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见有记者采访

  • 记者的采访权

      有关现阶段记者的采访权现状浅析     曾经,我国新闻媒介被当作阶级斗争和专政的工具,长期造就了新闻工作者严重的官本位思想,使得他们在日常工作中带有强烈的特权意识和优越感,面对采访对象及受众始终保持高高在上的姿态,大有名副其实的"无冕之王"的气势。然而,面对市场经济,新闻事业作为社会各种机制中的一种,不得不撩开神秘的面纱,从天堂走入凡间,与其他行业一样,通过自己特有的工作和流程方式,通过传播信息和意见与社会发生联系。也就是这种新闻格局的巨大变化,导致记者的主体地位相应地发生了颠覆式的变化,人们对于他们不再是有到必迎,有求必应,相反对于采访开始婉言拒绝,甚至出现了暴力性的抵抗采访行为,这对于许多从那个年代走来的新闻工作者,难免会有严重的失落感,但是,这个现实终究是要面对的,毕竟,此时的新闻事业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新闻工作者该干的事业。   记者采访权的正当使用   采访权,是记者有自主地通过一切合法手段采集新闻材料而不受非法干预的权利。它是一种信息采集行为,保障和规范这种行为的法源,可以一直追溯到言论自由的原则。言论自由在狭义上通常理解为意见表达的自由;从广义上说,知情权被解释为言论自由"潜在"的权利。在我国,至今"采访权"法无明文,它没有作为一项授权性的规范在法律上加以规定。但是,采访自由可以从《宪法》的言论出版自由中延伸出来,包括批评自由、通讯自由等等记者的职业特性,即使其具有为了公众获得知情权,而进行信息寻求和采集的权利。记者的采访权、报道权和舆论监督权,不仅仅是新闻记者和新闻机构的权利,也是广大公众知情权和表达权的体现,是公众对国家生活、对国家工作人员监督权的延伸。   但采访权在行使时至少受到两方面的限制:首先,采访权要受到来自国家公权法律,如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保密法律、诉讼法律的限制。比如法定的不公开审理的刑民事案件,就不能对庭审活动进行采访。其次,采访权要受到民事私权法律的限制,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一些权利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约束、限制采访权,如名誉权、隐私权和宁居权等。   因此,记者在行使采访权的时候,应意识到被采访的对象并没有法定义务必须接受采访,尤其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被采访对象有权提出各种理由拒绝接受采访。无论是新闻工作者的采访活动还是新闻报道的内容都不具有司法、行政的强制力,也就说,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新闻单位和记者不可能指令人们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媒介与报道对象之间的关系是完全平等的。所以,新闻工作者享有的不是权力而是权利,不是司法、行政权力而是政治权利、民主权利。   在公开场合,即允许公众自由出入的场所合场合,记者作为公众的一员,可以自主地以各种手段采集信息,涉及到需要从他人那里获取的信息,记者需要征得被采访人的同意,取得一致意见后,其他人不得干预,如果强行干预、阻碍,就构成了对采访权的侵犯。   对于负有特定信息公开义务的主体,比如政府部门、气象预报部门、环保部门等,法律规定,公民有了解这些信息的权利。相应地,新闻记者就有向他们索取信息的权利,有关部门不得拒绝。拒不提供的,就是对采访权的妨碍。关于公众人士与采访活动的关系,后边有详细阐述。   采访权遭受到了侵害   缘于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可避免地带来种种不良问题的相伴而生,为了满足受众的知情权,同时也是对社会发展的终极关怀,媒体必然会涉入各种各样消极新闻事件当中,进行深入采访和详细报道。由于这样的新闻采访触犯了采访对象的既得利益,他们往往用拒绝采访来对抗。近年来,随着新闻活动对社会生活的全方位的介入,新闻采访遭到拒绝的事件频频发生,他们更多的是以非暴力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对记者实施暴力行为以示拒绝行为却也呈现出攀升的趋势,利用Google搜索引擎,敲入"记者被打事件",会出现704项内容,而且都是近两年所发生的。《京华时报》摄影记者杨威因采访曾被本报披露过的丰台石榴园小区物业主报仇性地所打;《四川质量报》记者在成都市双桥路"千依百顺"服装店采访时,遭到该店老板及其同伙的围攻和殴打;原兰州市荣华商厦总经理段鸿奇因对批评报道不满,竟带领保安人员冲进报社殴打记者……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例,暴露着新闻工作者采访工作的艰辛与苦涩。   更为有意思的二个现象是:被打记者的"档次"也越来越高。