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识的2位都玩过失踪。刚几天?。。。不算多。如果你不能帮他解决困难,或是分担他的烦恼,最好晾他几天让他安静。
呵呵,女孩的心思难琢磨。如果长时间这样,那她就是劈腿了。如果短时间这样,你就要对她家法伺候了,因为,她害你担心,害你痛苦,害你思恋,害你彻夜难眠。采纳一下吧,谢谢了。
这个不是看星座的,还是要看个人的性格吧,确是有很多女的喜欢玩失踪,来考验男朋友是不是爱她?
遇到挫折了
根据案件管辖规定,应当在人口失踪地报警。但本案实际上是一起躲债的失踪案,并未涉及刑事犯罪,即使报警了,警方进行必要的询问并登记后,事情大概也就到此为止,因为民事纠纷,并不属于警察管辖的范围。如果你谎报警情,那是要被治安管理处罚的。建议:不要找了,明显是在躲债的。为区区4000元,也太不值了,让家人担心死了。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1、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2、第一百七十六条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可能是你的哪个习惯让他觉得很反感,我也是巨蟹所以我一般都会这样,这样的男的都有一个毛病,你要故揣不理他,然后时间一长,他自动会回来的。
巨蟹座-无时无刻的关心你 巨蟹座女生是一个能够给对方安全的人,但是巨蟹座也只是针对自己喜欢的人,才会愿意无私的付出。如果巨蟹女生喜欢上了你,她们就会关心你的一切,比如你吃饭了吗?你的工作怎么样啊?你的家人最近好不好啊?那就说明巨蟹是喜欢上你了,而且就算你伤了巨蟹女生,她们也会爱你到底。这就是顾家的巨蟹爱上一个人时的表现。
也许她出事儿了
本人巨蟹女、你说突然发信息、就体现了你做的事很唐突、 巨蟹女以家为中心、你可以旁敲侧击的从她的家人开始、对感情很敏感、容易感动、多愁善感、 巨蟹女喜欢成熟稳重、有幽默感的男人、 建议不要过多相信星座、还是从哥哥方面慢慢了解她吧、 有时候付出实际行动要比语言上的关心更能让人感动 加油吧
就是不在乎,才会玩失踪,明显的态度,所以不再联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