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立即报警解决,同时如实告诉自己的男朋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章 立 案 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零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第一百零九条 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即使控告、举报的事实有出入,甚至是错告的,也要和诬告严格加以区别。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行为,应当为他保守秘密。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你期待更美好的恋情,或期待有个更美好的男人来爱你,或你潜意识里认为你男朋友不是真爱
那个陌生人相貌很清晰吗?你觉得他像谁呢? 梦中我们很多时候并不会直接梦到现实中的人,只要你觉得梦中的人是谁,他就是谁。自己的感觉才是最重要的。
这说明你现在所处的环境或相处的人让你没有安全感或让你焦虑,仔细回忆一下陌生人比较像谁,如果感觉像某个人或面貌很明确,相处的人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面貌模糊,所处的环境可能性比较大。
为什么那么久都不联系呢,这个问题比较严重,要好好思考一下。既然他是你的男朋友,没有理由一个多月都不和你联系啊,难道你就没有主动和他联系过吗???且不管梦是不是反的,先去问问他为什么这么久不和你联系,两个相爱的人,怎么可以做到一个多月不联系呢!祝你好运 哦!
水是生命的源泉,喝水在梦中代表了人的健 康状况。
梦境是浅意识的表现,只能说明你太关注和重叮他了!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不要太小心眼,给自己找烦恼!你就努力争取吧!如果你朋友真的不考虑你的感受!至少你认清了一个朋友!还是有收获的!
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梦,这话可真不假,我也经常做梦我男朋友跟我分手,找了另一个女生,但是现在我们还是好好的啊。 我觉得这是对自己不够自信的一种表现,是你梦见你跟男朋友分手嘛,又不是他做梦跟你分手,如果你因为梦境的关系,对男朋友疑神疑鬼的,不相信他的话,那梦境可能真的会成真哦。 既然是做梦,就要看开点,好的就希望是灵验的,坏的当然不需要理会啦。还有啊,中国有句古话,梦都是反的嘛。最重要的是你要对自己有信心,要相信自己,相信男朋友,爱情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如果没有了信任,谈什么爱情呢? 且行且珍惜啊,说明你也在乎这份感情,放开点相信他很重要! 望采纳!
一个梦而已 不要让它影响了 你的生活 毕竟你这辈子还有许多未知的梦在等着你
有些梦境里部分的情景和人物会真实的出现在未来的自己面前,我都有过好多次了,我也没男朋友,梦见他5.6次了,梦境中的男友面容很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