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对于农村独生女高考加分吗

  • 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

      不是的哦,一般来说,在报考本省大学是加分的,至于外省大学,部分大学是不加分的,但大部分大学认可各省教育厅有关加分投档优惠政策和做法,但是建议你在报考学校之前,打电话咨询该校招生办。

  • 农村户口独生女高考可以加分吗

      现在农村独生户口高考都不加分了~~中考时可以加5分~~   安心准备考试吧~~~   祝顺利哈~~~

  • 云南农村独生子女高考加分

      可以加分   云南省招考院日前下发高考加分政策规定。其中,“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普通高校者加20分”一项继续保留,在新一轮人口普查数据刚刚公布之际,高考加分政策其实继续给予“一孩”鼓励。   另外,云南省自2010年取消高考数理化奥赛加分项后,今年是第二年取消奥赛高考加分。据部分高中师生分析,随着全国高考取消奥赛加分的省市增多,“奥赛”在各个高中将日趋淡化。   相关链接:2011高考志愿填报须知   边疆、少数民族考生的加分政策,考虑了地区教育水平的差异性,以实现教育公平为宗旨,相关加分规定细致具体,保留“多元加分”特点,内地白族、回族、纳西族、满族考生和内地彝族、壮族的城镇考生及省外进入我省的少数民族考生,虽不在加分之列,但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录取的优惠。   “独子加分”报考省内高校时才有用   据云南省高考照顾加分政策,今年“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报考省内普通高等学校者加20分”条款不变。   之前,刚刚公布了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国总人口为13.39亿人,年平均增长0.57%。业内人士分析,这一数据表明,十年来我国人口增长处于低生育水平阶段。进而有意见认为,中国应调整“一孩政策”。   其实,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应由“一孩”调整为“二孩”的呼声较高,云南省教育厅厅长罗崇敏,在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提出了“不分城乡,不分民族,普遍实行二孩生育政策”的建议。   但是,也有意见认为,基本国策的调整,应进行相应的论证和听证,有一个过程也是必然的,“一孩政策”短期内不会调整。   云南省高考加分政策表明,农村“一孩”受优待仍未改变,政策的导向中仍然向农村独生子女倾斜,政策的导向十分明显。   当然,高考对农村独生子女的优惠有限。农村独生子女只能在报考省内高校时享有20分加分,报考省外高校则不享受加分。   取消奥赛加分进入第二年   去年开始,云南率先在全国取消高考奥赛加分。今年的高考加分政策中,奥赛加分仍在取消之列。这表明,奥赛高考加分进入常态化,相关师生分析,奥赛将归于平淡。   2009年,是高考奥赛加分最后一年,之前奥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加分都是20分。   昆明市一位参加奥赛获奖的高三学生介绍,奥赛获奖虽然在高考中不加分,但在保送清华、北大等名校的条件中,仍规定“数理化奥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可获得推荐”,因此,报名奥赛学习班的学生还是不少。但全国取消奥赛高考加分的省市日益增多,预计2011年入学的新高一学生,连名校保送生资格中,也要取消“奥赛获奖”一条门槛,这将会使高中学校奥赛学习班归于平淡。   一位资深教师表示,奥赛是国际性比赛,虽然不会取消,但是,奥赛高考加分取消后会有淡化。今后,一些学校还是会为想参加奥赛班的同学提供学习机会,但估计更多学校将不设奥赛训练班。   “明天科学家”有加分   奥赛加分取消了,但对5项科技类竞赛和评比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仍设有部分奖项,包括“明天小小科学家”、全国电脑制作活动获奖者、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赛获奖者等。不过,据学生们介绍,学校里真正获得上述项目加分者比较少见。   这些竞赛和评比活动加分,主要包括:高中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加20分;高中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加20分。   思想品德有突出事迹者加分微调   “高中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加20分”,在高考加分政策中,这是近年来唯一加分有提高并不断有微调的条款。   2009年,该条加分从10分提高到加20分。另外,原来的规定中有一个限制性定语为:获“省部级表彰”的“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学生”,今年的规定中,则将这一定语去除;另外,原来的规定是“最高可加20分”,今年则直接规定为“加20分”。   上述微调,显示高考对思想品德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的鼓励性政策导向。不过,有高中学生表示,很少见到有突出事迹的学生,近年来也几乎未见有公开报道。   除“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加20分”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也加20分。