从最初县级地方媒体记者遭受暴力袭击,到今天中央台、新华社记者被以侵犯人身权形式侵犯采访权,除了说明新闻舆论监督开展得比较广泛深入,更给世人的一个警示:记者的采访权、人身权需要引起全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特别重视;其二,以暴力拒绝采访者当中竟然出现了地方官员及公安、检察等执法机构的阵容。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中起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当前腐败问题比较严重、特大事故频繁、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状况下,媒体正承担着超负荷的监督职能。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执法机关再滥用行政权力对媒体封杀,其后果不堪设想。"   更令人迷惑的是,对于以暴力抗拒采访的人的惩处,大多是打人者或打人单位向记者道歉了事,顶多被行政处分,被打的记者似乎也满足于这样的结果。而且在采访受阻甚至遭到暴力抗拒后,记者只能以个人身份提出诉讼,很少由国家执法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这样的方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纵容了暴力对待采访这种现象,加重了新闻记者在新闻舆论监督当中的不安全感,从而对我们尽快建立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产生了妨碍作用。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记者的人身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目前我国人身权法已经相当齐备,人身权已被置于宪法、民法、行政法、刑法诸多法律的全面保护之下,制裁以侵害人身权形式侵犯采访权的行为并非无法可依,关键的问题却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及其他综合治理机制没有形成。   马克思说:报刊按其使命来说,是社会的捍卫者,是无处不在的耳目,是热情维护自己自由的人民的精神的千呼万唤的喉舌。新闻媒体作为大众传媒和舆论工具的性质,决定了记者的采访权具有特殊性。记者的采访权应该是一种具有特别性质、特别内容的权力,不能等同于一般的民事权利。所以,在法律的保护上应该更加强调。在以后的新闻立法中可以规定对采访受侵害行为予以较为严格的制裁,应加强对记者正当采访权益的保护力度,对那些殴打、残害记者的不法之徒依法惩处,以儆效尤。   公众人士与记者的采访权   公众人士从字面意思来理解是指在公众当中有一定影响的各行各业的人士。主要包括公众人物(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明星(主要指娱乐界与体育界);学者及其他领域或方面的公众人士。在这里,我将重点谈一下公众人物及明星与新闻记者采访活动的关系。   公众人物:泛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具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曾经媒体报道过这样一条新闻:一家小型企业,被依法出售之后,由于种种原因,又被区政府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收回。在这个具体事例中,谁是谁非,暂且不论;但在中央电视台和中华工商时报等媒体的多次报道中,区政府某主管领导以"我有拒绝采访的自由"为由拒绝采访。   严格来说,任何情况下被采访人都有权拒绝采访。但是,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则是例外。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是不可能人人都来行使权力,需要把权力授予少数人由他们代表人民组成政府来管理国家,而人民则通过各种方式其中包括行使言论出版新闻自由的权利来对政府实行监督。言论出版新闻自由不是权力而是权利,是公民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为了确保自己当家作主的地位,防止国家的管理者由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人民必须亲自来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所以他们必须对国家事务及相关方针政策有足够而及时的知晓,渠道就是国家公务人员,政府机关承担着向社会传递信息的职责。因此,法律上以规定政府有公开特定信息的义务的条款加以保障。某些地方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政务公开,满足公众的知情权,相应地都作了一些信息公开的规定。例如珠海市规定,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及军事秘密的,任何单位、部门尤其是公务人员都有责任接受采访,并与之密切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抵制、回避、推诿,或进行人身攻击和打击报复。   