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族的风俗与传统节日

  • 回族风俗习惯

      我身边有很多回族朋友,据我了解和观察大概有这些,你看下是否满意吧。   如下:   1 回族人不吃猪肉,绝大部分比较忌讳在他们面前提“猪”这个字。   2 沐浴。这是回族很重要的风俗之一,分大净和小净,而且回族人喜欢用过水,即不断流淌的水,而不是盛在伐子里的那种。   3 做礼拜。回族人信仰伊斯兰教,有定期去清真寺做礼拜的习惯。   4 节日方面。回族人有自己特殊的节日。最重要的三个是开斋节(这个节日时会有封斋等事进行)、古尔邦节和圣纪节。而中国的传统节日,甚至春节,他们都是不过的。   5 小孩子在刚出生不久会起一个不同于名字的经名。每个回族人都有的,这些名字来自古兰经。   6 多数回族男性会戴一顶白色的圆柱形帽子,而女性会戴头巾。其它衣着方面跟汉族没有太大的区别,如果不戴帽子和丝巾,一般不容易与汉族分辨。

  • 回族的传统节日

      回族的三大传统节日   一、开斋节   二、古尔邦节   三、圣纪节

  • 回族有什么传统节日

      节期是按伊斯兰太阴历计算出来的,节日在一年的哪一天,按日历计算,年年都有变化。  回族节日主要是是伊斯兰教的三个传统节日:开斋节、古尔邦节和圣纪节。这些节日和纪念日都是以伊斯兰教历计算的。  开斋节回族穆斯林的斋月,是伊斯兰教历九月(莱麦丹月)。回族穆斯林为什么要封斋呢?据《古兰经》载,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40岁那年(伊斯兰教历九月),安拉开始把《古兰经》的启示给他。因此,回族视斋月为最尊贵、最吉庆、最快乐的月份。为了表示纪念,就在每年伊斯兰教九月封斋一个月。斋月的起止日期主要看新月出现的日期而定。  斋月里,回族穆斯林的生活安排得比平时要丰盛得多。一般都备有牛羊肉、白米、白面、油茶、白糖、茶叶、水果等有营养的食品。  封斋的人,在东方发白前要吃饱饭。东方发晓后,至太阳落山前,要禁止行房事,断绝一切饮食。封斋的目的就是让人们体验饥饿和干渴的痛苦,让有钱的人真心救济穷人。通过封斋,回族穆斯林逐步养成坚忍、刚强、廉洁的美德。  当人们封了一天斋,快到开斋时,斋戒的男子大多数都要到清真寺等候。听见清真寺里开斋的梆子声后,就在寺里吃开斋饭了。开斋时,若是夏天,有条件的先吃水果,没有条件的喝一碗清水或盖碗茶,而后再吃饭。这主要是斋戒的回民在夏天首先感到的是干渴,而不是恭饿。若在冬天,有的人讲究吃几个枣子后再吃饭。相传穆罕默德开斋时爱吃红枣,所以回民现在也有这种习惯。 斋戒期满,就是回族一年一度最隆重的节日之开斋节。  开斋节要过三天,第一天从拂晓开始就热闹起来。家家户户都要早早起来,打扫院子巷道,给人以清洁、舒适、愉快的感觉。男女老少都换上自己喜爱的新衣服。回族群众聚会和活动的场所清真寺,节日里也都打扫得干干净净,悬挂起庆祝开斋节的巨幅标语和彩灯。  节日中,家家户户炸馓子、油香等富有民族风味的传统食品。同时,还宰鸡、羊,做凉粉、烩菜等,互送亲友邻居,互相拜节问候。  古尔邦节古尔邦,阿拉伯语音译尔德·古尔邦,意为牺牲、献身,故亦称宰牲节、忠孝节。大部地区的回族称为小尔德,是伊斯兰教三大节日之一,一般在开斋节过后七十天举行。  回族为什么要宰牲过古尔邦节呢?人类的古代先知之易卜拉欣夜间受到安拉的启示命他宰杀爱子伊斯玛仪献祭,考验他的信仰。易卜拉欣把刀磨得闪闪发光,非常锋利。并问他的儿子:儿子啊,爸爸真的不忍心下手啊!你走吧。但是,他的儿子仪斯玛仪说: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爸爸,我们是真主的仆人,来到这个世界只为拜万能至大的主。当伊斯玛仪侧卧后,易卜拉欣把刀架在儿子的喉头上。这时他伤心痛哭,泪如溪流。这时,安拉派天仙吉卜热依勒背来一只黑头羚羊作为祭献,代替了伊斯玛仪。这时易卜拉欣拿起刀子,按住羊的喉头一宰,羊便倒了。这就是古尔邦的来历。其中那种对主的忠诚,以及孝敬父母的毅然决然,是后世人要学习的。是全人类学习的楷模 。  古尔邦节,还要举行一个隆重的宰牲典礼,这就是节日里,除了炸油香、馓子、会礼外,还要宰牛、羊、骆驼。一般经济条件较好的,每人要宰一只羊,七人合宰一头牛或一峰骆驼。宰牲时还有许多讲究,不允许宰不满两岁的小羊羔和不满三岁的小牛犊、骆驼,不宰眼瞎、腿瘸、缺耳、少尾的牲畜,要挑选体壮健美的宰。所宰的肉要分成三份:一份自食,一份送亲友邻居,一份济贫施舍。  宰牲典礼举行后,家家户户又开始热闹起来,老人们一边煮肉,一边给孩子吩咐:吃完肉,骨头不能扔给狗嚼,要用黄土覆盖。这在古尔邦节是一种讲究。肉煮熟后,要削成片子,搭成份子;羊下水要烩成菜。而后访亲问友,馈赠油香、菜,相互登门贺节。有的还要请阿訇到......余下全文>>