  • 求起名 满意的话另加分

      一、龙宝宝取名宜用字   (1)宜用带“日”、“月”的字。传统中,龙是喜欢日月明珠的,属龙的人名字中适合加入带有“日”或“月”偏旁的字,表示气度非凡、增势添运。   (2)宜用有“星”、“云”的字。龙在神话中是生活在天上的动物,与日月星辰祥云为伴,名字里比较适合加入这些字,寓意着“适得其所,福禄双收。   (3)宜用带“水”偏旁的字。传统中有“龙王掌管水雨”的说法,起名时如果考虑带有“水”偏旁的字,表示对属龙宝宝“事业有成、运势昌隆”的美好祝愿。   (4)宜用带“王”、“大”、“君”、“主”、“帝”、“令”、“长”的字。龙在传统中的地位很尊贵,名字中比较适合加入这些字,寓意着“添福添贵”。   (5)宜用三合字。辰(龙)与子(鼠)、申(猴)为三合,寓意着“有贵人帮助,增进事业”。如:子、坤、袁。“袁”通“猿”字,就是“猿猴”的意思,所以,也比较适合用在属龙人的名字里面。   (6)宜用带“马”的字。俗话说“龙马精神”,属龙的宝宝名字里宜用带“马”偏旁的字。   (7)宜用抬头字。龙抬头具有威严的象征,名字中带有这些字:有、右、存、升等,可以帮助属龙的宝宝增强运势。   (8)起名宜用带“酉”的字。辰(龙)与酉(鸡)为六合,非常适宜。属龙的人中带有“酉”的字,寓意着“家业兴旺,有贵人帮助。   二、起名推荐(不是随意编的,是按五行八字推荐的)   聂华泽 聂瑞泽 聂铭泽 聂豪泽 聂鸣泽 聂瑜泽 聂睿泽 聂瑀泽 聂瑄泽 聂福泽   聂源泽 聂诚泽 聂齐泽 聂愽泽 聂鸿泽 聂聪泽 聂骏泽 聂璠泽 聂鹏泽 聂向泽   聂宏泽 聂希泽 聂成泽 聂雨泽 聂心泽 聂方泽 聂思泽 聂厚泽 聂玟泽 聂宣泽   聂俞泽 聂春泽 聂星泽 聂泉泽 聂恒泽 聂书泽 聂航泽 聂珉泽 聂洪泽 聂幸泽   聂倍泽 聂珅泽 聂倡泽 聂峻泽   三、【温馨提示】   以上有些提法相信对你有一定的帮助,但不要过分迷信五行八字如何、名字取得好孬,只要好读、好写、便于签名,不被别人乱详、乱喊就行了,要相信自己,万事开心就好,自己满意就行。   祝全家快乐安康,心想事成;愿小龙儿茁壮成长,幸福吉祥!   打搅了,谢谢!

  • 农村独生女出嫁后,是否有农村宅基地,房屋和承包地的

      可以继承房屋。不能继承宅基地和责任田。 宅基地和责任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是不能继承的。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是可以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房屋继承人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至宅基地上的房屋灭失。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 在农村未婚男可以得到宅基地,独生女可以得到,家有两个女儿也有

