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取名

  • 企业名称有什么要求

      首先,注册名称之前,你要先在核名网站上查询你的企业名字是否可以注册;   简单给你讲一下,名称是由 城市 、字号、行业特点三部分组成的;   你可以自由发挥的是中间的字号部分;   城市不用说,行业特点是根据你企业所在的行业自动固定的,例如做互联网零售的,后面就固定是电子商务等;   名称要符合法律规定,不含敏感词汇   查询发现可以注册,则可以联系注册机构帮忙申请,或者自己带齐材料申请;

  • 求企业名称

      中国军工企业完全名单   513厂:南京宏光空降装备厂。   518厂:南京通讯设备厂,属于邮电部门。   528厂:南京北方光电有限公司:原南京旭光仪器厂。   714厂:南京无线电厂——熊猫集团   720厂:长江机器制造厂,南京。   734厂:南京有线电厂   741厂:华东电子管厂,南京。   752厂:长江电源厂,南京   772厂:南京电子管厂——南京三乐集团有限公司   898厂:金宁无线电器材厂,南京   924厂:新联机械厂——南京科瑞达电子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南京,从长江机器厂分出,5400人。

  • 名词解释:企业名称

      企业应根据自己经营范围中经营方式确定名称中的行业或经营特点字词。该字词就当具体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的范围、方式或特点,不得单独使用”发展”、”开发”等字词;使用”实业”字词的,应有下属三个以上的生产、科技型企业 。企业确定名称中的待业或者经营特点字词,可以仿照国家行业分类标准分的类别使用一个具体行业名称,也可以使用概括性字词。   企业名称是企业的标志,是企业的第一广告,换一个角度,企业名称是社会公众了解一个企业的第一途径。无论个人还是一个组织,在采购商品或选择合作伙伴时,一般都是首先从企业名称去寻找对象。在不审查某一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的情况下,公众要了解他的业务一般只能看名称中的行业或经营特点字词。即人证所说”卖什么吆喝什么”。因此,企业名称中的行业或经营特点用词必须准确,这里所说的准确不是与经营范围绝对一致,而是不应明示或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如从事国内旅游业务的二、三类旅行社不得称”国际旅行社”,从事国内贸易的企业不得称”国际贸易公司(或中心)”。   因此,企业应慎重选择名称中的行业或经营特点字词,特别是一些特殊行业。如果企业在名称中使用的行业或经营特点字词属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 办理专项审批项目,企业在申请名称核准时必须提交有关审批文件;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的可以不提交,但申请企业登记注册时必须提交有关批件,如不能提交,则申请的预先核准名称无效。对此,企业在申请名称核准登记时,应考虑周全,以避免不必要地浪费劳动和时间。   企业经营业务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大类的,可以选择一个大类名称或使用概括性语言名称中   表述企业 所从事的行业,也可以在名称中不反映企业所从事的行业。   外国投资者是具有驰名商号的公司,在我国举办注册资本在一千美元以上独资营企业,可以在该独资经营企业的名称中不标明待业或经营特点字词。   近几年,由于经济的发展,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很多企事业从单一经营转向了多种经营,出现了企业 经营范围中的主营业务成了次要业务而兼营业务却变成了主要业务的现象。在企业界,也出现了申请将名称中的行业改换成大行业名称甚至不要行业字词的要求。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其两面性,选择大行业字词可以不特指,企业经营方向调整不会影响到企业名称,这对一 些大企业,特别是新成立企业,却未必有益。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上,企业没有特长、没有一个突破口是很难打开局面的,如果片面追求大行业大牌头,往往淹没了自己特长 ,失去了宣传自己第一时机,同时失去了一批潜在的顾客,结果是得不偿失的。因此,企业名称中的行业或经营特点字词如何选择,是否选择概括性语言或不使用行业或经营特点字词,应根据各企业自身的情况,不能盲目追求大名称、大牌头。   企业为反映所从事的行业特点,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国家(地区)名称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但应置于字号之后。如:上海**四川火锅馆、郑州**广州发型屋、北京**美国加州牛肉面馆、天津**上海服装店等等。使用此类名称一般为从事与行政区划名称有着密切关联的地方特色业务,多为服务性行业。   四、关于组织形式   企业应当根据其组织结构或者责任形式,在企业名称中标明组织形式。企业名称中标明的组织形式,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国目前企业使用的组织形式较多,根据适用的不同登记法规,可以将它们分为两大类:   一是公司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依照该法设立的企业名称中必须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字词,”有限责任公司”亦可简称为”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一般使用”有限公司”作为组织形式,但中外合作企业 中如不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不得使用”有限公司”作组织形式。   二是一般企业 类,《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没有做明确的规定,从实际情况看用的比较杂乱,如”中心”、”店”、”场”、”城”、”局”、”厅”、”堂”、”馆”、”院”、”所”、”社”、”厂”、”铺”、”村”、”屯”等。   对一些申请使用登记主管机关未曾核准使用过的新的字或字词作组织形式的,应分析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是否会使公众无法理解引起误认,是否能为公从接受。如过去没有使用”城”作企业组织形式的,但现在”家具城”、”娱乐城”、很多,公众也能接受。   组织形式一般不能连用或混用,特别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组织形式。但对一些国际上通用的形式如”****厂有限公司”、”****中心有限公司”等应该允许使用。   具备法人条件企业,如需在其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前使用”总”字,必须下设三个以上与该企业名称中的组织形式相同的直属分支机构。如称”总厂”的,必须有三个以上称”厂”或”分厂”的分支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总公司’、”股份总公司”。