  • 丽江有哪些风俗

      两性风俗   如同父权社会,丽江坝区的家庭大多被男性所主掌,与泸沽湖的摩梭女性家长制有所不同,妇女承担着比汉族妇女更沉重的家务和社会义务。1253年蒙古人征服丽江之前,丽江的纳西和泸沽湖的摩梭同处于母权社会,1253年以后倾向于中原汉文化的木氏逐步使丽江少数民族家庭受到汉族父权制度的影响,1723年汉族的流官取代木氏家族统治丽江,大量的汉族的价值观,包括父权社会的规范和父母包办的婚姻制度开始盛行,妇女不仅失去了对家庭的掌握,同时由于恋爱自由和性的自由遭到儒家汉制的抵触,少女情死的人数上升,有些私定终身的男女则越过金沙江迁到摩梭社区,寻找自由的爱情。1970年代以后出生的纳西青年男女,已不再遵从传统的价值,他们和大陆的新新人类一样,从西方涌入的文化中寻找祖先曾经拥有的自由精神。     宗教信仰   丽江少数民族在历史上曾经信奉过佛教,喇嘛教,道教。在今天的丽江人们不笃信某一种宗教,即使在年老的人中也少有虔诚的信奉者。东巴教是纳西古代的一种原始宗教,富有精英色彩,而不是一种平民宗教。     传统节日     三朵节是丽江最盛大的传统节日,届时丽江城乡中古乐长奏,纳西人载歌载舞,还会带着火锅到拉市海等风景秀丽的地方野餐,以此来欢庆节日。时间:二月初八。     火把节以丽江大研古城最为热闹,纳西人按古规一连要过三天的火把节,点三个晚上的火把。每天门前要点一支柱子般又粗又大的大火把,寨子里的青年们个个拿着又细又长的小火把,沿着田埂、山路,边走边唱,直到深夜。火把燃得越旺,就越吉利,人们越高兴。时间:每年农历6月25日至27日米拉会。     米拉会又称“棒棒会”,是云南丽江纳西族的传统节日,节日这天,人们扛着马笼头、鸡笼、犁、耙、桶、锄等各种木制农具涌向丽江纳西族自治县大研镇进行交易。时间:五月十五。转山节是泸沽湖摩梭人最重大的节日,又称转山会,摩梭人称转山节为“朝山节”。相传摩梭人的祖先便是在这天诞生的。节日期间,摩梭人都穿上最华丽的民族服装,进行祭拜女神、歌舞、射箭、结交阿夏等各种活动。时间:农历七月二十五日。     东巴舞来源于古代纳西言辞的社会生活,不少动作都是模拟各种动物的动作来进行的,形象十分生动。东巴舞蹈是东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东巴教经典中有专门记述东巴舞蹈的舞谱《舞蹈教材》

  • 回族的禁忌习俗?

