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起名法律

  • 中国法律的名称

      中国现行法律有宪法、行政法、经济法、民商法、社会法、诉讼法和刑法,包含财政金融法、国防外交法、国家机构法、行政法、合同法、环境保护法、   婚姻家庭法、经济法、经济行政管理法、科教文卫法、劳动保护法、民法、民事诉讼法、民政内务法、涉外经济法、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知识产权法、资源保护法等。   其中经济法里面包括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23部法律条文。   刑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一)》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等) 。   宪法和相关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 。   民商事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民商事法律)。   社会法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等)。   程序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等)。   行政法(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 。   行政规章(包括《中国公民出境旅游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合作开采陆上石油资源条例》等)。   

  • 中国的法律对名字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通则》   1986年4月12日,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我国的《民法通则》是仅次于《宪法》的法律,在理论上即使公安部的《姓名登记条例》也不能与其冲突。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958年1月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   2.假报户口的;   3.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   4.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   5.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三、《姓名等级条例(初稿)》   公安部2007年6月出台了《姓名等级条例(初稿)》,已由公安部研究起草完成,并下发各地公安机关组织研修。公安部相关业务部门人士称,“条例”还在研究过程中,现在只是个初稿。《条例》共分六章,四十一条款。   四、《人名规范用字表》   《人名规范用字表》规定,取名用字有限制,我国新生儿的取名用字将在8000个规范字中选取。曾被废除但人们仍在大量使用、禁而不止的51个异体字被“释放”并恢复使用。恢复异体字是尊重社会习惯,方便人们用字需要,字表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的51个异体字收入表中,主要用作人名地名。   五、关于姓名权损害赔偿责任的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司法解释,姓名权受损害的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姓名权受害人有权:   1. 要求停止侵害。   2.要求回复名誉。   3.要求消除影响。   4.要求赔礼道歉。

  • 中国的法律对名字有哪些规定?

      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1. 1986年4月12日,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2.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 1958年1月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4. 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5. 第二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不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的;假报户口的;伪造、涂改、转让、出借、出卖户口证件的;冒名顶替他人户口的;旅店管理人不按照规定办理旅客登记的。   6.《人名规范用字表》规定,取名用字有限制,我国新生儿的取名用字将在8000个规范字中选取。曾被废除但人们仍在大量使用、禁而不止的51个异体字被“释放”并恢复使用。恢复异体字是尊重社会习惯,方便人们用字需要,字表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的51个异体字收入表中,主要用作人名地名。   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司法解释,姓名权受损害的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抚慰金。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姓名权受害人有权:要求停止侵害。要求回复名誉。要求消除影响。要求赔礼道歉。

  • 中国人的名字取4个字的,好吗?有法律保护吗

      可以取四个字的名字,挺好的,大气时尚,现在有很多这样的四字名字,受法律保护。   姓名法:   公民可以申请将某一笔名,化名,艺名等改为法定姓名的时间长达八年以上者可将其改为正式姓名,但所改姓名不得与国家领导人或历史上有争议的人相同。汉族姓名以四字为限,其他少数民族依本民族习俗。

  • 中国起名宝典白硕宇提问打多少分

      取名步骤,分析八字,定八字用神,分析生肖,根据八字用神属性和生肖忌宜选字,名字音韵要好,朗朗上口,名字寓意要好,让人感觉有内涵,名字组合格局要好(不以网络免费软件三才五格的格局吉凶为准,那只是娱乐软件),要避免凶灾能量。姓名学派系众多,三才五格只是远路来的,炒作的比较成功而已。汉字五行派,天机派,天运派,乾坤甲子派,归藏易派,八字用神派,姓名五柱派,生肖派,卦意派等等,估计有几十个派系呢,所谓的打分只是三才五格派的说法,所谓的分数不能说明任何问题!

  • 有谁在中国起名网起过名字'

      骗子网站,只会数笔画打分的垃圾网站!炒作出来的

  • 中国传统文化底蕴最为丰厚的起名馆?叫什么名字?有什么特色?

      据我所知,都是些较有文采的人开的,大多都是凭字义的好坏而论,很少是根据八字五行的需求的起名馆。

  • 中国法律规定取姓名可是双姓双名吗?

