医疗服务关系,患者到医疗机构就医所产生的是一种事实上的合同关系。患者享有及时、正确得到医治的权利,负有支付医疗费的义务;医疗机构享有收取医疗费的权利,负有及时、正确地为患者医治的义务。从医疗服务合同的角度分析,医院一方的医疗行为造成人身损害事故的,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二种认为医疗损害赔偿是双重属性的民事责任。理由是医疗行为所损害的权利是人身权这种绝对权,不仅可以发生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也可以发生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如因对急、重、危病人拒绝治疗等。由于发生医疗过失并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法律事实,在法律上同时构成了一般意义上的侵权和医疗合同的违约。医患之间的医患关系具有双重属性,是一种请求权的竞合。受害人不能同时兼有两项请求权,也不能就两项请求权选择,只能以民法通则的规定为依据,行使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   我们认为,如果从医疗过失行为侵害公民健康权、生命权的角度分析,医疗事故是一种侵权行为,应承担侵权责任。理由有两点:一是《条例》将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性质确定为侵权责任。《条例》第2条明确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可见,《条例》强调“过失”在医疗事故构成要件中的重要性,体现了我国侵权行为法将过错责任原则作为最基本归责原则的精神。二是《条例》将精神损害赔偿纳入了赔偿范围。《条例》在医疗事故赔偿范围中明确规定了“精神损害抚慰金”,即精神损害赔偿。依据合同法规定,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原则,我国立法和司法均未承认违约责任中包含有精神损害赔偿。从这些规定不难看出,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性质应为侵权责任,其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   二、非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及其类型   医疗行为对患者造成损害但不构成医疗事故的,称为非事故性医疗损害。从审判实践看,这种非事故性医疗损害大致有以下几种类型:   (1)医疗过程中的故意行为。根据《条例》规定,医疗事故只能是过失行为,故意行为造成的患者人身损害不构成医疗事故。从医务人员的职务角度来说,患者到医疗机构就医,是与医疗机构形成的一种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务人员的行为应当是一种职务行为,故医疗机构应对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务过程中给患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医务人员故意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虽不构成医疗事故,但医疗机构并不能免责。医务人员故意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显然是一种违法行为,医务人员应当对其行为负责;构成刑事上的伤害或故意杀人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 每年因为口角纠纷刑事案件有多少

      很多数不清

  • 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如何处理

      土地确权纠纷   第一解决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第二解决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第三解决人: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如何运用人民调解法律知识化解纠纷矛盾

      一、人民调解。   即民间调解,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民间纠纷的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目前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以及《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它可以采用下列形式设立:(一)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二)乡镇、街道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三)企业事业单位根据需要设立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四)根据需要设立的区域性、行业性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人民调解员是经群众选举或者接受聘任,在人民调解委员会领导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员。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调解员,统称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委员三人以上组成,设主任一人,必要时可以设副主任。多民族聚居地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人民调解委员会中应当有妇女委员。担任人民调解员的条件是:为人公正,联系群众,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应当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人民调解员任期三年,每三年改选或者聘任一次,可以连选连任或者续聘。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应当遵守下列原则:(一)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进行调解,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没有明确规定的,依据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二)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三)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民间纠纷,包括发生在公民与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之间涉及民事权利义务争议的各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不得受理调解下列纠纷:(一)法律、法规规定只能由专门机关管辖处理的,或者法律、法规禁止采用民间调解方式解决的;(二)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或者其他行政机关已经受理或者解决的。   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根据纠纷当事人的申请,受理调解纠纷;当事人没有申请的,也可以主动调解,但当事人表示异议的除外。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不收费。   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纠纷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一)自主决定接受、不接受或者终止调解;(二)要求有关调解人员回避;(三)不受压制强迫,表达真实意愿,提出合理要求;(四)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的纠纷,有民事

  • 如何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内容提要】近年来,我国经济实力大幅提高,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大局总体稳定。但由于我国社会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组织形式、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也使我国社会呈现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纠纷类型多样化等特点。尤其是因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分配不公、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问题引发的多样化、群体化、对抗性、敏感性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处理难度大。新形势提出新挑战,新问题产生新任务。如何服务于改革开放、社会稳定的大局,如何提高我们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建立与完善一整套合理有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构建 完善 纠纷解决机制   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经济体制变革不断深化、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处于高发时期,且呈现出纠纷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纠纷类型多样化等特点,对现有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提出了新的挑战。应对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加快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体系,为社会主体和纠纷当事人提供符合他们利益偏好的、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途径,从而能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研究和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将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内涵、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现实意义、基本思路、具体措施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概述。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与传统的“一元化”化解矛盾的方式方法相比较而言的。简单地说,就是由于当前矛盾纠纷主体的多元化、类型的多元化、诉求的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的思路、方法、措施、途径等也应多元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指在一个社会中,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各以其特定的功能和特点,结成一种互补的、满足社会主体多样需求的程序体系和动态的运作调整系统。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诉讼的方式,一类是诉讼以外的方式,也即所谓的ADR。ADR是英文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的缩写,其意为“替代性(或选择性)纠纷解决方式”,最初是指20世纪逐步发展起来的各种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 现已引申为对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着的、诉

  • 梦见朋友厂里出现纠纷

      梦见朋友厂里出现纠纷意味着:   这两天你的某些层面受克,产生了一些状况:在财务方面,好不容易存起来的钱,又会因为某些因素而又被克到,于是就是用掉、花费掉,甚或是牺牲掉、浪费掉。而人际关系方面,要注意避免沟通上的误解,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感情纠纷。   梦见朋友厂里出现纠纷的吉凶:   境遇虽安定,受一时之福荫而获得安定之生活,但成功运因被压制,不能有所伸张,常有烦恼与困难,身心过劳,易生脑疾、肺疾或遭难之虑,晚年不佳之兆。 【吉凶争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