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火灾如何应急处置

  • 假设你的岗位突然发生火灾你怎么应急处置

      报警,寻求帮助。逃离现场。火势小,寻求帮助扑灭。

  • 煤矿井下发生事火灾应急处置可以紧急升井吗

      既然称之为避险系统,就是应该根据煤矿生产存在的火灾、爆炸、地下水、有害气体等危险采取相应的措施并构成避灾逃生系统。   一般可以分:   1、个人灾害防护装置和设施。   2、矿井灾害井防护装置和设施。   3、矿井灾害救生和逃生装置和设施。   上面只是按一般区分了一下。国家煤矿安监局2011年11月有一个“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可以比较全面的解释您的问题。

  • 怎么处置火灾的应急疏散预案?

      一、组织指挥机构   火场总指挥: (单位负责人)。   灭火行动组: 负责现场扑救。   疏散引导组:   (指定的组长和各区域主要负责人)协调人员疏散、现场秩序维持、警戒工作。   安全救护组:   (有一定救护知识的人员组成)携带急救箱急救设施,在生命安全得到保证的前提下,负责火场现场人员与物资的抢救。   通讯联络组:   (消控室或值班室人员)处理公司内部报警,通知主要领导和各小组成员,了解各区域火势和人员疏散情况,传达灭火和疏散指令。   各小组依照上述要求,合理安排轮班同事,确保24小时均有符合规定的相关人员当班,并切实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火警电话:119   公司报警电话: (值班室电话)   1、严禁乱发警报或报警信号,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2、所有报警信号无论真假,均以真火警处理。   3、确认是误报的信号时,应立即解除警报并报相关部门与人员。   报警:   1、任何同事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   2、火灾发现者应根据火势判断采取适当的报警方式,如未发现浓烟应立即拨打公司内部报警电话,如火势已经较大应立即打破报警器或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通知公司值班室人员。   3、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向接警人详细提供火灾的准确位置、什么物质着火、有无人员受困、目前火情火势情况等相关信息。如果是向消防部门报警还应报告起火单位的准确地址并按照消防部门的指示通知人员到主要道路上去引导消防车进入。   接警:   1、接警的同事应保持清醒的头脑,详细记录报警人的姓名、联系方式、所属部门、接警时间、火灾准确位置、目前的火情、火势与现场情况等相关信息。   2、当报警器峰鸣或自动报警显示板上出现报警部位,应立即通知保安值班员并报告确切位置。   3、报警被确认证实后,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详细情况并在其授权下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与此同时联络灭火、疏散、救护等各小组。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地附近工作人员在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义务对受火势威胁并有可能导致火势进一步扩大或爆炸的物品、重要的文件档案、受困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2、着火区域疏散小组人员应根据火场情况,迅速作出立即进行应急疏散或等待值班领导的疏散命令的决定。   3、单位负责人在得知火场的情况以后,必须立即作出是否进行应急疏散和进行部分区域或全部区域疏散的命令,并尽快传达给疏散区域疏散小组人员。   4、消控室或值班室通过广播向疏散区域人员发出应急疏散命令,宣布疏散顺序:着火房间、着火层、着火上层、着火逐上层、着火层下层(如火灾有向下蔓延趋势再考虑疏散着火层下层,逐下层,并指导疏散区域人员疏散路线方向、安全出口位置、疏散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并让不需疏散或未到疏散顺序的区域人员保持镇定。   5、接到疏散命令后,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应立即携带安全出口备用钥匙、手电筒或应急照明灯,打开每个房间的门,引导、帮组区域人员撤离到疏散集结地集中,而后对每个房间认真检查,确认无人后,锁上房门,并做好记号。   6、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沉着冷静,按照广播指示的疏散次序引导区域人员有序的从安全出口疏散,对受伤和情绪不稳定的人提供帮助,到达安全地点时要注意清点人数。   7、疏散区域外部疏散小组成员应打开安全出口,清理疏散通道上的障碍物,携带应急照明设备指引疏散方向。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火灾发生地附近工作人员在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有义务就近使用消防设施、器材展开初起火灾的扑救工作,尽力控制火灾的蔓延,保持同消控中心或值班室的联系,等待相关人员的到来。   2、灭火行动组接到值班室的联络电话后应立即携带所配备的灭火设施赶赴火场,了解事故的详细情况,在事故发生区域同事的协助下有计划的展开灭火自救工作,同时迅速关闭该防火分区的防火隔离设施。   3、灭火行动组应有供应水及其它所需灭火剂的专门人员,火灾发生后按照平时训练迅速启动消防水泵、铺好消防水带、准备其它装备,并组织现场群众供水、灭火,确保灭火所需。   4、当接到撤离的命令后,灭火行动小组应协助疏散小组进行人员的疏散,并一起撤离出火灾现场。   5、消防部队赶到火场后,灭火行动组应配合消防队进行供水、灭火。   五、通讯联络、安全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通讯联络人员要做好接警的处理,同时与报警人保持联系。   2、通讯联络人员在证实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并在他的授权下报火警,同时通知各行动小组进入火场。   3、通讯联络人员应通过广播传达疏散或撤离命令,与各区域保持联系,指引各个区域进行紧急疏散。   4、详细了解火场发展形势,传达作战力量部署命令。   5、安全救护人员应尽力对受伤人员进行一定的治疗。   6、协助领导维持现场秩序。   7、到主要路口去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   注意事项   1、火灾发生时,所有同事必须保持镇定,听从指挥,依照公司紧急处理程序处理。   2、火灾发生时电话仅供应急使用,无关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   3、一切自救必须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切勿作个人冒险。   4、在生命安全未受到威胁时,应坚守各自的岗位,尽力控制火灾的蔓延直到相关部门人员地道,并详细汇报最新的进展情况。   5、进行紧急疏散时,存放现金的办公室应随手关门,收银台应随手关闭钱箱。   6、火灾伴随有浓烟时应采取低姿势行走或匍匐穿过浓烟区,或以湿布等捂住口鼻。   7、疏散时身上着火时,切记不可奔跑,应立即脱掉着火衣物或就地翻滚,或由身边的同事以湿衣物包住或扑打或泼水浇灭。   说明:   1、各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的灭火疏散预案。   2、灭火疏散预案应附有总平面图,并在图上标明疏散路线和灭火力量部署。   3、易燃易爆企业和具有储存易燃易爆仓库的企业应针对重点区域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理方案。   