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风水及向山

  • 农村三岔路口建房风水

      不建议你这样!如果实在无法!建议你用风水化解!…

  • 农村建房风水禁忌有哪些农村建房风水注意事项

      实用、方便、舒服、安全、卫生、美观就是好风水,用这些标准去衡量,即实在,又便于掌握。   什么叫风水?第一是能供人类生存的条件。第二是更优良的人类生存条件。第三、营利、生意,也就是选择生意上的优良条件。多用科学头脑思维。比如:惠州嘉逸园风水如何?——回答是:就是现代科技的看点,也就是现代科学技术的风水,比如:没有钢筋、水泥?能造那么高的房屋吗?没有自来水,那里有水吗?没有水,那里能住人吗?没有水,风水再好,也就只是水中月,镜中花。风水,风水,能满足人的生存、生活条件是关健。又比如:有管道横穿自家院上方影响风水吗?——回答是:有管道横穿自家宅院上方,如果处理不合理,影响视线和美观。管道经过有妨碍今后空间再利用的可能(比如房屋再造加高就存在障碍),还有一个管道技术性问题(如管道技术性能不足,有安全隐患),这些都是属于影响到风水的一种因素。其它意义层面上的风水影响不存在。多用现代科学思考更能说明和说清问题。   风水,也就是某种禁忌。中国人有中国人的特定禁忌,外国人有外国人的特定禁忌,各民族有各民族的特定禁忌。中国人的特定禁忌叫风水,外国人的特定禁忌不一定叫风水,但不等于外国人就没有特定禁忌。禁忌的起因是由多方面的因素形成,起因于习俗,起因于对某一事项的看法,起因于对某些动植物的忌讳,起因于某些文字、文化含义、寓意的忌讳……等等,比如由“困”字“囚”字解释出来的围墙院内不能有“树”有“人”就是典型的戏说;门窗要小,不能太大,太大漏财,这是由缺少木材的地方演进出来的一种禁忌习俗;红色化煞,是源于某些动物对红色特别畏惧而演进过来的禁例;床头不能向西,源于佛、道文化的“人死是超度解脱,超度到西方极乐世界,西方是人的死亡归属地”等等,其它附会此禁例的说法是围绕这一禁例,做更进一步的阐释而存在的……等等。   禁忌,有些是合理、科学的,有些是相因成俗,不代表全部是合理、科学。如:迷信的说法,怀孕了不能定做衣柜?——这种习俗,只能认为在极少数地方和人群中有这种禁例,不能代表普遍。怀孕期间要以安静为主,家中不宜搬动物件和进修建等,有这类禁例,用现代科学常识也能解释得通。   风水的实质用现代汉语表达就是:创造、选择具有更优越的生存条件、生存优势;合理利用自然客观条件和规律;符合规整、对称、必须、合理、舒服、实用、方便、有利、安全、美观、卫生的要点;合乎力学、科学原理;合乎常识、逻辑,就是好风水。不存在令人费解的特别神秘风水!古代风水,实质就是正确选择优越的自然条件,适应人类生存。不适合人类的地方,本人从见过的上百处遗址中的结论是:人类在那里已被彻底陶汰,没有再延续种群到今天。风水强调的就是有利、方便、实用,是更好地适合人类生存和生活。用传统风水理论,切入现代建筑设计领域,只怕是盲人摸象,用现代高科技术设计理论切入传统风水领域应游刃有余。对风水要有正确认识:比如植物,可以净化空气,美化环境,这些能促进人的身体健康,也就是植物有旺风水作用。身体健康,精力充佩,能挣大钱,不需要耗费医药费用,也就是植物有旺财的效果。从科学、正面认识更能说明问题。比如高层空气好,卫生好,这是主要的。顶层,防渗漏,防雷击的措施要有力,当然还存在其它需要注意的事项。风水只能提醒从多角度思考,技术层面的事,现代科技更精准。传统建筑是以中心对称理论为主。现代建筑,以实用、功能为主。二者基础不同。打个比方,在传统古老建筑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古老风水理论,就象老式马车驾驶技术,能用于指导驾驶现代汽车吗?古代以自然风水为主,现代城市以人为风水为主,二者基础完全不同,怎能固守旧教条。如:服装店收银台吧台下想接个水管放个水糙便于洗杯子、在风水上不知有没有什么讲究?——回答是:方便、舒适、卫生、安全就是好风水。反之就是坏风水。   又如:过门砖断裂影响风水吗?——回答是:引起房屋牢固性变化和结构性损害,就会影响到房屋风水。房屋的风水,首先就是房屋的实用性和耐用性,也就是房屋的使用寿命。   阳台前放消防水箱会影响风水吗?——凡是对人类社会有益的事情,不会影响风水;只有对人类社会无益的事情,甚至有害的事情,才会影响风水。阳台前放消防箱,不妨害各类活动,是对房屋安全起保驾作用的,不可能会妨碍风水,是有益于风水。   用规整、对称、必须、合理、舒服、实用、方便、有利、安全、美观、卫生的标准去分别评估考量各类事物。符合规整、对称、必须、合理、舒服、实用、方便、有利、安全、美观、卫生,就是好风水。相反,就会坏事,就是坏风水。风水布局再合理,谈不上规整、对称、必须、合理、舒服、实用、方便、有利、安全、美观、卫生等条件,那只能认为是怪论。风水再好,核心必须要更好地适合人类的居住生活和生产活动。如:主卧的门开在背景墙上在风水上有什么说法?——回答是:主卧的门开在背景墙上寓意、像征性的说法,到了现场可以临机发挥。正大的道理为:合