      回族的禁忌习俗,主要有三大类:   在饮食方面,禁食猪、狗、驴、骡、马、猫及一切凶猛禽兽,自死的牲畜、动物以及非伊斯兰教徒宰的牲畜,禁止抽烟、喝酒等;   在信仰方面,禁止崇拜偶像等;   在社会行为等方面,禁止放高利贷,玩赌等。   一 回族的禁猪习俗   猪是回族群众最为敏感的一个问题,也是回族风俗习惯中最主要的问题之一。长期以来,无论遇到什么压力和阻力,始终未改变回族禁养猪,禁食猪肉的习惯。   回族为什么禁食猪肉呢?   这得从古阿拉伯的习俗说起。犹太教、伊斯兰教创立之前,在阿拉伯半岛就已经有禁食猪肉的习俗,因为阿拉伯半岛气候炎热,且多为沙漠,不利于猪的生长和发展,猪的传染病很多。所以当时阿拉伯半岛上的闪米特人以牧羊、驼为主,不养猪。古埃及人也视猪是不洁和厌恶之物。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多德在他的《历史》一书中记载埃及、中东的所见所闻:“在埃及人的眼里,豚是一种不洁的畜类,如果一个人走路时偶然触着了一只豚,他立刻要赶到河边,穿着衣服跳到河里去,即使牧豚人是土著的埃及人,也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这说明古埃及人当时禁猪很严格,不但不吃猪肉,连摸、碰猪都不行,而且对牧猪人也讨厌。   犹太教创立后,为了适应当时阿拉伯地区禁养猪的习俗,把禁食猪肉当作戒律写进圣经《旧约全书》中的《未利篇》第十一章中:“凡蹄分两半,倒嚼走兽,你们都可以吃……猪因为蹄分两半,却不反刍,就与你们不洁净。这些兽的肉你们不可吃,死的你们不可摸,都与你们不洁净。”这里强调的戒律,已不是一般的卫生清洁,而具有浓厚的宗教的圣洁观念。公元七世纪,穆罕默德创立了伊斯兰教,为了消除频繁的战争,促进在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的统一,顺应了当时阿拉伯地区禁食猪肉的习惯,吸收了犹太教《旧约全书》中有关禁食猪肉的戒律,并在此基础上加以补充、完善,列入《古兰经》中,先后四次反复强调。如《古兰经》第三章一百七十二节中指出:“他(指安拉)只禁止你们吃自死物、血液、猪肉,以及诵非安拉之名而宰的动物。”《古兰经》在强调禁食猪肉的时候,也说明了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为了活命适当吃一点,真主是宽恕的。这些禁令都是以安拉的名义颁布的,穆斯林必须无条件接受和遵守,不能有半点的怀疑。由于伊斯兰教的这些规定适应了当时人民的生活习惯,顺应了当时阿拉伯地区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因而,使伊斯兰教逐步扩大,传播于亚、非广大地区。我国唐人杜环在《经行记》中讲到:“大食法不食猪、狗、驴、马等肉。”   唐宋时期,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到中国经商,因他们信仰伊斯兰教,所以把禁食猪肉的习俗也带到了中国。宋人朱或在《萍洲可谈》中已记载了这一习俗:“至今番人但不食猪肉而已……非手刃六畜则不食。”经过几百年历史的发展,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成为后来的回族。十三世纪初叶,由于成吉思汗西征而被迫东迁的中亚、西亚、波斯、阿拉伯等地的穆斯林,后来也基本都发展成为回族。他们对伊斯兰教的戒律特别重视,严格遵守其规定,并逐步发展成一种风俗习惯,“西域夷人安插中原者,多从驾而南,号色目种,隆准深眸,不啖豕肉……诵经持斋,归于清真”。可见,元时江南一带聚居的回族已形成不吃猪肉的习惯。明代开始时,由于回族建功立业,加上明武宗时,后宫娶了“白皙而美”的回族女子,对回族在一个时期内还比较亲近,回族的风俗习惯也受到了尊重。在正德年间有“禁民间畜猪,著为令”之事。但后来,回族在政治上受到压迫,回族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也开始受到限制和歧视,甚至诬蔑。