  • 有没有明确规定企业名称不能带中字

      中字没有规定,但是“中国”等字样是不允许的。   1、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文字,不得使用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2、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3、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4、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 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   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   第八条 企业名称应当使用汉字,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名称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自治地方通用的民族文字。   企业使用外文名称的,其外文名称应当与中文名称相一致,并报登记主管机关登记注册。   第九条 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一)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二)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三)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四)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五)汉语拼音字母(外文名称中使用的除外)、数字;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第十五条 联营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使用联营成员的字号,但不得使用联营成员的企业名称。联营企业应当在其企业名称中标明“联营”或者“联合”字词。

  • 企业名称的命名要符合有管法律规定,并且具备哪些标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了更好地贯彻《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确核定企业名称,保护企业名称的专用权,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登记主管机关一律按《规定》和本通知核准登记企业名称。 二、登记主管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凡使用“中国”、“中华”,冠以“国际”、“全国”、“国家”,或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或核定,在全国范围内,同行业企业名称不得相同或近似。冠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市(包括州, 下同)、县(包括旗、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由同级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核定,在本行政区范围内,同行业企业名称不得相同或近似。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已经登记注册,使用“中国”、“中华”,冠以“国际”、“全国”、“国家”,或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应按照《规定》和本通知精神,在今年年底前报国家工 商行政管理局重新核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发布公告。不予核定的, 原登记主管机关应限期办理其企业名称变更登记。其中《规定》生效前已经 按我局工商〔1990〕 243号文件上报过的,可不再报。 经我局核定的企业名称,如需要变更或转让,应报我局重新核定。其中. 不再使用。中国”、“中华”,冠以“国际"、“国家。、“全国。字词的,应报我 局备案。 凡按规定应经却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并进行公告的企业名称, 或超越职权擅自核准的企业名称,一律无效。继续使用的,按非法经济组织 查处。 四、企业名称冠省级行政区划名称的管理问题,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根据《规定》制定具体执行办法并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 五、企业名称使用本地地名作字号,如其字号能够表明其所在地的行政 区划,可不再冠行政区划名称。如“北京机床厂”的企业名称,不必再冠 “北京市”而称其为“北京市北京机床厂”。 不使用省、市、县地名作字号的企业名称,其所冠以的行政区划名称可 以省略“省、市、县”等字样。 商业、公共饮食、服务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使用异地地名作字号,但必须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六、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确有特殊需要,经省级以上登记主管机关 核准,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可以使用一个从属名称。从属名称不在营业执照 上标明,不得以其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和招揽业务。 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不得使用从属名称。 七、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下述类型企业法人可冠 以主办单位名称,由登记主管机关直接核准登记。   (一)按照国家规定,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设立的以 内部服务为主,同时对外营业的招待所、印刷厂、食堂、俱乐部、小卖部等 服务企业。   (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办的劳动服务公司。 八、事业单位法人、科技性社会团体法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企业 化经营或从事经营活动的,可按原名称进行登记。其设立具备法人条件的企 业,应单独起名称;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可冠以主办单位的名称。 九、私营企业使用投资人姓名作字号的,应提交投资人签字的同意书。 外资企业如使用外国公民姓名作字号,需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 其他企业不得使用公民姓名作字号。 十、企业名称中标明的行业或经营特点,应当具体反映企业生产、经营、 服务的范围、方式或特点,不得单独使用“发展”、“开发”等字词;使用 “实业”字词的,应有所属三个以上的生产、科技型企业。 企业名称中标明的组织形式,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形 式不得联用或混用。 十一、外资企业名称可根据国际惯例,其行政区划名称可在字号与组织 形式中间使用。 十二、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如需在其名称中的组织形式前使用“总”字, 必须下设三个以上与该企业名称中组织形式相同的直属分支机构。如称“总 公司”的,。必须有三个以上称“公司”或“分公司”的分支机构。 十三、企业名称中有下列情况的,不视为使用数字:   (一)地名中含有数字的,如“四川”等。   (二)固定词语中含有数字的,如“四通”等。   (三)使用序数词的,如“第一”等。 十四、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中不得使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含习惯性称 谓)与中国(含习惯性称谓“中”或“华”)联名。如“中日友好饭店”。十五、外商投资企业、有对外业务的企业,具备企业法人条件,经登记 主管机关核准,可以使用外文名称。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相一致。其字号 可以音译,也可以意译。外文名称的组成次序可根据外文书写习惯,外文名 称可以有缩写,但须在企业章程中载明。 十六、企业名称可以有简称,并应在其章程中载明。商业、公共饮食、服 务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简化时,应保留其字号。 十七、企业名称在本行政区划范围内,可随企业或企业的一部分转让给 另一企业。转让方和受让方应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登记或备案手续。 使用“中国”、“中华”,冠以“国际”、“全国”、“国家”,或不冠以企业 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不得随企业一部分转让。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企业集团名称以及本通知第七项和第八项所列企业 名称不得转让。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合营期满后,经登记主管机关 核准,合营中方可以使用该合营企业的字号。 十八、外商投资企业应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合同、章 程签字之前,向登记主管机关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注册。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各级计划部门批准的新建企业,其筹建期满一年 的,应与筹建登记一起办理企业名称预先登记,统一核发《筹建许可证》。 十九、企业名称发生争议,当事人要求登记主管机关裁决的,应按下列 程序办理:   (一)当事人应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文件或材料。   (二)登记主管机关在收到当事人的申请和有关证明文件材料后,作出是 否受理的答复。   (三)已受理的,对有关企业名称进行调查。   (四)调查结束后,登记主管机关应先召集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 应按申请在先、受理在先、注册在先的原则处理,并向当事人发出裁决书。其 中企业名称争议跨登记管辖区的,由各当事人登记主管机关的共同上级登记 主管机关裁决。 对侵犯他人企业名称专用权行为的处罚程序按专项规定办理。 二十、《规定》第七条所称历史悠久、字号驰名的企业,是指具有三十年 以上生产经营的历史,字号在省或全国范围内广为人知的。 二十一、《规定》所称企业名称相同,是指两个以上企业名称完全一一致; 所称企业名称近似,是指两个以上同行业企业,其名称中的字号在字音、字 形及字(词)义方面非常接近,或字号相同,但组织形式略有差别,容易使 公众造成混淆或误解的,如“x x省楚天汽车贸易公司”与“x x省筑天汽 车贸易公司”以及“xx省楚天汽车贸易中心”。 二十二、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申请企业名称登记和外商投资企 业预先单独申请企业名称登记的收费按有关规定执行。国内企业预先单独申 请名称登记的收费按筹建登记收取,不再另行收费。 二十三、各级登记主管机关对已经核准登记注册,但又不符合《规定》和 本通知精神的企业名称,应逐步加以纠正。对历史上已经形成,又没有发生 争议或纠纷的,准予继续使用。对不符合《规定》第九条、第十三条规定的, 应坚决予以纠正。纠正情况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定期汇 总上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与游泳有关的企业名称