作为公众人物,政府官员掌握有一定的权力,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可能对社会产生影响,所谓的隐私行为也常常会涉及到巨大的公众利益。为了防止这种权力的滥用,就要对他的隐私权加以限制。法律如果保护政界公众人物的所谓隐私权,实际上等于主动放弃了对公众利益的有效保护。所以,政府官员的隐私权相应地要丧失一些,比如要申报个人财产。   新闻舆论监督在社会的正常运转当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包括对社会公众人物、公共事务的监督批评。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明文规定了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都有批评权和建议权。这条规定被公认为近年来得到大力倡导的开展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律依据。但是,随着新闻舆论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强,政府官员状告新闻单位侵权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很多被批评对象往往以侵犯名誉权起诉记者并以此作为抵制舆论监督的手段。   在处理了种种类似官告记者的案例之后,人们逐步认识到,在涉及公众人物的新闻侵权纠纷中,维护言论自由特别是批评权和名誉权两者之间的合理平衡的原则必然演进为对公众人物的名誉权保护应当适当弱化,对新闻媒介和公众的批评言论应当适当宽容的原则。   明星:这里更多指的是影视歌界的明星。他们与媒体有着特殊的利益互动关系。明星需要媒体的关注和公众的兴趣,因为他需要知名度,需要在公众面前混个脸熟,而媒体需要明星的各种信息维持收视率或订阅量,某些公众需要明星们的个人最新动态来点缀平淡的生活。明星与某些公众,与媒体之间存在一套很有效的调节他们相互关系的机制。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像某些人所认为的那样:明星选择了舆论的关注和监督,享受了成名权的同时相应地就要放弃一部分隐私权,公众有通过媒体了解你的言行举止的权利。相反,明星无论身居何种耀眼位置,只要不跟国家政务的职位沾边,而且他的行为没有触犯公共利益,他的个人隐私权和其他公民一样就是应该得到保护的。   在美国,权利观念极强,对明星们的隐私也很有热情的美国人从来没有也不可能主张自己对体育明星、娱乐明星的个人隐私有了解权。   最后,针对学者是否应该出入于媒体之间,我做一下简要的分析。社会大部分人甚至包括部分学者都有种偏见,以为学者就是"老学究",带着"厚玻璃片"钻在故纸堆里,日复一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所以,当提及学者与采访的关系时,他们不假思索地拒绝,甚至有学者说"学者上电视是一种很坏的风气,绝不能鼓励。"   时代在发展,各行各业也都在逐步透明化、公开化。学者从事理论的研究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也不得不转变做法,开始关注市场,充分使得理论与实际取得最佳的结合点。而且,由于公众整体素质的提高,他们关注的领域也在日渐扩大。所以,传媒应该在学术的不同领域之间,在科学与公众之间,发挥有效的中间传递作用。但是,在传递的过程中,一部分媒体断章取义,歪曲了学者的学术本意,使得不少学者害怕或者更加反感传媒的介入。所以,媒体必须本着严谨、科学的态度,将学术语言转化成人人都能理解的社会语言。同时,学者也要积极与传媒合作,让传媒做全面深入的采访,不厌其烦地把他们研究的价值、意义和可能的社会后果向公众讲述清楚。随意拒绝采访是一种对社会、国家、公众都十分不负责任的态度。   新闻采访是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既为职业,就有做好的责任和义务。面对拒绝采访,一味地埋怨社会政治法律体制的不完善,公众整体素质水平的不够高都是对自身及社会的发展非常不利的做法。针对各种形式的拒绝采访,记者为了成功完成任务,必须想方设法通过正常的途径去说服对方与之进行沟通。这就要求记者知法懂法守法、有良好的新闻职业道德、不断改进采访方法和技巧,此外,有深厚的文化积淀,对社会及公众有责无旁贷的责任感和深切的人文关怀。   我们国家社会的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舆论监督环境,同时也在为创造着这样的环境而努力。新闻事业作为社会的重要构成机制,它的发展已经不是自己单方面的事情,而是政府、媒体、公众三者融合到位的问题。政府要为新闻事业的发展提供环境,制定规则;媒体必须逐渐从事业性质的机构转化成一种行业,同时完善自己的维权和自律机制;公众对媒体的认识要逐渐到位,新闻不是判决,也不是行政命令,是据实的报道。公众和其相关的利益是消费和报道的主体。   (你的问题以上都有写在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你可以百度一下哦)