这说明明末回民不食猪肉的风俗习惯,已遭到统治阶级的破坏。   清代,回民不吃猪肉的风俗习惯更是受到嘲弄和污蔑。统治阶级在残酷镇压西北回民起义后,为了区分出回民与汉民,以是否吃猪肉来检验,以致引起更多回民的反抗与斗争。   越是在有压力的情况下,回民越保持自己的习惯。清代著名的回族学者刘智在他的《天方典礼》中解释《古兰经》中有关禁食猪肉的戒律时说:“猪是畜类中最污浊的,其性贪,其气浊,其心迷,其食秽,其肉无补而多害,乐从卑污,有锯牙,好攫,啮生肉,愈壮愈惰,老者能附邪魁为祟,乃最不司食之物也。”   国民党统治时期,回民不吃猪肉同样遭到污辱。《南华文艺》公然刊载文章,造谣说回族清真寺里供有猪像,这是回族的祖先等等,引起了回民的强烈反抗,以至发展到全国回族的反抗运动。   回族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和在与历代反动统治阶级的压迫、歧视的斗争中,对猪的禁止更加严格。   现在我国回族群众不仅禁吃猪肉,而且还禁养猪,甚至从思想意识和感情上反感和见不得猪。有些回民见了猪就背转过脸,有些嗅到猪肉味就恶心、呕吐。碰到卖猪.肉的铺子、饭馆,就赶紧躲开。凡是做过猪肉的锅、碗、盆、筷、案板等一律不用,也不去接触。在不得已用时,要用火烧锅,用滚开水烫碗、盆等。宁夏、甘肃等地的回族连“猪”字提也不提,把猪称作“狠宰惹”,把猪肉称作“孩代丝肉”或“大肉”,猪油称作大油。对猪和猪皮制作的系列产品也很少用。如不用猪鬃、猪毛刷子,不用猪毛牙刷,不用猪油制作的肥皂、香皂。宁夏径源、西吉、同心、吴忠,甘肃临夏、平凉等许多回民聚居地的回民连猪皮鞋、猪皮夹克也不穿,甚至有些属猪相的自称为属黑的,姓朱的因与猪谐音,也改为姓黑的。这一切已成为我国回族人民一项重要的风俗习惯。   二 回族禁食自死物及其他习俗   回族在饮食方面,除了禁食猪肉外,还禁食狗、驴、骡等不反刍动物的肉,禁食凶猛禽兽和自死的牛、驼、羊等牲畜,禁食一切动物与飞禽、家禽的血,禁食非穆斯林和诵非真主之名屠宰的动物等。   回族这种严格的禁食习俗,也与伊斯兰教有很大关系,《古兰经》第五章第三节中强调指出:“对你们列为禁戒的是自死物、血、猪肉,以及诵非真主之名而宰杀的、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抵死的、野兽吃剩下的动物,但宰后才吃的仍然可以,禁止你们吃神石上宰杀的……凡为势所迫,而无意犯罪的(虽吃禁物,毫无罪过),因为真主确实是至赦的,确实是至慈的。”   禁食血液。在伊斯兰教还未产生之前,古阿拉伯人就把血液作为一种宗教禁忌。他们认为人的灵魂存在于血液之中,吃血是渎神行为。   禁食自死物,是人们在生活中积累的一种经验,怕食物中毒,后来被写进《古兰经》,带上了宗教色彩。中国伊斯兰教学者刘智在解释禁食自死物等规定时说:“自死物不可食的原因有二:一是凡物自死必有毒。二是一切生物均有二性,本然之性和气质之性。本然之性对人生有益,而气质之性是由血气而生,为贪恶嗜欲之性,有累于人心者也,所以生物必宰而后食,这是为了去其血气。”回族由于受伊斯兰教的影响,经过长期的发展,非常注意饮食的选择。清代我国回族学者刘智在他的《天方至圣实录》中指出:“六畜中可以驱使而不可食者三,马、骡、驴也;可以驱使而复可以食者二,驼与牛也;只可供食不可驱使者,羊也。”这就逐步养成了回族不吃自死物、血液的习惯,也养成了不吃马、骡、驴肉的习惯。现在回族对那些性情恶劣,喜吃污秽,形状怪异、暴目、锯牙、钩爪、吃生肉者皆不吃。如虎、狼、豹、狸、狮、猿、猴、猫、鹰、鹞、鸷、刺猬、熊、蛇、田鸡、黄老鼠等等,对这些东西一律不吃,除非在万般无奈,保全生命时,可以少吃一点维持生命,但不能吃饱。   回族对可以食的牛、羊、骆驼、鹿、鸡、鸭、鹅、鸽、鹑、兔等畜禽,也要请阿匐或懂得宰牲规戒的穆斯林来宰,形成了宰牲定制,即宰前,要洗大净和小净。如宰牛、羊、驼时,须用绳子捆绑其两条前腿和一条后腿。并将这些可食畜禽摆成头南、尾北、面西的姿势,宰牲时必须先念诵真主名,俗称“道太斯米耶”:“比思敏俩习,安拉乎艾克白尔!”即:“以安拉之名,安拉至大!”