      ★子女起名立新规父母双姓可同用   《姓名登记条例(初稿)》中首次对公x民起名作出硬性规定: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允许采用父母双方姓氏。子女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时,可按照双姓起名,但不算作复姓,按照目前我国现有1601个姓氏计算,这种做法将新增128万个双姓,从而缓解大姓人口姓名重复的问题。   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允许子女随父姓或母姓,提倡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既可以表明子女与父母双方的家族和血缘关系,同时对于解决大姓人口的姓名重复问题,也具有积极意义。   ★取名用字有限制   对于公民取名用字,应当在一定前提下予以必要的限制。《条例》规定:姓名不得含有下列内容:1、损害国x家或者民x族尊严的;2、违背民x族良俗的;3、容易引起公众不良反应或者误解的。   考虑到我国姓名所用字数中单姓的通常为二至三个汉字、复姓或者采用父母双方姓氏的多为三至四个汉字,《条例》规定:除使用民x族文字或者书写、译写汉字的以外,姓名用字应当在两个汉字以上、六个汉字以下。比如:丈夫姓郑,老婆姓付,他们就可以给孩子取名“郑付贝克汉姆”。   《条例》规定,姓名不得使用或者含有下列文字、字母、数字、符号:1.已简化的繁体字;2.已淘汰的异体字,但姓氏中的异体字除外;3.自造字;4.外国文字;5.汉语拼音字母;6.阿拉伯数字;7.符号;8.其他超出规范的汉字和少数民x族文字范围以外的字样。   变更:改名一生只有一次   《条例》规定子女采用父母双方姓氏时,可以按照双姓起名,不算作复姓,一旦实施,很多父母可能就会打算将子女的名字进行更改,而《姓名登记条例(初稿)》中同时还规定,为了防止滥用姓名权,频繁变更名字现象的发生,条例实施后,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x民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次为限。《条x警告,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骗取姓名登记或者姓名变更登记的,处800元以下罚款。

  • 为救人而杀人 法律上怎么认定?

      认定为故意杀人罪,不会轻判的。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只有未满16周岁的人、意外事件和正当防卫没有超过必要限度而致人死亡的才不承担法律责任

  • 天平为什么象征法律

      西方的正义女神朱斯提提亚(Justitia)。   正义女神像主要形象为:蒙眼女性,白袍,左手提一天平,右手举一剑。双眼蒙布,象征约束个人倾向,不被外界干扰,不带有任何歧视和偏袒;白袍,象征圣洁清白、刚正不阿;左手提一天平,象征公平裁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右手举一剑,象征维护正义的力量与权力,和决不姑息的决心。此外,据说在她的造像背面常常刻有古罗马的执法誓言:为了正义的实现,何惧天踏地陷(fiat justitia,ruat caelum,拉丁文)。(有学者考证,蒙眼正义的形象最早出现在文艺复兴时期,蒙眼,象征“司法纯靠理性”,不靠误人的感官印象。)   正义女神的形象最早源于古希腊神话里正义和秩序的女神是忒弥斯(Themis)。按照《神统纪》,她是大神乌拉诺斯(Ouranos代表天)和盖亚(Gaea代表地)的女儿,后来成为奥林匹斯主神宙斯的第二位妻子。她的名字的原意为“大地”,转义为“创造”、“稳定”、“秩序”,从而和法律发生了联系。早期神话里,忒弥斯是解释预言之神,据说她曾经掌管特尔斐神殿,解释神喻,后来转交给阿波罗。她还负责维持奥林匹斯山的秩序,监管仪式的执行。在古希腊的雕塑中,她的造型是一位表情严肃的女神,手持一架天平。她和宙斯生下了时序三女神(Horae):欧诺弥亚((Eunomia秩序女神)、狄刻(Dike正义女神)、厄瑞斯((Eirene和平女神)等,为她分担职责。其中和法律最有关系的是狄刻,据说这位正义女神掌管白昼和黑夜大门的钥匙,监视人间的生活,在灵魂循环时主持正义。她经常手持利剑追逐罪犯,刺杀亵渎神灵者。古希腊神话中经常提到的另一位正义女神是阿斯特赖亚(Astraea),她在地上主持正义,又升上天空为室女星座的主星“维耳戈”,纯洁无瑕。她的造型是一位清纯的少女。后来,罗马人接受了希腊的诸神。在罗马帝国时代,又将一些概念拟人化,“创造”出不少神灵,其中就包含了正义女神朱斯提提亚(Justitia就是由法律jus一词转变而来)。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Rudolf Von Jhering)曾说过:“正义女神一手提天平,用它衡量法;另一只手握剑,用它维护法。剑如果不带着天平,就是赤裸裸的暴力;天平如果不带着剑,就意味着软弱无力。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只有在正义之神操剑的力量和掌秤的技巧并驾齐驱的时候,一种完满的法治状态才能占统治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