关于确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通知   单位各班组:   为了更好的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单位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正常的工作秩序现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如下:   消防安全责任人:本单位法人代表   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的管理人员   各区域或班组组长:区域一:   区域二: 灭火行动组或义务消防队:组长:   成员:   紧急疏散组:组长:   成员: (成员必须包括各区域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通讯联络组:组长:   成员:   (主要为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人员)   紧急救护组:组长:   成员: (懂得基本救护知识的人员)   单位名称:   时间:   关于确定 (区域)为重点部位的通知   单位各班组:   鉴于 (区域)具有(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大量可燃物、用火频繁、人员密集、重要设备等)原因,为了确保单位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将 (区域)定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更为严格的消防安全保卫制度。   单位名称:   日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单位全体员工每年六月各进行一次培训。   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各部门、各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在场宾客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1、由保安部门组织召集对饭店全体员工的培训;   2、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3、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4、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根据不同部门的实施情况和工作需要,对其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八、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饭店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各部门负责任组成。   二、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三、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任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防火检查内容: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水、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指示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五、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填写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整改。   防火巡查制度   一、防火巡查人员由专职管理人员和保安员担任。   二、防火巡查应每2小时进行一次。   三、各部门的防火巡查由在岗位的防火责任人、员工对辖区岗位上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五、防火巡查人员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六、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七、防火巡查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八、防火巡查人员应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九、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消控中心值班制度   一、认真执行消防法规、熟悉饭店的消防设施、设备,做好维护和保养。   二、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分三班8小时作业,监视消控主机运行情况。   三、一旦出现报警,立即与楼层值班员或保安员联系迅速查清报警原因。   四、爱护仪器设备,发现小故障应立即排除,如出现较大故障,;立即请工程部技术员进行修复。   五、熟悉本单位的火灾报警程序。   六、每班认真填写“消防监控系统运行情况记录”。   七、无关人员不准进入消控中心。   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饭店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二、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防火检查人员应当责成各部门责任人当场整改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三、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由保安部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   四、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应当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五、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安全。   六、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   七、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   八、对公安消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电气设备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所有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敷设应符合电气安装规程的规定。   二、在增设大容量的电气设备时,应重新涉及线路,方可进行安装和使用,严禁私自在电气线路上增加容量,以防过载引起火灾。   三、建筑内不允许采用铝芯导线,应采用铜芯导线,在夹层或闷顶内敷设线路时,应穿管敷设,并将接线盒封闭。   五、电气设备、移动电器、避雷装置和其他设备的接地装置应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结缘及接地电阻的测试。   六、在配电室和装有电气设备的机房内应配置适当的灭火器材。   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一、贯彻执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做好 消防宣传工作。   二、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三、熟悉单位的消防重点部位和各种消防器材的摆放位置和操作规程。   四、积极参加扑救火灾和疏散人员工作并保护好现场。   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消防培训。   六、定期组织消防业务训练,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   七、熟悉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八、在公安消防、保卫部门的领导下积极协助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   安全疏散设备管理制度   一、单位内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要求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并按规范要求设置,   三、应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防火门应保持常闭状态,并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等疏散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设备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消防设施、器材,由保安部统一建档管理。   