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龙和猪合伙做生意吗

  • 属虎和属龙可以合伙做生意吗

      建议不要合伙,矛盾很多的,可以摆渡草根旺 城找点项 目做,那里让很多人成 功当老 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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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属虎的本命年必须在立春开始穿红色内衣大吉

  • 属鸡的和属龙的能合伙做生意

      可以的,辰酉六合,属鸡的和属龙的合作非常好。

  • 水瓶座今年运势如何,可以合伙做生意吗

      水瓶座2018年运势完整版详解     来到2018年,我们首先要恭喜水瓶座。在经历过人生的低潮之后,新的一年将是你改头换面的一年,你的好日子就要到来了。也许你已经过惯了悲催的生活,你对未来并没有抱多大的希望,不过到了2018年,你应该收起这种失落的心情,用乐观的心态迎接即将汹涌而来的好运。2018年,水瓶座在感情世界里会成为新宠,你会深刻感受到对方对你爱护有加,被宠爱的感觉正是你渴望的爱情,这种渴求在水瓶座女生的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然而对于水瓶座男生来说,今年你的保护欲望也会大增,你对你的另一半相当体贴,你在享受施展保护欲带来成就感的同时,也让对方感受到了你浓浓的爱意,你们的感情处在相对和谐的状态。好事成双,今年水瓶座的事业和感情都比较理想。你会有很多的机会发展自己的事业,有机会展现自己的才能。也许过去悲催的生活已经刻入了你的记忆里,事业、感情上的顺风顺水让你无法相信眼前的一切,然而是真的就是真的!2018年将是你人生道路上比较顺利的一年。     水瓶座2018年工作与事业运势     2018年水瓶座的工作重心在外交事宜上,在工作的过程中,你需要调动自己的外交天赋,妥善处理合作与协调上的问题。事实上,在处理事务的时候你可能会有些不自信,但是你要知道在工作能力上,水瓶座是被认可的星座之一,水瓶座在职场上是很有发展潜质的,但是喜欢吸引众人目光的水瓶座要学会谦虚,你要做的是把心思放在工作上而不是想方设法去吸引他人的注意力。冥王星在射手座的位置给水瓶座带来了正能量,水瓶座在顺利发展的同时也会受到阻碍,然而你身上背负的压力也不小。只能说冥王星带来的力量促使一切往好的方面去发展,不过还需要水瓶座付出智慧和汗水。有时候水瓶座对于自己设定了目标,又不去践行,属于光说不做的类型,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你对自己的约束力还不够,对于一些诺言、纪律、规则还是需要你认真对待,自觉遵守。今年水瓶座在工作上的成败与言行有着非常大的关系,你的一言一行将影响到与同事之间的关系,或者与合作伙伴的关系,能不能在职场里大显身手,这与你的人脉弱有关,你在2018年里容易因为说错话而伤害到别人。建议你在与别人沟通时,说出来的话要考虑到别人的感受,否则将带来不良后果。水瓶座2018年可佩带一串逗天空之神手链地来生旺全年的运势,使得今年事业顺利,各方面更上一层楼。     水瓶座2018年财富与金钱运势     2018年,水瓶座将会特别注重财务方面的扩展。受土星依然驻守摩羯座的影响,水瓶座在开支方面非常大,这就给你带来了挣钱的欲望,也就是我们刚刚说的扩展财政。也许你会问水瓶座在今年的开支为什么会这么大看老实说,水瓶座真不容易,爱情、事业、兴趣爱好、子女、享受、个人尊严都在慢慢掏空水瓶座的积蓄。木星在11月9日走出天蝎座进入射手座,开支大的这种情况如果这个时候还得不到缓解,那么就需要你在这一块多下点功夫了,保持收支平衡才是你今年的重点。在个人消费方面,水瓶座应该学会用一个理智的态度去分析,对于那些不该消费的物品,就没有必要买,那么什么是不该消费的物品看简单来说就是那些不实用的东西。有时候水瓶座会因为自尊心而与他人攀比,在攀比的同时希望你还是好好想想银行卡里的数字吧。而在生活娱乐和享受这一块,建议水瓶座适当就好,不要沦落到痴迷的境地了。在消费方面,希望你理智一点,不要被一时的冲动迷昏的头脑。海王星在白羊座的位置,导致水瓶座会因金钱上的利益与他人争吵,甚至闹翻。2018年你很容易因为财产分割、问题与他人起冲突,对于钱财方面,你需要看开一点,如果因为金钱利益而伤害了彼此之间的和气,那就得不偿失了。水瓶座的朋友2018年可摆......余下全文>>