然后切断畜禽的食管、血管、气管,待控净血液之后方可剥皮或拔毛收拾,禁止用滚水烫皮、烫毛。回族不吃非穆斯林宰杀的牛、羊、鸡等畜禽。   回族这种特别讲究的宰牲习惯,从古至今一直没有改变过。在元代,成吉思汗开始制定了一条重要的禁令严格禁止用断喉法杀羊,凡宰羊必须按蒙古族的破腹法宰之,违者要处以死刑。到了元太宗窝阔台和元世祖忽必烈仍然坚持这条禁令。由于这条禁令有悻于回族宰牲的风俗习惯,所以,遭到了回族的抵制和反对。他们不向朝廷献贡物,迫使统治者收回了这条禁令。   回族对食海里的动物也有很多讲究,不吃形状不端的水族鳞蚧、螃蟹、鲂鲨、鲸、鳘等,不吃那些食小鱼的大鱼。要吃有头有尾、脊有刺、腹下有翅、身上有鳞的鱼。如鲤、鲫、草、链等鱼。对这些鱼类吃时也不屠宰,认为鱼的血气在水,离开水,血气之性即无,更重要的是穆罕默德曾说过:“我们可以食用两种非屠宰动物:鱼和蚂蚱。”回族一般不多吃鸽子肉,传说鸽子保护过穆罕默德,所以回族当中有“吃鸽子肉要用金刀来宰”的说法。   三 回族禁烟酒习俗   回族不喝酒,在家里也不备酒具,家里来客人一律不摆酒,有时为了接待客人,在参加宴会时,别人敬酒和碰杯时,回族多以水、橘子汁、高橙等饮料代替。有些回族本身就不愿意和饮酒者同桌聚餐。回族对酒不像对猪那样憎恶,城市里的回民现在也有喝酒的,但他们都背过父母去喝。   回族禁酒主要是受了伊斯兰教的影响,因为饮酒为伊斯兰教所严禁。古代阿拉伯人素有饮酒的习惯。公元622年,穆罕默德从麦加迁到麦地那以后,遇到几次喝酒的人,开始,有人去问穆罕默德许可不许可?穆罕默德回答说:“他们对于饮酒和赌博问你,你说其中都会有大罪,对人都有益处,而其害处比益处更大。”没有明确禁酒。后来有人继续喝酒,而且劝说不听,酒醉后呕吐、胡说,不能礼拜等等。穆罕默德说:“众信的人们哪!你们酒醉的时候不要作礼拜,直到你们知道自己所说的是什么话。”这就是说在礼拜外的时间还可以喝酒。后来饮酒者继续饮酒,且酒醉后,出手打人,伤害他人和物,并相互成为冤家。穆罕默德曾命令用蜜枣树枝和皮鞭抽打饮酒者。在阿布·伯克尔时代鞭笞饮酒者 40鞭,后来鞭笞 80鞭。最后穆圣开始下禁令,并且以安拉的名义写进《古兰经》:“众信的人们哪!饮酒、赌博、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恶魔惟愿你们因饮酒和赌博而互相仇恨。”   回族由于受《古兰经》的影响,严格禁酒,毫无变通办法。长期以来,养成了不饮酒的良好习惯,而且也认识到酒的危害。笔者调查时,回族群众认为,酒是一种麻醉饮品,饮酒不但对身体健康不利,而且在历史和现实当中,因饮酒耽误国家大事、败家、丧身、违法乱纪、为非作歹、毁坏自己声誉的不胜枚举。所以,回族认为饮酒是不光彩、不应该的,必须严格禁止。对孩子从小就进行教育,不许饮酒。现在回族无论是烈性酒,还是甜酒、啤酒,都在禁止之列。   回族也不抽烟,认为抽烟,特别是抽鸦片是一种犯罪,所以过去回族抽鸦片的很少,“百里无一”,男女老少皆知道它的毒害。因此,长辈对晚辈,妇对夫都常常进行劝导教育、敲警钟。如回族民间有一首歌谣就是妇劝郎不要抽鸦片:“你不要抽洋烟,抽上洋烟光花钱,到老受艰难,一时发了痛,浑身乏瘫困,走在人前短精神,说话无人听。”回民抽纸烟的也不多,即使有,也多是城市里面的年轻回民。现在遇到结婚等喜庆日子,适当准备点纸烟,招待兄弟民族。回民不抽烟,这是一种卫生习惯。他们认为,抽烟一是痰多、肮脏、不卫生;二是抽烟可致肺癌等多种疾病,对人的健康十分不利,这是很有科学道理的;三是抽烟的人寿命短。据有关专家统计,25岁以上的人,每天抽40支烟,其平均寿命比非吸烟者短8岁,所以回族群众不喜欢抽烟。有的回族老人还反对别人到自己礼拜的屋抽烟。著名记者范长江在《在中国的西北角》中说:“惟人事方面则汉人身体孱弱,衣服褴褛,鸦片残害后的苍黄瘦脸,挂在多半的汉人头上!凡是身体壮实,衣服整齐,骑高骡大马者,都是回回。”   由于回族不抽烟、不喝酒,所以回民一个个红光满面,面目清秀,身体强壮,不吐痰,不喘息,即使年届古稀的老人,也能照常骑自行车,参加劳动,因此,长寿老人颇多。在1983年人口普查中,宁夏共有22位百岁老人,其中22位就是回民,而回族人口还不到全区人口的三分之一。   