二、应定期组织人员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整好用。   三、消防设施、器材的周围,不得堆放物品,要便于提取使用。   四、未经管理部门许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挪动或动用消防设施、器材。   五、消防设施、器材使用后,要立即进行维护保养、更新。   六、非正当使用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属维护不当导致损坏的,连带追究部门负责人责任。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一、每年的6月12日组织员工进行灭火、印记疏散预案的演习和训练。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为演练总指挥,保安部经理和专职消防主管具体负责指挥演练工作,保安部全体人员和半数以上员工参加演练。   三、实施演练前,由保安部将本次演练具体行动方案上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进行批准,方案确定后,将方案传给各部门,所有参加演练人员应熟悉演练方案,明确职责。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重点防火部位要严格火源管理,实施动火作业审批手续和“四不动火”制度,即:预防措施不落实不动火,没有经过批准不动火,现场没有消防监护人员不动火,大风天不户外动火。   二、单位敷设电器线路、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必须由正式电工承担,严禁擅自搭接临时电源线路。   三、仓库、宿舍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视机等电器设备。   四、严格用电管理、严格执行用电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负荷用电。   五、对电器线路和设备由电共负责监管,定期检查。   六、临时需要装设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应经工程部批准后,按临时假设规定安装并限期拆除。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能动火。   二、周围的易燃易爆杂物未清楚不能动火。   三、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   四、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五、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六、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不动火。   七、现场未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八、动火审批由部门申请,饭店领导同意,保安部配合现场监控。   消防安全工作奖惩规定   一、消防安全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责任,每一个员工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都有做好消防工作的义务。   二、消防领导小组是饭店实施消防管理、监督的职能机构,各部门员工都要无条件地服从消防领导小组的管理。   三、凡在单位范围内违反消防管理规定尚不够追究刑事责任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理的,由饭店消防领导小组依照本规定分别给予“赔偿损失”、“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或予以罚款等项处理亦可同时并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和认识态度责令当事人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   1、因乱扔烟头或用电、用火不慎,发生火警或火灾,损坏单位或员工财务,损失数额不大的。   2、明火作业未采用有效的安全措施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3、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不采取安全措施,或保管不善,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   (一)给予口头警告或罚款10元以下的;   1、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或在允许吸烟的地方吸烟而不设烟灰缸,或有烟灰缸不用,乱扔烟头、火柴梗的;   2、擅自在楼内使用汽油洗刷桌布,地毯污迹或机械零件的;   3、动用明火施工不办理动火申请的;   4、班后不按规定清理工作场所易燃杂物的;   5、用电不使用保险装置或乱搭乱拉电线的;   6、擅自玩弄消防器材、报警设施,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给予书面警告并罚款50以下的;   1、擅自在办公室、仓库或工作场所、集体宿舍设炉生或,或使用电炉的   2、使用电热设备擅自离岗或班后不按规定切断电源、熄灭火种的   3、擅自贮存、使用少量易燃品,不到保安部备案的。   4、损坏消防设施、标志或随意挪用、改动消防器材位置的。   5、在楼内或室内烧废纸杂物,乱扔烟头引起报警的。   6、班后不按规定关闭煤气炉管阀门的。   7、楼内乱堆放物品,堵塞消防设施、通道和防火间距。   (三)给予严重警告并罚款100元以下;   1、未经批准擅自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公众聚集场所,并私自贮存使用这些物品的。   2、谎报火情的。   3、在楼内随意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者将要害部位作临时仓库使用的。   4、将性质不同或灭火方法截然不同的化学危险物品,混放一起贮存的。   5、在禁火区域或要害部位不按要求动火作业的。   6、发现火警后,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又不采取紧急措施临阵脱逃的   7、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或擅离制守导致火警或火灾,造成一定的损失和影响   六、有下列情形的追究部门防火责任,由单位领导视情节以行政并经济处罚   1、火灾隐患处于紧急状态,经保安部多次催促仍不整改,又不能说明原因的。   2、强迫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造成危害后果的   3、刁难不配合消防监督人员执行任务,或拒绝接受处罚的。   对火灾事故隐瞒事实、不追究、不处理、“不上报的”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免于处罚;   1、对违反消防管理造成事故(损失不大)肇事者或责任人自动坦白,真诚认错。   2、火警、火灾发生后,肇事者或责任人能积极参加抢救,免除或减轻火灾损失的。   3、对火警、火灾事故、肇事者或责任人能主动提供情况,协助有关部门查清事故原因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予以表彰、奖励   1、部门领导和防火责任人重视消防安全措施得力,没有发生火警、火灾的部门。   2、一贯遵守消防法规、长期保持岗位消防安全,无火灾和火灾隐患的班组、岗位和个人。   3、发现火灾后及时报警,积极扑灭、处理得当,减少火灾危害的。   4、热爱消防工作,积极参加防火、灭火训练,成绩优秀,表现突出的。   