  • 记者采访别人的时候,如何问被采访人员问题?

      1、对对方有全方位的深入了解。   2、深入了解对方的基础上,从对方最近最关注的,有影响力的,对方感兴趣的事切入,拉近距离,融洽感情,为下面的采访作个铺垫。   3、对对方擅长的方面,有深入了解,使其有话可说。   4、对对方可能回避,忌讳的问题有所了解,注意绕道走。避免犯忌。造成尴尬。双方索然无味,中断采访。   5、对想要采访到的内容,有问话设计,会铺垫,能深挖,问话对对方有轻微压力,使其不吐不快。   6、见好就收,留下伏笔。将来也许还有可以采访的机会,完成本次未完成的采访。   供参考。

  • 记者是不是可以强行采访???

      采访是记者的权利,而不是权力,因此不具有强制性。被采访者可以拒绝。   但如果采访的是政府机关,并且属于政务信息公开的范畴,政府机关不得拒绝,否则记者可以提起诉讼(这在上海政务信息公开条例中有规定)   如果采访的是个人,个人有权拒绝,记者强制采访或偷拍偷录是侵权。   但如果被采访的事项涉及违法事件或其他重大关于公共利益的事件,记者强制采访或偷拍偷录,不算侵权

  • 梦见别人打自己

      看样子你比较受气吧。在一般情况下经常逆来顺受。。。梦境可能需要你自己去改变自己。让自己更加强大起来。(感觉梦境里面你做了什么才是反映你的真实情况和举动。。这些联系到你审美。道德。修养等等)

  • 梦见七 7

    周公解梦 梦见7(七)表有对艺术或创作方面的灵感,对从事这种行业的人来说是个好。

  • 梦见他不要我了

    梦见他不要我了:预示感情会变更好。

    梦见他不要我了,压力相当大的一天!而且你这种压力往往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了别人。你最好明白一点,世上不是每一件事情,只要努力就可以得到好结果的。建议你调整一下自己的节奏,来配合别人的工作/学业步伐。恋人对你有所牵制,你可能会对方管得较严。

    出行的人梦见他不要我了,建议不必争于一时,另选日期前往出行。

    怀孕的人梦见他不要我了,预示生女,春占生男,勿过劳累伤身。

    本命年的人梦见他不要我了,预示贵人扶助,要有信心,平顺得财利。

    恋爱中的人梦见他不要我了,说明误会化解之后复归于好,婚姻可成。

    做生意的人梦见他不要我了,代表慎防火灾损害,勿急勿躁,宜守。

    上学的人梦见他不要我了,预示文科较差,不影响成绩分数可录取。

    相关的解梦

    梦见男朋友不要我了,预示着最近的运势不错,事业上会获得成功,但不能大意,要好好的努力和把握。

    梦见与女友分手,预示可能自己某些地方不如女友,才会担心失去女友。

    梦见与情人分手,爱情会更甜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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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梦境:梦见老公不要我了

    解梦解析:老公是与自己相亲相爱的人,能够同吃苦共患难生活一辈子的亲人。通常梦见老公,都是出于对老公的爱和关心,或者是希望得到老公更多的爱,更加细致入微的体贴照顾,梦见老公也都含有“相濡以沫、恩爱长久”的愿望。

    梦见老公不要你,说明你很爱你的老公,很怕失去他,对周围一点风吹草动都很敏感。

  • 八卦记者是什么专业

      主要是新闻专业,其他还有中文、历史、哲学等专业的,五花八门,只要他会八卦就行。

  • 明星志愿3里八卦记者哪里找?

      星期三去酒吧可以看见他~   纪翔:1.某年7月 去酒吧看见记者在偷拍 2.找记者捐100万 3.问纪翔喜欢谁   苏嫚君:她跟你说和干爹的照片被拍下了 去向记者买回 30万   关古威:1.第一张唱片要发布 报纸登出新旧照片大比拼 找记者写贺总坏话唱片会大卖 2.和方若琪交往 找记者公布   萧美人:快死的时候找记者承认和她的恋情   老爸:影友会   威尔:报纸说自己目中无人 去找记者算帐   以上都是周三酒吧可遇到的

  • 我一个亲戚,她的孩子才几个月几岁就得了先天性心脏病,然后我这边想联系记者曝光。怎么做?

      联系一下当地的媒体。

  • 梦见保险

    梦见去领取保险金,预示可能会遇到麻烦事。

    梦见参加了人寿保险,表示你的计划正确,目标长远。

    梦见生命安全保险,则暗示你要提防遇到不幸事故。

    梦见家人投保,表示家庭稳定,人丁兴旺。

    梦见自己做为保险公司代理人,或向别人推销保险,预示你会得到朋友的帮助,发财致富。

    梦见自己开了保险公司,则暗示可能会蒙受损失。

    梦见保险的案例分析

    梦境描述:可能是最近一段时间总有人劝我人保险的缘故,梦境中的我竟然被叫去领保险金。我心里想,我还没有参加保险哪,怎么就会领取保险金,准是有人弄错了。一急,我便醒了。〔女性,27岁)

    梦境解析:有关保险的梦,入保与索赔是不一样的。梦见自己入保,表明你心中正在考虑某件事情。这个梦预示你可以确信你的未来的计划是正确的。梦见领取赔款,是一个不太好的事,这个梦表明你将不得不对付一件麻烦事。但是不必太担心,麻烦很快就会过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