四 回族禁求签、玩赌、拜偶像习俗   回族禁止求签、玩赌、拜偶像。自古至今,男女老少均不让阴阳、算命先生给自己算命,也不去给别人算命,不揣骨相面,不信风水阴宅,不求仙方神药,不搞驱鬼治病等等。回民认为求签、算命等这一切都是不正当的污秽行为。因为回民受伊斯兰教的影响,认为人的命运是真主安排的,人的一切都由真主前定,所以不搞其他的迷信活动。   回族禁止拜任何偶像,在回民聚居的村寨一般不搞人头雕塑像,家里忌摆各种人物和动物塑像,墙上也不愿挂人头画像,只挂山水风景画。有的回民家虽挂了人物或动物画像,但礼拜时,在画像的眼睛上盖一张白纸。因为回民只信真主不信其他一切神灵,也不去崇拜一切偶像,养成了在家里不摆偶像的习惯。   回民还严禁玩赌,认为玩赌对己、对别人、对社会都不利,认为玩赌是“核俩目”,所赚之钱不劳而获,是不义之财,使不得。过去回族当中也有个别人玩赌,其结果是家破人亡,妻离子散。新中国成立前,有首回族民歌形象地表现了“十人玩赌九人穷”的下场。如“一病未好百病危,腰子曲得像笼袢,头上枕的半截子砖,屁股上盖的是窟窿毡”。   回民当中如发现玩赌的,左邻右舍相劝,父母抡起棍子追打。由于众回民皆反对玩赌,所以现在回民当中玩赌的人极少。   回民还禁忌放高利贷,认为放高利贷使不得,但现在民间有人却实行变通办法。另外回民还禁止用食物开玩笑;禁止妇女袒胸露臂;忌汉民到回民家借餐具;回民还禁止男子戴金饰,不许过度装饰,严禁扎青(黥墨、文身)、拔部分眉毛,等等。   五 回族禁忌民俗的特点   回族的禁忌民俗,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全民性。回民虽然大分散、小集中在全国各地,但基本上是全民性的禁食猪肉、狗肉、驴肉、骡肉等,禁食一切动物的血和自死物,禁饮酒等。当然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在城市也有极少数与汉民杂居的回民饮酒,甚至也有个别吃猪肉的。但这种全民族性的禁食习俗,却是回族特点的一种主要表现。   第二,稳定性。回族从唐代信仰伊斯兰教的先民开始,到元明时代形成为一个民族,一直发展到今天,虽然受到了汉族和其他民族文化等方面的影响,也受到了历代反动统治阶级的诬蔑、强迫与镇压,但回族的禁忌习俗仍未改变,而且形成为一种老规矩,代代相传。特别是回族的禁食习俗每遇到一次歧视、诬蔑或镇压的时候,回族人民总是强烈反抗,顽强斗争,更加保持这种禁食习俗。这似乎成了一种传统,体现了回族的民族心理,也充分说明回族的禁食习俗靠强迫命令是难以改变的。只有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回族人民对有些禁忌习俗自己认为需要改变时,才能逐步改变。   第三,回族的禁忌习俗,虽然源于伊斯兰教,但是经过长期的历史发展,有的已超出了伊斯兰教原有的含义,变成了本民族的一种传统习惯。如《古兰经》中只规定穆斯林禁食猪肉,尚未规定不用猪毛刷子,不穿猪皮鞋等,但现在回民养成了一种习惯,一闻到猪肉味就感到不舒服,厌恶猪身上的一切东西。这就像北京有些汉族厌食蛇肉、青蛙肉一样,属于正常的生活现象和习惯,不能简单地把回族的禁忌习俗看成是宗教信仰,更不能看成是封建迷信。   第四,不能简单地把回族的禁忌习俗说成是落后的习惯。关键要看它的社会效果如何,是否对健康有害,对社会是有害还是无害。如回民不抽烟、不喝酒、不玩赌、不信卜卦等,这都是文明进步的表现,是对身体健康有益的,对社会道德、社会秩序有好处的。至于说不吃猪肉就是落后,这更是错误的。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卡尔·马克思、俄国无产阶级革命家斯维尔德洛夫、卡阿诺维奇等他们都不吃猪肉,但他们都是先进思想的代表人物。世界上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很多,他们都不吃猪肉,不能说他们都是落后的。总之,我们必须正确地、实事求是地、不带任何偏见地去看待回族的禁忌习俗。