5、对单位的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1.以防为主,杜绝火灾隐患。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知识及消防知识。遵守各种防火规则。?   2.在实验室内、过道等处,须经常备有适宜的灭火材料,如消防砂、石棉布、毯子及各类灭火器等。消防砂要保持干燥。   3.电线及电器设备起火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开关,再用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熄,并及时通知供电部门。不许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来扑灭燃烧的电线电器。?   4.人员衣服着火时,立即用毯子之类物品蒙盖在着火者身上灭火,必要时也可用水扑灭。但不宜慌张跑动,避免使气流流向燃烧的衣服,再使火焰增大。?   5.加热试样或实验过程中小范围起火时,应立即用湿石棉布或湿抹布扑灭明火,并拔去电源插头,关闭总电闸煤气阀。易燃液体的固体(多为有机物)着火时,切不可用水去浇。范围较大的火情,应立即用消防砂、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来扑灭。精密仪器起火,应用四氯化碳灭火器。实验室起火,不宜用水扑救。   6. 在实验室特别是化学实验室起火时,应事先作起火分析,并将实验过程的各个系统隔开。

  • 发生了火灾怎么办?

      1.发生火灾怎么办?   (1)要迅速向消防队报告火警,火警电话是"119";   (2)在能扑救的情况下迅速组织扑救;   (3)在可疏散贵重物品的情况下迅速疏散物品;   (4)在不能扑救的情况下迅速组织人员疏散;   (5)主动为消防队扑救火灾提供情况和方便条件;   (6)火灾扑灭后不应随便清理现场,在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2.如何报火警?   外线电话直拨"119",内线电话拨外线后再挂"119"。报告火警时,为了使消防队能够迅速到达火场,应讲清起火单位或居、村民户主的名称、地址、起火部位、燃烧物质、有无被困人员、有无爆炸和毒气泄漏、火势情况、报警人的姓名、电话号码等,并说出附近有无明显的标志,然后派人到路口迎候消防车。   3.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应履行哪些义务?   公安消防队和专职消防队接到火警后,必须立即赶赴火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   4.消防队扑救火灾是否收取费用?   公安消防队扑救火灾,不向发生火灾的单位、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所消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5.哪些项目或活动需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1)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含新建、扩建、改建)、装饰装修工程和用途变更的工程项目;   (2)歌舞厅、歌剧院、宾馆、饭店、商店、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场所使用或开业;   (3)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   (4)经公安消防机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需要恢复的;   (5)经公安消防机构确认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后需要销案的;   (6)生产、维修、销售消防产品的;   (7)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   (8)从事建筑消防设施设计、施工、维修的;   (9)从事电气消防安全检测的;   (10)拆除、变更、临时占用公共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的;   (11)建立和撤销企业专职消防队的;   (12)其他需要公安消防机构审批的。   6.消防监督检查由什么部门实施?   消防监督检查由公安消防机构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的公安派出所实施。由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员和公安派出所民警具体实施。   7.消防监督检查部门有哪些权力?   公安消防机构和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的公安派出所有权对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责令改正,并依法实施处罚。   8.哪些单位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人身重大伤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的下列单位,应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1)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车站、机场、码头、广播电台、电视台和邮电、通信枢纽等重要场所;   (3)政府首脑机关;   (4)重要的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医院;   (5)高层办公楼、商住楼、综合楼等公共建筑;   (6)图书馆、档案馆、展览馆、博物馆以及重要的文物古建筑;   (7)地下铁道以及其他地下公共建筑;   (8)粮、棉、木材、百货等物资集中的大型仓库、堆场;   (9)发电厂(站)、地区供电系统变电站;   (10)城市燃气、燃气供应厂(站)、大中型油库、危险品库、石油化工企业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和销售单位;   (11)国家和省级重点工程以及其他大型工程的施工现场;   (12)其他重要场所和工业企业。   9.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履行哪些消防安全职责?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落实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负责人;   (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4)组织消防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志。   10.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履行哪些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应履行上一条中的六项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2)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3)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11.消防监督检查有哪些内容?   消防监督检查有以下内容:   (1)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或者开业前,是否依法办理了有关审核、验收或者检查手续。   (2)已经通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的下列项目使用、改变情况:   (A)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   (B)建筑物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c)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D)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E)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系统;   (F)防烟、排烟设施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备;   (G)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材料;   (H)其他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的内容。   (3)消防安全管理的下列内容:   (A)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B)防火安全责任制及消防安全责任人的落实情况;   (C)职工及重点工种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情况;   (D)防火检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以及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   (E)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岗情况和设备运行记录情况;   (F)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确定和管理情况;   (G)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   (H)防火档案的建立健全情况;   (I)每日防火巡查的实施情况和巡查记录情况;   (J)消防设施定期检查测试维修保养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消防器材配置及有效使用情况;   (K)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灭火预案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和定期组织演练情况。   12.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被检查单位应当提供哪些资料?   公安消防机构在进行消防监督时,被检查单位应当提供以下资料、文件:   (1)有关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的文件、资料;   (2)各项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3)防火检查、培训教育记录;   (4)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材料;   (5)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和每12个月对建筑自动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测试维修的报告;   (6)与消防安全有关的电气设备检测(包括防静电、防雷)等记录资料;   (7)燃油、燃气设备安全装置和容器检测的记录资料;   (8)其他与消防安全有关的文件、资料。   13.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实施检查时,采取什么方法?   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询问单位防火工作和员工消防知识掌握等情况;   (2)查阅有关消防安全的文件、资料;   (3)查看消防设施、设备的外观、运行情况;   (4)抽查测试消防设施功能;   (5)检查灭火、疏散预案等的操作情况。   14.哪些场所使用、开业或者举办活动时需要到公安消防机构办理申报手续?多长时间批复?   下列场所使用、开业或者举办活动时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   (1)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   (2)宾馆、饭店;   (3)商场、集贸市场;   (4)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由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的场所。   公安消防机构在收到申报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后3日内应当前往检查;检查后2日内应当发出《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上述场所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工程项目,其使用或者开业检查内容与消防验收内容一致时,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检查可与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同时办理。   15.哪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属于被责令当场改正的行为?   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之一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应责令当场改正,填发《责令当场改正通知书》:   (1)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3)公共场所在营业时将安全出口锁住,疏散通道不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挪作它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经常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违章关闭消防设施的;   (7)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消防安全巡逻人员脱岗的;   (8)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隐患的;   (9)违法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大量销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   (10)其他应当当场改正的行为的。   16.哪些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属于被限期整改的行为?   下列违反(不符合)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限期改正:   (1)新建、扩建、改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工程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开工的;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对现行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以前的建筑物;发现其缺少消防设计或者消防设计不符合现行标准的;   (2)公共场所使用、开业或者举办大型群众活动的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   (3)违反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4)违章搭建临时建筑,影响安全布局,占用防火间距,阻塞消防车通道的;   (5)违章改变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阀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少、损坏或者有故障的;   (6)建筑内安全出口、楼梯、疏散通道被封堵、占用的;   (7)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或者标识错误,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   (8)消防水源、消火栓、灭火器材不足或者损坏的;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或者防烟排烟设施等自动消防系统发生故障、缺损,不能正常运行的;   (10)室外消防设施被埋压、圈占、损坏,影响使用的;   (11)消防安全责任人不明确,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防火检查不落实的;   (12)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危及消防安全的;   (13)电工、焊接工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   (14)单位职工缺乏消防安全基本知识,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的;   (15)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履行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的;   (16)其他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的行为。   