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生多育的生肖有哪些

  • 育拆开是什么生肖

      老鼠啦。   逗豁地拆开来事逗害谷地,祸害粮食的就是老鼠啦

  • 俄罗斯为什么提倡多生多育?

      会灭族的。中国计划生育是世界特例。以后也因为人口年龄比例不均而停止。

  • 吕奉先射戟辕门 曹孟德败师育水 打一生肖

      朋友,我在做任务,如果回答对你有帮助,麻烦给个最佳答案鼓励一下,谢谢!   答案只有蛇合适。

  • 已婚未育,准备明年四月份怀孕,去应聘一家店,说想要长期的,问我什么时候生宝宝,为了工作我回答说暂时

      就说意外怀孕了,到时候再说吧,没什么大不了的,已经怀孕了,他总不会叫你把孩子打下来吧

  • 已婚已育女人梦见生了情人的孩子预示着什么

      你好:   没有什么预示,你想多了。   只是梦而已,南柯一梦。梦是假的,不必当真。   有本书叫《周公解梦》,里面提到,梦与现实是往往相反的,也就是说现实生活中不可能发生的,指你生了情人的孩子……   我认为只是睡觉时,无意中胳膊压着胸口了,从而压迫心脏,进而大脑供血不足引起脑部活动了,也就是俗语中的做梦。   科学研究表明,梦是睡眠时身体内外各种刺激或残留在大脑里的外界刺激引起的景象活动。   也就是说梦不代表什么,没有任何意义,更不是什么征兆。   最多只能代表你昨天晚上没有休息好,也就是俗说的觉没有睡好。   也许有的话,就是白天醒来,脑海里留下了一段回忆罢了。   对吧!   送你一句话:过好今天,明天会更美好。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更祝你开心快乐每一天。

  • 西安男性不育哪个医院好?我是双鱼座

      夜再长,始终会亮。天刚刚破晓,那条石板路就热闹起来,忙碌起来。男人们就开始挑水,把大水缸挑得满满的,足够一天用的。水缸是泥巴烧制的,很粗糙。山里人不在乎是否精致,坚实耐用便宜就行,这,过日子还得精打细算。水挑满了,

  • 上海有个育辛高级中学,为何取名育辛,有什么寓意啊

      上海有个育辛高级中学,学校的的名字是教育辛辛学子

  • 已育女性梦见黑猩猩

      已育女性梦见黑猩猩:四两拨千斤的姿态很有好处哦!这两天会遇到来势汹汹的对手,乖乖仔、乖乖女的扮相往往会让你在这种对立中处于优越的位置。就算对方的拳头多硬,也像打在枕头上一样无处发力,你就赢定了哦!图书馆恋情有较高的发生几率,凡是带有书卷气息的地方,爱情就有萌发的机会哦!

  • 未婚先育怎么办理出生上报证明

      你得先领结婚证,再补办准生证,然后拿上出生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就可以了,如果你们是在家里生的,还需要到医院补办出生证明才可以.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   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条例》的规定。   第三条   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条例》规定生育(以下简称计划外生育)子女的公民,以及为他人计划外生育提供帮助而非法收养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四条   省、设区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工作。   第五条   城镇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当事人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出生前一年本县(市、区)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基数,本县(市、区)没有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数字的,可以本设区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计征基数;当事人实际可支配收入高于前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以实际可支配收入为计征基数。   农村居民的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以县级人民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当事人计划外生育的子女出生前一年本县(市、区)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基数;当事人实际纯收入高于前述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实际纯收入为计征基数。   当事人实际可支配收入、实际纯收入,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核实;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核实。   第六条   计划外生育一胎子女的,根据不同情形,按照下列标准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再生育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3.5倍征收;   (二)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但未申请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生育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10%征收;   (三)符合《条例》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但经查实,进行了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选择性引产后,再怀孕生育的,按第一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四)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一方或者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50%征收;   (五)双方当事人均无配偶,双方均已达到法定婚龄,但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怀孕生育第一胎的,按第一项规定标准的30%征收;   (六)重婚生育、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胎的,按本办法规定的计征基数的7倍征收。   第七条   未达到《条例》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间隔期生育第二胎的,按照下列标准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生育妇女年龄未达到25周岁,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50%征收;   (二)生育妇女年龄为25-28周岁的,根据不同情形,分别按照下列标准征收:   1、间隔期不满1周年的,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40%征收;   2、间隔期达到1周年、不满2周年的,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30%征收;   3、间隔期达到2周年、不满3周年的,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20%征收;   4、间隔期达到3周年、不满4周年的,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10%征收。   (三)生育妇女年龄超过28周岁的,根据不同情形,分别按照下列标准征收:   1、间隔期不满1周年的,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30%征收;   2、间隔期达到1周年、不满2周年的,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10%征收。   第八条   计划外生育二胎以上子女的,根据不同情形,从第二胎开始,按照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或者第六项规定标准的2倍向双方当事人分别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九条   为他人计划外生育提供帮助而非法收养子女的,对非法收养人,按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标准的50%征收社会抚养费;对计划外生育的双方当事人,根据其计划外生育的具体情形,按本办法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十条   计划外生育子女的当事人一方为城镇居民,另一方为农村居民的,分别按各自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第十一条   计划外生育子女3个月以内未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的,属于隐瞒计划外生育行为,对计划外生育的双方当事人,按应缴数额的110%征收社会抚养费。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督促当事人及时报告计划外生育行为,并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当事人隐瞒不报的,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主动向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报告。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或者降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   第十三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征收决定应当盖有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印章。   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统称征收机关)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征收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征收数额。当事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子女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办理。   对征收管辖发生争议的,由争议双方共同的上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管辖权。   第十五条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征收机关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十六条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通过其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实际收入状况及履行能力证明;   (二)分期缴纳的具体计划;(三)其他相关材料。第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分期缴纳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并提出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   第十八条   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的上报材料之日起1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和当事人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批准分期缴纳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通知当事人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不同情况,在作出的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中,明确分期缴纳的期限、金额等事项。分期缴纳的期限不得超过3年,首次缴纳的金额不得低于应缴社会抚养费总额的30%。   第十九条   征收机关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征收机关应当建立社会抚养费征缴分户台账。   第二十条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缴纳,并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2‰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征收决定不停止执行;但是,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征收机关依法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及滞纳金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全部上缴国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贪污、私分。   县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每季度应当向同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供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情况。   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由各级人民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价格、审计、监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配合征收机关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第二十五条   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增设与计划生育有关的收费项目、提高或者降低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的,依照《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   截留、挪用、贪污、私分社会抚养费的,依照刑法关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或者开除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七条   征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 窗户是生什么生肖?

      窗户,在建筑学上是指墙或屋顶上建造的洞口,用以使(光线)或空气进入室内。     窗框负责支撑窗体的主结构,可以是木材、金属、陶瓷或塑料材料,透明部分依附在窗框上,可以是纸、布、丝绸或玻璃材料。     (光线) 即指 阳光。   阳 谐音为 羊。窗户比喻生肖 :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