  • 回族服饰与环境关系

      回族服饰和环境没多大关系,一般男子喜欢戴礼拜帽。   女子要戴遮住头发和脖颈的盖头。现在和普通中国人的服装基本没什么不同

  • 回族服饰的分类

      回族服饰是回族宗教信仰、生存环境、文化活动的生动写照,也是回族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但根据调查,银川市现有回族服饰样式古板,色调单一;回族服饰缺乏专门人才,研发力度不够;信息采集传播不快,缺乏必要的沟通,发展回族特色产业又缺乏一定文化氛围。银川商会的一项初步统计显示,银川市从事服装经营、生产加工的企业、个人约12000多家,绝大多数从事经营流通,专事服装生产加工的企业只有30余家,仅有的4家民族服饰生产企业也濒临倒闭。多年研究回族服饰的宁夏社会科学院图资中心副研究馆员陶红老师说,发展回族服饰,首先要在有需求的回族群众中去挖掘市场,有了这个固定的市场,各相关服装企业在做工、面料选择上就显得尤为重要。在此基础上,开展回族服饰的设计,比如回族婚礼服、礼拜服、高档生活装等才可能有所作为。甘肃临夏、青海循化等地着回族服饰的人比宁夏多,这些地区除回族外还有信仰伊斯兰教的东乡、撒拉等民族,他们的服饰与回族的服饰一样,能形成一定的氛围。另外,该区回族居住比较分散,随着社会的发展,除特定场合外,大多数回族群众不着回族服饰,因此发展回族服饰的市场太小。2005年,宁夏举办了全国首次回族服饰展演大赛,一些设计高雅与时代发展同步的回族服饰,得到了宁夏广大回族群众的赞赏。中国音乐学院国际一级舞台美术设计师、大赛评委马书敏认为,回族服饰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逐步得到了人们的认可,但还没有形成完整的服饰风格。她认为,回族的服饰文化底蕴很深厚,之所以没有形成自身风格,与回族的散居有很大关系,加上受汉文化影响比较大,民族特征不是很明显。她希望设计师们能推出一批具有回族风情的服饰,同时厂家能够以低利润对回族服饰进行推广。陶红老师告诉记者,发展回族服饰首先要有自己的设计师,在回族服饰的基调和设计上大胆创新,把民族文化与市场结合起来,把回族传统文化和现代生活方式结合起来,把开发高档服饰与中、低档服饰结合起来。 海南回族服饰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在回族聚居区中,回族群众依然保持着中亚人的传统穿衣打扮。最显着的特征便是:回族特点的穆斯林服饰——男子多带小白帽,女子带各种花色的头巾。除了语言外,三亚回族服饰与内地也不尽相同。回族男性和各地回族同胞一样跟汉族服饰没什么区别,但回族妇女的传统服饰——汪买服(“汪买”系海南话,回族妇女之意)即有东南亚特征又夹带着海南当地土着居民黎苗族的特色,可见三亚回族人民的生存适应性强且创