公安消防机构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除按本规定责令改正外,还有权依法予以相应的处罚。   17.对公安消防机构行使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活动的权力有什么要求?   县(市、区、旗)公安消防机构需要做出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或者需要责令停止举办的,应当事先报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批准,地处偏远地区的县(市、区、旗)公安消防机构可上报主管公安机关批准。   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应当在调查程序结束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决定,由公安消防机构执行。   公安消防机构在做出停产停业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被处罚单位、个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力。   18.被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举办大型群众活动的单位,在整改后如何办理恢复手续?   对于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举办后,单位经整改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由单位提出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或者举办的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在收到书面申请后3日内应当进行复查,填发《复查意见书》。当确认单位已经改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并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或者举办。   19.建筑工程的建设单位向公安消防机构报审时需要报送哪些资料?   建筑单位应将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以及用途变更工程项目的消防设计图纸和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并填写相应的《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自动消防设施防火设计审核申报表》或者《建筑内部装修防火设计审核申报表》。   20.哪些工程设计需编制消防设计专篇?消防设计专篇包括哪些内容?   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和其他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编制消防设计专篇。该专篇包括设计依据、工程概况说明和工程项目中涉及的下列内容:   (1)总平面布局如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计;   (7)消防电源及配电;   (8)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10)建筑内部装修的防火设计;   (11)建筑灭火器配置;   (12)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防爆设计;   (13)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设计的其他内容。   21.哪些建筑工程项目是消防设计审核的重点?   下列建筑工程项目应当列为消防设计审核的重点:   (1)甲、乙、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库房(含堆场)、储罐区,洁净厂房,高层工业建筑;   (2)高层民用建筑;   (3)发电厂(站)、广播、电视中心,邮政、通讯枢纽等重要工程;   (4)宾馆、商(市)场、体育馆、影剧院、礼堂、歌舞厅、医院、铁路旅客站、汽车客运站、码头、机场候机楼等公共建筑;   (5)地下工程;   (6)科研基地、学校、幼儿园、图书馆、档案馆、展览馆、博物馆等;   (7)其他重要工程。   22.有关单位如何接受公安消防机构对建筑工程的消防安全监督?   建设单位应当将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构,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施工。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检意见书》修改消防设计图纸。   施工建筑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消防设计图纸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施工中接受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设计实施情况的抽样性检查。凡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在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必须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检测报告。   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消防验收申请,送达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并组织消防验收。   经消防验收合格,方予交工和接收使用。   23.公安消防机构对不同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批的时限如何?接到竣工验收申请时,应当何时给予验收?   公安消防机构对送审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应当及时审核。从登记收图之日起,一般工程应当在十日之内,国家、省级重点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应当在二十之日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工程,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答复,即为同意。   公安消防机构在接到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请时,经查验收审报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十月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七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24.