  • 农村建房风水要注意哪些? 5分

      农村自建房风水禁忌   俗话说,一拼二命三风水。农村建房都讲究“风水”。现介绍一些与建房有关的民间风水禁忌。   1. 平房住宅不可建在山脊上,或山谷的出入口,否则不但不能获得地理上的福泽,而且居住的人还易患各种疾病,对身体健康不利。   2. 平房住宅不可建于丁字路的交叉路处,也就是住宅前面不可有直冲而来的港或陆,否则易遭祸害,如风灾、火灾易光顾这样的住宅,也有可能死机因眼花或酒驾开着车从对面的路直冲住房,以至致房倒人亡。   3. 住宅不宜建在死胡同的转角部位,这样的建筑易招天灾人祸。   4. 正对大门不宜有树。因为大树在门前不但阻挠阳气进入屋内,也会使屋内阴气出不去;从实际生活来说也是家人出入不便。如下雨打雷也会有招雷击的危险,秋天树叶易落入室内而无法保持清洁。   5. 门前不宜有枯树,即便不是大树,在民俗风水上也被认为是损及老人的,最好连根拔掉;宅院入口不能正对着主建筑物的大门,室内楼梯不能正对大门,按民间风水学的说法,这样的房子不利于聚财。   6. 住宅的西北方有大树属于大吉,可保护此住户里的人,若不知这一点把大树砍掉可能会对居者不利、   7. 在村里的住宅最好不要比周围的建筑高。从现实来说,这样的住宅也有较多危险,如火灾、风灾、空袭等都首当其冲,也没有高的建筑物来遮挡部分阳光,阳盛阴衰、阴阳不调等都会影响家人身体健康。   8. 家里有孕妇时不宜建屋修房,即使小小的修造(如修鸡窝、建猪圈)也要避免,他的最直接的影响就是会导致孕妇流产。   9. 住宅基地,前低而后高是大吉,反之前高而后低是不吉,民间风水家认为这样易导致邻居不和。   10.住宅基地或房屋的形状不宜前宽后窄,呈倒梯形,既俗话说的“畚箕口”形。民间风水家认为,这样的基地不吉,不利于居者旺财旺丁。   11.住宅基地或房屋呈三角形者,前尖后宽叫做“田笔”,民间风水家认为,住这样的房屋会人财两损。住宅基地或屋形呈正方形的住之大吉。住宅前面有半圆形池塘或溪水,圆形朝前、直面在后的,有助于居住者发财。住宅基地或屋形呈前圆后方,有助于居住着富贵。住宅南方有空地是大吉,可安心的居住。住宅院子里不可有大树或枯树,否则不吉。住宅庭院不宜铺设大量的感石板,否则不利于家庭兴旺。   12.将溪水引入家中不吉。住宅基地或庭院不可有井和水坑(水坑在前,井在后)与庭院正对,否则不吉。

  • 农村建房房产证写谁的名字

      农村建房没有办法办理房产证,也就不存在你所说的房产证写谁名字的问题。农村建房以宅基地为主,宅基地证上是谁的名字就视作是谁的房产。当然你们可以起草以个协议,就房产分配问题做一下协商,大家都同意签字,最好再找个中间人。以后分家的时候就刽有纠纷了。

  • 大门朝向山尖风水怎样化解

      地理风水吉凶是由龙丶水丶向丶砂丶穴来决定的。风水的生死利用在于向,砂只是五项的一项,而决定风水的关健因素是龙丶水丶向,即玄关通窍,如果这三项正确了,砂与穴就在其中。因此不知其他四项,只知砂一项,谈不上什么化解不化解。要是此尖山在丁山位或文笔位,那就是千金难求!

  • 三角形土地建房风水

      此处绝不可建房。地方不用钱相送都不能用。一动工人生就已经输掉了一半。慎重!!!

  • 农村建房朝南几度风水大吉

      朝着什么方向好,这个要看周围环境的,不是固定了某个方向就是好的或者不好的。

  • ★农村建房怎样看风水★

      首先根据周围环境选择恰当有利的朝向。其次是把握好户型的格局,最后是建好之后把握好家居的摆设就行啦!

  • 农村70岁以上老人可以申请建房吗

      你的说出来为什么建房呢,根据农村发放宅基地办法规定的。当年满十八周岁后。并且要二个儿孑以上。就可以了申请宅基地了。你属于那一条

  • 农村建房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建在田地里

      不可以第三十一条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   第三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采取措施,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耕地总量减少的,由国务院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并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个别省、直辖市确因土地后备资源匮乏,新增建设用地后,新开垦耕地的数量不足以补偿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的,必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减免本行政区域内开垦耕地的数量,进行易地开垦。   第三十四条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一)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三)蔬菜生产基地;   (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止土地荒漠化、盐渍化、水土流失和污染土地。   第三十六条 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