  • 酒泉的风俗

      俗话说:“千里不同风,百里不同俗。”自古以来凡有人群生活的地方,就有他们独特的乡风民俗。曾在中国元朝当过小官的意大利人马可.波罗在其所著的《马可波罗行记》一书中提到过这么一件事情:有一年夏天,他到酒泉了解有关民俗情况时,竟发现当地有一些令人十分奇怪的民俗现象,如那里的人们送葬时棺木不从门出,而是破墙往外抬。进庙祭神都献整羊等等,他为此感到大惑不解。这是因为过去人们深受封建礼教的影响,那些地方风俗必然会染上浓厚的封建色彩。而有些民间禁忌习俗不仅相当迷信,而且十分荒诞……   (一)   两家娶亲忌相遇。过去乡下娶亲,如果碰巧两家的花轿在道中相遇,人们则认为大不吉。面对这种情况,化解的办法就是两边的新娘都走下轿子让她们互换红裤带,这才算逢凶化吉。如果娶亲的花轿碰上了送葬的队伍,则认为是大吉大利之事,人们会为此特别高兴。   家中咸盐忌借人。邻里相处,相互之间借用东西,这是极平常之事。但过去当地却有这样的禁忌习俗:家中别的什么东西都可以借人,惟独咸盐不能借人。老习惯认为,盐即“言”,把咸盐(闲言)借了人,就好比无意中传了闲话,会导致邻里之间不和睦。   过年三天忌扫地。过年过节,把家中里里外外打扫干净,这是好事情。但过去农村却忌讳在过年的三天之中扫地。老习惯认为,过年那几天正是财神爷到各家各户串门的时候。如果在那些天扫地,就意味着把柴(财)扫出了门,会得罪财神爷。以后这户人家就会财源不旺,日子不好过。   耕牛死后忌食肉。过去乡下农民把耕牛看得很重。那时耕牛死后人们不但忌食其肉,甚至还要将它深埋厚葬。人们认为,耕牛是农民的忠实伙伴,它食草耕田,为人类造福,理应受到人们的厚待。如果耕牛死后有人剥皮食肉,会被人们视为不义之举,将会受到大家的痛斥和严惩。   灶火门忌向南。过去的老习惯忌讳农村人家的灶火门向南开,这是源自“阴阳五行”的命理观念。古人认为,世界万物皆由金、木、水、火、土五种物质组成,而它们之间又是相生相克的关系。命理学家把天干地支和东、西、南、北、中五个方位相联系,又把“五行”和五个方位相搭配,以测吉凶。按照这种推测方式,方位中的“南”,正对应“五行”中的“金”,便有了“南方兵丁火”一说。灶门向南开,意即火气太甚,故此不宜。民间的说法认为,灶老爷是端坐在正东方的,因此灶火门应该向东开。因此,还流传着“灶火门向南方,日子越过越难肠”的俗语。   去下面的网址看一下,肯定大有收获!

  • 中国回族的起源

      公元7世纪中叶,大批波斯和阿拉伯商人经海路和陆路来到中国的广州、泉州等沿海城市以及内地的长安、开封等地定居。公元13世纪,蒙古军队西征,中亚的穆斯林(伊斯兰教徒的特称)大批迁入中国,以这些信仰伊斯兰教的中亚移民、波斯人、阿拉伯人为主,后吸收汉、蒙古、维吾尔等民族成分,逐渐形成了一个统一的民族——回族。

  • 回族、侗族、白族、壮族、蒙古族、纳西族 分别过什么传统节日?

      回族民间节日主要有:开斋节,也叫肉孜节。古尔邦节、圣纪节等。这些节日和纪念日都是以伊斯兰教历计算的。   侗族的节日以春节、祭牛神(农历四月初八或六月初六)、吃新节(农历七月间)较为普遍。有些地区还有在十月或十一月过侗年。由于民族之间的交往,侗族还有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节。   月初二花朝节。   二月初二晒布节。   三月三是清明节,同时也是壮族的歌节。   四月初八是牛魂节,又叫做脱轭节。   六月初二为莫大一王节,是为纪念敢于反抗封建皇帝的壮族英雄莫一的。   七月十四至十六是中元节,俗称鬼节。这是壮人仅次于春节的大节。   七月二十日晚上壮族台望节。   火把节、三月街(民族节)、清明节、中元节、冬至是白族传统的节日。除此之外,白族也和汉族一样,每年农历正月初一至初十过春节。   蒙古族 白节 春节 敖包节 成吉思汗纪念节   纳西族的传统节日包括: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火把节、东巴会、棒棒会、三朵节、三月会、七月会。(说一下 我就是纳西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