哪些物品是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是指国家标准GB12268-90《危险货物品名表》中以燃烧爆炸为主要特性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腐蚀品中具有易燃易爆特性的物品。   25.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需办什么手续?需要多少时间审批?   生产、储存、经营和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填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申报表》,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合格后,分别填发《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许可证》(适用于储存和经营)或《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急需运输的可办一次性临时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   对生产、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审核期限为15日;对长期运输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审核期限为7日;对申办临时准运证的,审核期限为3日。   26.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具备哪些条件?   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建筑和场所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有关专业防火规范;   (2)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必须按照有关规范安装防雷保护设施;   (3)生产、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电气防爆标准;   (4)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安全设施,定期保养、校验;   (5)易产生静电的生产设备与装置,必须按规定设置静电导出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   (6)从事生产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人员必须经主管部门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经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   27.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具备哪些条件?   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存应当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专用仓库、货场或其他专用储存设施,必须由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专人管理;   (2)应根据GB12268一90《危险货物品名表》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不得在同一库房储存;   (3)不得超量储存。   28.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具备哪些条件?   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的储存、经营设施;   (2)有经过消防培训合格的经营人员;   (3)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9.办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应具备哪些条件?   办理《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准运证》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主管部门或单位的证明、车辆年检证、驾驶员证、押运员证;   (2)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和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3)有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驾驶员、押运员。   30.生产消防产品(含防火建筑材料)、维修消防产品如何办理审批手续?   申请生产消防产品(含防火建筑材料)、维修消防产品的企业将申请报告(内容含企业基本情况、新开发产品情况、生产规模能力、市场预测等)主送市公安消防机构,抄报省公安消防机构;市公安消防机构初审同意后,发给企业《生产消防产品申报表》、《维修消防产品申报表》;企业将填好的申报表,连同有关技术资料(产品图样,工艺文件,产品标准,主要生产设备、工艺装备清单,质量管理制度等)一并报送省公安消防机构;省公安消防机构在接到申报表和有关技术资料后三十日内,对其生产条件、质量保证体系以及产品质量进行检查,并填发《生产消防产品审核意见书》、《维修消防产品审核意见书》。   31.对进口的消防产品如何办理审批手续?   公安消防机构对进口的消防产品,应当登记注册,审查进口手续并送省级以上的消防产品检测中心复检,经复检合格后,于五日内填发《消防产品安装使用意见书》。   32.经营消防产品如何办理审批手续?   申请经营消防产品的企业和个人经当地区、县公安消防机构初审同意后,到市级公安消防机构办理审批手续。   33.火灾事故由哪部门调查?起火单位(住户)如何配合?   火灾扑灭后,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负责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对于特大火灾事故,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组织调查。   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住户)应当按照公安消防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   34.对火灾原因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火灾原因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向当地主管公安机关或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申请重新认定,当地主管公安机关或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的重新认定力最终认定。   35.对火灾原因重新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仍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火灾原因重新认定和火灾事故责任重新认定仍不服的,可向做出重新认定机关的主管(上级)部门申诉,主管(上级)部门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受理。   当有关火灾案件进行到诉讼阶段时,公安机关和公安消防机构不再受理当事人重新认定的申请和申述。   36.哪些人员须经消防安全培训?   须经消防安全培训的人员为:   (1)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2)消防工程的设计、施工、维修人员和固定消防设施的操作人员;   (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的有关人员;   (4)消防产品的生产、经营和检验维修人员;   (5)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含更夫);   (6)专(兼)职消防人员;   (7)公共场所服务人员。   