      你的问题有点笼统,不知道你问的是什么?你是想起个名字还是找相关的公司。我在北京,知道健身的企业,一般都带游泳池,浩沙健身 一兆韦德健身 亚历山大健身 加州健身 奥力健身 奥脉健身 英派斯健身 十二星座健身 这是我所知道的几个比较著名的健身企业 都带游泳池 北京要数浩沙和英派斯店面最多 高端一点的还有红会 威尔士健身 。如果你要找游泳设备的我就不太清楚了。

  • 企业名称申请可以用英文字母吗

      不可以的!企业名称申请登记的原则:   一、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   1、 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   2、 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   3、 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   4、 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   5、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阿拉伯数字;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二、企业名称应当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   三、企业法人名称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另一个企业名称。企业分支机构名称应当冠以其所从属企业的名称。   五、企业营业执照上只准标明一个企业名称。   六、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1、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2、与其他企业变更名称未满1年的原名称相同;   3、与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3年的企业名称相同;   4、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   七、企业名称需译成外文使用的,由企业依据文字翻译原则自行翻译使用,不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

  • 有限合伙企业的企业名称一定要有“有限合伙”字样吗

      我们说企业名称一定要包含四个部分: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在注册公司名称的时候,普通合伙企业一定要有“普通合伙”的字样。同样的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有关有限合伙企业的知识你可以查询《合伙企业法》或者咨询相关人士。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你,祝你好运

  • 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可以是一个汉字吗?

      答:不可以。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字组成,如:北京天上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字号天上地下为四个汉字;但名称中字号不能为一个汉字,如:北京天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答:企业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当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性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或者企业经营特点的用语。   (1)、企业名称中行业用语表述的内容应当与企业经营范围第一项一致。如:北京天上地下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汽车销售为行业表述,此类公司所从事的经营范围第一项内容为汽车销售。

  • 潘晓华 黑龙江省青少年文化艺术教育活动中心 企业名称: 哈尔滨市梦想青少年文化艺术服务中心

      昨天我又看到了这个比赛,正准备报呢!是不是那种交完钱就没影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