      每一个家庭成员都可以根据需要申请宅基地,这和男女没有关系,如果女儿招婿,也可以申请,在娘家已经有了宅基地,原则上在婆家就没有资格申请宅基地了。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切实保护耕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合法使用或依法批准,用于建造住宅(包括附属用房和庭院等,下同)的集体所有土地。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农村的宅基地管理。   第四条 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必须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鼓励自然村向中心村,下山移民、脱贫小区集聚;鼓励统建、联建和建造公寓式住宅,控制独立式住宅。   严格控制用地规模,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严格控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和利用山体切坡建房,确实无法避让的,应治理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建造。   第六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与旧村改造、土地整理、宅基地复垦相结合,充分利用原有的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村周边的丘陵坡地,严格控制占用耕地建造住宅,不得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造住宅。   第七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包括新建、扩建、移建、拆建)应当依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报批手续;涉及交通、林地、水利等用地的,还应分别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或同意。   第八条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出租。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旧村、旧城改造需要调整宅基地的,原宅基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二、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九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m2以内,四人的农户100m2以内,五人的农户110m2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m2以内。   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m2;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m2。   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 m2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第十条 建房农户人口计算:   (一)建房人口计算以本户农村常住户口为准。已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可增加一人计算建房人口;   (二)现役军人(不含军官)、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可计算建房人口。城镇居民的配偶是农村户口,又没有享受房改政策的,经其所在单位核实并出具证明,可在其配偶申请建房时计入建房人口;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未依法接受处理的,不计算建房人口。   第十一条 宅基地面积计算:   (一)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墙外包为界,接拼的以墙中或柱中为界;   (二)挑出的阳台和楼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计算占地面积,但底层不得构筑;   (三)由二户或二户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积按房屋产权的建筑面积与总面积的比例分摊;弄堂用地,使用 楼上的农户分摊面积为一半,其余为共用面积;   (四)通过购买商品房和以公开有偿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集体土地有偿流转取得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计入宅基地面积。   第十二条 符合立户条件的子女在申请宅基地计算限额时,父母除留足合理限额外,超过部分应合理计算到子女户。   现有宅基地面积超限额的农户,在按规划申请旧房拆建、迁建时,应核减超限额部分。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宅基地:   (一)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等需要迁建、重建的;   (二)实施城市、村庄和集镇规划或旧村改造,需要调整拆迁的;   (三)现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四)已具备分户条件且原有宅基地面积尚未达到本办法规定限额标准需重建、扩建的;   (五)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引进或招聘的专业技术人员,确需在农村安家落户的;   (六)离休、退休、退职的职工,复员军人和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持合法证明回原籍定居的;   (七)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宅基地申请不予批准:   (一)宅基地面积已达到本规定的标准再申请新宅基地的,但为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进行旧村改造的除外;   (二)出租、出卖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缺房户合理调剂的除外),或者将住宅改作他用,再申请宅基地的;   (三)以所有家庭成员作为一户申请宅基地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或不合理分户申请宅基地的;   (四)子女已立户且符合立户条件,其父母再单独申请宅基地的;   (五)拟实施旧村改造的区块或实施规划撤并的自然村,在原宅基地上建住宅的;   (六)对不需要居住的住房不拆除、所占宅基地不交回村集体的;   (七)违法建房未依法处理结案的;   (八)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注销其土地使用权证或有关批准文件,由村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   (一)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   (二)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三)经批准实施旧村改造或下山移民的村,已迁入新居(村)居住的原宅基地的;   (四)骗取批准或非法转让宅基地的;   (五)其他应收回宅基地使用权情形的。   第十六条 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或者实施城市、集镇和村庄规划进行旧城、旧镇、旧村改造,经依法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适当补偿;地上建筑物,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予以合理补偿。   第十七条 农村村民申请宅基地,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讨论同意,并将申请宅基地户主名单、家庭人口、原有房屋间数面积、申请建房占地面积、位置等张榜公布后无异议的,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由县人民政府批准,其批准结果由村民委员会予以公布。   第十八条 经批准回乡落户的职工、军人和其他人员申请建造住宅的,应当持有原所在单位或者原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无住房证明材料,并经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方可申请建房,其宅基地面积标准与村民同等对待。   经批准回乡定居的华侨、台湾和港澳同胞、外籍华人申请建造住宅的,应经户口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后,方可申请建房,其宅基地面积可按照本办法第九条标准参照执行。   第十九条 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宅基地面积、规划层数、高度及质量标准进行施工。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应加强农户建房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农户建房要做到审查、放样、验收三到场。   第二十条 个人建造住宅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应当按有关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农户在建房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集体土地使用证。   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依法改变土地使用权的,在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   三、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超过本办法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第二十二条 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非法占用土地或者超过批准的面积多占土地建造住宅的,应当责令其停止建设;对拒不停止、继续施工的,有权拆除继续违法抢建部分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可以查封、暂扣用于施工的工具、设备、建筑材料等。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予以协助配合。   第二十三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由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交还土地使用权,逾期仍不交还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不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由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给予警告,并可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不及时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由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给予警告,并可处每平方米10元以上20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阻挠、干涉、妨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农村户口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属不属于全国性照顾政策

