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骗子 你不要被骗了哦 小心些哈 现在什么人都有哦
只要和本案利害人有关的,以及和当事人财产有必然学校的相关人及财产,都可以申请法院,请求财产诉讼保全。但一定要有担保,而且,必须有第三方为你此保全做担保!这是此程序中不可少的一项
因为这个话题他不感兴趣
住房产权权益属于谁,是看房产证登记人名字,所以,若房产证登记人是第三者,住房产权就属于第三者合法拥有的财产,权益受法律保护。 夫妻俩可以凭实际出资购房证明,主张对第三者的债权,可以要求其归还购房的房款。这笔钱属于夫妻俩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一人一半权益。
《继承法》有相应规定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第十五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如果被继承人留下遗嘱且具有法律效力,应当按照遗嘱执行
QPSK、OQPSK星象图一样,只是oqpsk的相位变化不会出现pi。而 Pi/4 QPSK得星象图与qpsk的差别是整体偏移pi/4
* 具体如下: 1、按我国法律规定,夫妻离婚,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2、男方的婚前财产,女方无权分割。 * 原因: 出轨,只是道德问题,而不是法律问题。就算有证据证明男方出轨,但这也不是婚姻法规定的过错情形。 * 关于婚前财产: 1、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 婚前财产的条件: 1、 双方必须有明确、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是自愿的; 2、必须是合法的,不得违反男女平等原则,不得损害妇女和子女的利益; 3、 要采用书面形式; 4、 约定不得损害不知道该约定的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 婚前财产的范围: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财产。
梦而已,没什么
找个倒插门的啊
1、要,因为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继承。除非你奶奶以赠与合同或者遗嘱的形式,明确只把房子赠给你爸一人。《婚姻法》第17条:“...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2、房子作为你爷爷的遗产,死后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有;父母、配偶、子女。所以你爷爷死后,房子是你奶奶的,你奶奶死后,房子由你爸和他姐姐继承。一人一半。除非你奶奶在死前写遗嘱,把房子留给你爸。《继承法》第10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你作为孙子女,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第一顺序继承人健在的情况下,无权继承该房子。只要等你爸死了,继承你爸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