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们为什么喜欢葫芦: 人们为啥这么喜欢在家中摆放葫芦呢,王浩骅认为,这与葫芦的外形、发音、吉祥寓意、风水作用密不可分。 葫芦外形圆润,口小肚大,满足人们心目中喜气祥和的形象。葫芦的瓜子很多,有子孙万代、人丁兴旺的好兆头。 葫芦谐音“福禄”、“护禄”,它的茎在口语中称为“蔓”,与“万”谐音,故有“福禄”“万代”、“福禄寿”齐全的吉祥寓意。 而且,葫芦还可作为风水吉祥物,招财聚财、改善气场、广结人缘、驱灾辟邪等风水作用。 二、葫芦有啥风水作用? 葫芦的风水作用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 1、强身健体 王浩骅认为,葫芦具备强身健体、防病驱病、增益健康的功效。 在床头摆放葫芦,可以吸取病气,让病人尽快康复;还可以让健康人身上的晦气、不吉之气吸走,预防疾病,提升人的运势。 2、增旺人气 葫芦对人际关系的提升很有益处。在客厅、书房摆放一对葫芦,有助于主人的好人缘,易得贵人相助。 3、生育求子 葫芦多子多福的吉祥寓意,赋予葫芦有利于生育求子的风水作用,尤其是开光加持过的葫芦,对生育运势大有好处。 4、化煞 葫芦化煞的作用表现在多方面,诸如门冲、电梯和楼梯正与门相对、厕所位于屋子正中心等煞气,可以通过不同材质的葫芦化解。 5、增福增寿 “福禄”、“护禄”的吉祥寓意,大家皆知,此处不再解释。 6、招财聚财 葫芦大肚的包容性,对家人财运的积聚,很有好处。 三、摆放葫芦应该注意: 与其他的风水吉祥物相比,葫芦具有很大的优势。它可以有煞化煞,无煞纳祥的作用。所以在家中摆放葫芦,可谓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但是,这并不是说葫芦的摆放便可以随意了。 1、葫芦宜摆放在吉利方位 如果葫芦摆放在财位、官位等吉利的方位,有利于生发吉利方位的祥瑞之气,营造出祥瑞的气场。 2、葫芦宜摆放在凶位 摆放在凶煞方位的葫芦,则可将凶煞收纳,使之不能产生不利影响。 3、葫芦宜悬挂在需要化煞的地方 葫芦悬挂在需要化煞的地方,便可以将煞气缓解、化解,改善周围的气场。
挺好!有一揽天下独步青云之豪情!集天地之正气!有转运之功效!
伞在风水里可不是什么善物,易招邪祟之事。不下雨,如果仅仅为了装饰,那与风水二者不可兼得。
商号的四个构成部分 地点,字号,经营内容,组织形式。要求不会给消费者带来误解。 举个例子:上海 太阳 食品 有限公司。 你要确定你开的是有限公司 不是个人独资企业什么的。招牌可以乱挂,名字不能乱起的。
风筝在风水学的角度来说,它是疾病,灾难和污邪。所以,古人放风筝只有少量的娱乐成分在里面,都是放到最后剪断线让其四处分飞。(这个在红楼梦里有相关描写,属于南方习俗,北方有些不同,他们认为风筝为穷神,放走风筝是为了送走穷神和衰神,呵呵,穷神有一弟,是偏穷神,同时是衰神,风筝的尾巴就是他封神的位置。这是传说,封神演义上没有。) 所以,家里是不可以悬挂风筝的,如果有工艺品风筝,需要用青铜器压在上面。
可以上营业执照,不过不能以顶风水的名义,应以某某咨询公司的名义上。目前国内还没有法规和政策把风水师当做一个职业,所以现在还不能申请职业鉴定和技能鉴定。
不是许可文件名称,许可文件指的是经营范围的许可,比如说: 1 食品流通许可 2 工业品生产许可 3 机动车维修许可 4 建筑企业资质许可 5 检测许可 等等,这些都是对经营范围许可的文件,填写的时候就填例如“食品流通许可证”这样的字样就可以了,然后号码就填许可证上边印的号码。
去工商局直接变更营业执照 1、先变更核名。 2、拿到名称核准通知书后在提交工商局变更执照。 3、公安局重新备案刻章。 4、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5、变更银行开户许可证。 拓展资料: 办理公司名称变更手续: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提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这个是可以的,八卦镜主要用来挡煞的,比如屋角冲射啊等等就用它,铜葫芦主要用来化某一宫位的煞,侧重点不一样的。
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 4、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餐饮服务项目,提交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餐饮服务项目因涉及到公共场所经营项目,还应提交区卫生局核发《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5、《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无字号名称的或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可无需提交《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6、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者签署的《委托代理人证明》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 1、申请登记为家庭经营的,以主持经营者作为经营者登记,由全体参加经营家庭成员在《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者签名栏中签字予以确认。提交居民户口簿或者结婚证复印件作为家庭成员亲属关系证明;同时提交其他参加经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对其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予以备案;港、澳居民、台湾农民、台湾居民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2、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3、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或者由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4、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决定 四、办理期限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二个工作日领取营业执照。 五、收费 免收费 餐饮服务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名称及法人栏:应与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核准的一致。 二、地址栏:按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填写。 三、许可类型栏: (一)餐馆(又称酒家、酒楼、酒店、饭庄等):指以饭菜(包括中餐、西餐、日餐、韩餐等)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包括火锅店、烧烤店等。 1.特大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以上(不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座以上(不含1000座)的餐馆。 2.大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不含500㎡,含30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座(不含250座,含1000座)的餐馆。 3.中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不含150㎡,含50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座(不含75座,含250座)的餐馆。 4.小型餐馆:指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人以下(含75座)以下的餐馆。 如面积与就餐座位数分属两类的,餐馆类别以其中规模较大者计。 (二)快餐店:指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的单位。 (三)小吃店:指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的单位。 (四)饮品店:指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的单位。 (五)食堂:指设于机关、学校、企业、工地等地点(场所),为供应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的单位。 四、许可证号格式栏: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餐证字+4位年份数+6位行政区域代码+6位行政区域发证顺序编号。许可证号中的数字如不足相应位数,应在数字前加零补足。 五、备注栏: (一)各类餐馆:单纯经营火锅或者烧烤的,加注“单纯火锅”或者“单纯烧烤”。 (二)各类食堂:属于工地食堂、学校食堂的,加注“工地食堂”或“学校食堂”。 (三)上述经营类别中的(一)-(四)类单位: 1.供应凉菜的加注“含凉菜”,不供应的加“不含凉菜”; 2.供应自制裱花蛋糕的加注“含裱花蛋糕”,不供应的加“不含裱花蛋糕”; 3.供应生食海产品的加注“含生食海产品”,不供应的加“不含生食海产品”。 办理手续 申请人向办证窗口提交申请资料,由窗口工作人员初审,对符合规定的进行登记,并出具事前服务登记书,告知审查机构或人员的联系方式。由申请人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联系,落实现场指导、审查的具体事宜。 申请资料包括: (一)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二)预先核准名称的证明。 (三)餐饮服务场所使用证明和设备布局、工艺流程、卫生设施等示意图。 (四)提出申请的餐饮服务经营者,其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性文件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申请资料应用A4纸打印(图纸除外),逐页加盖公章,按次序装订;提交的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在复印件上写明“系原件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资料的各项内容应真实、完整、清楚,不得涂改。未取得公章的企业在提供的资料上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非申请人本人前来办理的,办事人员应提供申请人委托书。 二、经现场指导、审查,持有结论为符合要求和基本符合要求的,由窗口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补正后受理。 三、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的给予书面答复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