      农村户口独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应该是属于地区性的,这种加分政策也需要看录取院校接不接受这种形式的加分。然而目前为止,已经有部分城市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高考不再加分。   以前政策为按规定,不管你是城镇还是农村户口,只要参加高考的,独生子女都会给予加分,如果是少数民族而且是独生子女的,不重复加分。   拓展资料   现在具有加分政策的十三类考生在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可适当增加分数投档(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这十三类考生分别是:   *   按有关规定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加20分;获得“省级三好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   *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的,受省部级以上表彰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加10分。   *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省级以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以上应届高中毕业生加20分。   *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重大国际体育比赛或全国性体育比赛取得前六名的、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认定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加20分,体育类考生不得加分。   *   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0分、汉族考生加20分。但是,上述考生高中阶段在内地上学的相对减少10分。   *   我省除白、回、纳西、彝、壮、满族和省外进入我省的少数民族以外的十九个少数民族在内地的考生加10分。   *   内地农村户口的彝、壮族考生加10分。   *   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20分。   *   在各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内地高寒贫困山区工作10年以上,并且现仍在这些地区工作的教师子女,第一志愿报考师范院校的加20分。   *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加10分;华侨农场的归侨职工子女,户口、上学在农场的加20分。   *   烈士子女加20分。   *   符合云南省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奖励试点县政策的考生报考省内院校加20分。   *   新增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的退役军人加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

  • 梦见自己在高考

    梦到自己在高考,预示着人生将出现重大波折,如高考一样。

    梦到自己在参加高考,考试成绩不错,预示你会顶着压力,迎难而上,最终会取得成功。

    梦到自己高考,预示你的事业获得成功。

    梦到自己监考,预示你会名扬四海。

    考生梦到自己在高考,预示你这次考试能得到最好的分数。

    梦到自己被赶出考场,预示你这次考试成绩不理想。

    原版周公解梦到自己在高考

    梦大雨中考试,吉。应试逢雨,本为不顺,但梦中得之,则为吉兆。主功 名大利。《梦林玄解》

    梦考试。此梦兆于君子,为朝野精神感通,指日显扬通泰之应。非德之人,或梦兆此,则主大凶事。梦应贤良方医科,应此兆者,盛德之祥,登庸之象。文士得此,主司名姓,有汉刘之字者,必有遇合投契之占。老病者梦此不吉祥。梦应弘辞诗赋,说其题,是命何辞何诗何赋,文士可以以此推题旨,利于唐姓之人。平人梦之,主才艺精通,声歌清妙。梦应制策试,应弄清是何题,文人姓叶者吉;平人讼事;武人中式;少年不事诗书者,兆克刀笔为吏也。临场访题目前兆,大宜细推。梦应会试,主登第之兆;梦应廷试,主鼎甲之祥。如本非文士,则主身投罗网,此非佳占。梦应举子试,临试者应近,平日者应远。呈卷见收者,吉;不收者,凶。平人或应于子弟,否则为讼狱之象。梦应生意试,读书者主身有受困之事,小口欠宁。梦人临考试者,文人中举,平人入狱,凡事拘留不释之象。《梦林玄解》

    梦日中考试对策,吉,凡所谋若有神助,事事吉利。《梦林玄解》

    梦到自己在高考的网友梦例

    网友梦境:昨晚梦到自己高考没找到考场

    周公解梦:高考后遗症。突然从紧张的学习中放松了下来,而且是彻彻底底的放松。感觉突然没事干了,身体都不适应的感觉了,梦的潜意识就带你去学习,去考试。做熟悉的事。

  • 独生女的性格

      大多都是有种娇生惯养的习惯和行为,你要是想走入她的内心,首先要表面上显示出不关心的态度,即便她闯了祸也别骂她,别说她(一句责怪的话也别说,否则她会越来越叛逆)。暗地里观察她是不是有什么困难,(自己拿捏,别太出格的困难)别问为什么,帮她,帮完后也不要主动找她谈心什么的,就像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一样,就这样她很快就会信任你,有什么事情也会渐渐和你说的。少讲大道理。一旦开始就要一直做下去,一旦你又回到以前唠唠叨叨的样子,她就会感到那一切都是假象,你要是爱你的孩子,就要多鼓励她少责怪她,即便她惹了麻烦,你做的就是要解决麻烦,她嘴上不说其实都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的,不用你费嘴皮子,就会好起来的。要相信自己的孩子。

  • 高考可以改变命运吗?

      它只是人生经历中的一个重要的步骤,并不是全部。多数人不能通过高考改变人生,但它让你的知识储备更深厚些,为将来打下基础。应该这么说,高考考的好不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但确实可以改善一个人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