37.当单位或个人的消防安全因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受到威胁时怎么办?   当单位或个人的消防安全因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行为受到威胁时,可到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投诉,公安消防机构应及时处理,并在30日内将处理结果告知投诉人。   当地公安消防机构无故不予受理的,可向主管公安局或上一级公安消防机构投诉,并对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不受理的行为进行举报。   38.对公安消防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怎么办?   当事人对公安消防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公安消防机构或者主管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构或者主管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到复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做出复议决定。   39.对复议决定仍不服及复议机关逾期不做出复议决定怎么办?   当事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做出复议决定的,当事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0.对公安消防机构及人员哪些行为应当举报?   公安消防机构及人员在消防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有下列行为之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1)对依法应当进行检查、审批的项目,故意刁难,拖延不办,超过规定时限,经指出不改正的;   (2)对依法受理消防安全检查申请的场所,未经检查或者经过检查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同意使用、开业或者举办,造成严重后果的;   (3)发现重大火灾隐患不按规定填发法律文书、不按时限送达或者到期不复查,造成严重后果的;   (4)没有法律依据、违反法定程序实施处罚和采取措施的;   (5)利用职务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销售单位、品牌的;   (6)索要、接受和无偿占有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财物的;   (7)向被检查单位强行摊派各种费用、乱收费的;   (8)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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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亲身经历了火灾,感触很深,应该选打119,然后把重要的东西赶紧收好,千万不能慌也不能急,要冷静,如果人多一定要按顺序下楼以防出现踩踏事故,如果有人被困,要把毯子弄湿披身上并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再进去救人,被困人员也不能慌乱,总之人安全就好

  • 如果发生火灾,我们如何逃生自救

      第一诀:熟悉环境,暗记出口。   当你处在陌生的环境时,为了自身安全,务必留心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楼梯方位等,以便关键时候能尽快逃离现场。请记住:在安全无事时,一定要居安思危,给自己预留一条通路。   第二诀:通道出口,畅通无阻。   楼梯、通道、安全出口等是火灾发生时最重要的逃生之路,应保证畅通无阻,切不可堆放杂物或设闸上锁,以便紧急时能安全迅速地通过。请记住:自断后路,必死无疑。   第三诀:扑灭小火,惠及他人。   当发生火灾时,如果发现火势并不大,且尚未对人造成很大威胁时,当周围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等,应奋力将小火控制、扑灭;千万不要惊慌失措地乱叫乱窜,置小火于不顾而酿成大灾。请记住:争分夺秒,扑灭“初期火灾”。   第四诀:保持镇静,明辨方向,迅速撤离。   突遇火灾,面对浓烟和烈火,首先要强令自己保持镇静,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决定逃生的办法,尽快撤离险地。千万不要盲目地跟从人流和相互拥挤、乱冲乱窜。撤离时要注意,朝明亮处或外面空旷地方跑,要尽量往楼层下面跑,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通过阳台、气窗、天台等往室外逃生。 请记住:人只有沉着镇静,才能想出好办法。   第五诀:不入险地,不贪财物。   身处险境,应尽快撤离,不要因害羞或顾及贵重物品,而把逃生时间浪费在寻找、搬离贵重物品上。已经逃离险境的人员,切莫重返险地,自投罗网。 请记住: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第六诀:简易防护,蒙鼻匍匐。   逃生时经过充满烟雾的路线,要防止烟雾中毒、预防窒息。为了防止火场浓烟呛入,可采用毛巾、口罩蒙鼻,匍匐撤离的办法。烟气较空气轻而飘于上部,贴近地面撤离是避免烟气吸入、滤去毒气的最佳方法。穿过烟火封锁区,应配戴防毒面具、头盔、阻燃隔热服等护具,如果没有这些护具,那么可向头部、身上浇冷水或用湿毛巾、湿棉被、湿毯子等将头、身裹好,再冲出去。请记住:多件防护工具在手,总比赤手空拳好。   第七诀:善用通道,莫入电梯。   按规范标准设计建造的建筑物,都会有两条以上逃生楼梯、通道或安全出日。发生火灾时,要根据情况选择进入相对较为安全的楼梯通道。除可以利用楼梯外,还可以利用建筑物的阳台、窗台、天面屋顶等攀到周围的安全地点沿着落水管、避雷线等建筑结构中凸出物滑下楼也可脱险。在高层建筑中,电梯的供电系统在火灾时随时会断电或因热的作用电梯变形而使人被困在电梯内同时由于电梯井犹如贯通的烟囱般直通各楼层,何毒的烟雾直接威胁被困人员的生命。 请记住:逃生的时候,乘电梯极危险。   第八诀:缓降逃生,滑绳自救。   高层、多层公共建筑内一般都设有高空缓降器或救生绳,人员可以通过这些设施安全地离开危险的楼层。如果没有这些专门设施,而安全通道又已被堵,救援人员不能及时赶到的情况下,你可以迅速利用身边的绳索或床单、窗帘、衣服等自制简易救生绳,并用水打湿从窗台或阳台沿绳缓滑到下面楼层或地面;安全逃生。请记住:胆大心细,救命绳就在身边。   第九诀:避难场所,固守待援。   假如用手摸房门已感到烫手,此时一旦开门;火焰与浓烟势必迎面扑来。逃生通道被切断且短时间内无人救援。这时候,可采取创造避难场所、固守待援的办法。首先应关紧迎火的门窗,打开背火的门窗,用湿毛巾一湿布塞堵门缝或用水浸湿棉被蒙上问窗然后不停用水淋透房间 ,防止烟火渗入,固守在房内,直到救援人员到达。请记住:坚盾何惧利矛?   第十诀:缓晃轻抛,寻求援助。   被烟火围困暂时无法逃离的人员,应尽量呆在阳台、窗口等易于被人发现和能避免烟火近身的地方。在白天,可以向窗外晃动鲜艳衣物,或外抛轻型晃眼的东西;在晚上即可以用手电筒不停地在窗口闪动或者敲击东西,及时发出有效的求救信号,引起救援者的注意。请记住:充分暴露自己,才能争取有效拯救自己。   第十一诀:火已及身,切勿惊跑。   火场上的人如果发现身上着了火,千万不可惊跑或用手拍打。当身上衣服着火时,应赶紧设法脱掉衣服或就地打滚,压灭火苗;能及时跳进水中或让人向身上浇水、喷灭火剂就更有效了。请记住:就地打滚虽狼狈,烈火焚身可免除。   第十二诀:跳楼有术,虽损求生。   跳楼逃生,也是一个逃生办法,但应该注意的是:只有消防队员准备好救生气垫并指挥跳楼时或楼层不高(一般4层以下),非跳楼即烧死的情况下,才采取跳楼的方法。跳楼也要讲技巧,跳楼时应尽量往救生气垫中部跳或选择有水池、软雨篷、草地等方向跳;如有可能,要尽量抱些棉被、沙发垫等松软物品或打开大雨伞跳下,以减缓冲击力。如果徒手跳楼一定要扒窗台或阳台使身体自然下垂跳下,以尽量降低垂直距离,落地前要双手抱紧头部身体弯曲卷成一团,以减少伤害。请记住:跳楼不等于自杀,关键是要有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