  • 合伙做生意

      给你两个吧,参考参考吧。   (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参考格式)   合伙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 。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条 合伙期限为××年。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 合伙人共 个,分别是:   1、 。   住所(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2、 。   住所(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注:可续写)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 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个月内缴足。   2、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 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 合伙人责任承担和追偿   第十三条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约定为:承担100%赔偿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约定其它承担赔偿责任方式)   第八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五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 、其他组织合伙人1委派 (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注:如果全体合伙人都执行合伙事务,此内容应删除)。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六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七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八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表决办法)   第十九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合伙人是否可以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如果可以,也可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九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二条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退还办法)。   第二十七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十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八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条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注:可选择。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一条 合伙目的:   。   第二条 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共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三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四条 合伙企业经营场所:   。   第五条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   。   第六条 合伙企业的出资总额: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合伙人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   (一)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   出资方式: 计人民币 万元。   (二)合伙人姓名: ;   合伙人住所: ;   出资方式: 计人民币 万元。   (三)合伙人于 年 月 日前缴付出资。   出资额没有实际缴付的,不能算合伙人已经出资。   出资额中以实物出资的;合伙企业应当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实物过户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出资额中以知识产权出资的,合伙企业应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知识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和分担亏损;   (三)有优先受让其他合伙人转让的财产份额和优先购买合伙企业的新增资金,但须经其他合伙人同意;   (四)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合伙企业终止后,依法分得合伙企业的剩余财产;   (六)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七)合伙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九条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一)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经全体合伙人协商,委托合伙人 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共 名;   (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对合伙企业事务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   第十条 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合伙人退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合伙人擅自退伙后,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四)此条款未详尽的,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六章执行。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 年,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5、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三)合伙企业解散时,依据《合伙企业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表;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天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 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及向人民法院起诉 。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一)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二)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订立,合伙人签字后,自合伙企业设立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 属羊和属鼠合伙做生意可以吗?

      不可以。属羊和属鼠的犯六害,不合财。“羊鼠相逢一旦休”,属羊与属鼠的是“子未相害”。

  • 属牛和属蛇能合伙做生意吗

      我也是71年的,做的网上项目,合作伙伴各个年龄层的都有,没有你说的那些事

  • 兔鼠合伙做生意,八字相合吗?可不可以?

      你好,请把八字给全了再来这里咨询命理师。只给1字是没法给你解答的,好比一个人没了脑袋就无法鉴定了一般。不知道时辰可找人反推,一定要把信息给全我们才能帮助你。

  • 合伙做生意的十大禁忌

      1.怕管帐的吞钱飞单,要帐目明细,双方都要谈好,互相接受监督是基础 ,不然到时候你去查他管的帐,好则引起不高兴, 坏则日后必分家;    2.谈明利益, 你拿多少他拿多少,他为什么拿得比你少,你为什么拿得多, 必须一开始就讲明白,不然会产生: 我做得多为什么拿得比你少。这种情绪一旦产生, 纠纷必然形成;   3.明确职务责任,明确最终决策者。两个决策者商量问题是好事,但一旦想法冲突,收场非常难。因此必须明确职务,他管他的,你管你的。碰到哪方面的问题听谁的,或者一开始决定一个最终决策者。这方面又引声出一个问题: 就是股份不必平滩,必须一高一底,不然日后出事;   4.能者上,庸者让;   5.合伙是智慧的结晶,一致对外;   6.过分强调过去的交情或友谊,不注意多沟通和交流;   7.不要跟亲戚或者很熟的朋友合伙做生意,否则容易产生经济纠纷,连亲戚朋友都没得做,甚至反目成仇;   8.建立共识,大家取得信任。如果一开始大家都不信任对方,那么是很难合作成功的;   9.多交流沟通,合伙人之间一定要多交流想法和总结经验,并且要学会互相谅解。   10.和合作伙伴写好合同(协议),任何生意都是有风险的,不能光想象着美好。   

  • 属猴的和属猴的合伙做生意行吗

      【我情愿拉低采纳率 也要评论你 】跟属什么有关系吗? 21世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