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职业禁忌症

  • 何谓职业禁忌症? 粉尘作业有哪些职业禁忌症?

      收藏推荐 、职业禁忌症(oeeupational Co示ra里ndleation)是指人们患有的某些疾病或解剖生理缺陷,当接触某种职业有害因素后,可使病情加重或受到某些特定的职业因素作用后,其反应明显早于或严重于普通健康人群而容易发生职业病,以致使患有这些疾病或有解剖生理缺陷的人不适合参加某种有害作业,这些疾病成解剖生理缺陷就叫职业禁忌症。各种有害作业均有其职业禁忌症。如血液疾病是接触苯作业的禁忌症,肝、肾疾患是接触铅、汞作业的禁忌症等。 粉尘作业的职业禁忌症包括有四个方面:①活动性结核病,如各型活动性肺结核以及肠结核、肾结核、骨关节结核等;②慢性肺疾病或严重的慢性上呼吸道和支气管疾病,如明显肺气肿、肺化脓症、肺寄生虫及原虫病以及萎缩性鼻炎、鼻腔肿瘤、支气管嗬息、支气管扩张和严重的慢性支气管炎等,③明显影响肺功能的胸膜、胸廓疾病,如广泛严重的胸膜肥厚、粘连,脚膜炎,包裹性胸膜积液,严垂的先天性或后天性胸廓畸形,④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如高血压、动脉硬化、器质性心脏病等。

  • 职业禁忌症怎么认定

      丶

  • 职业禁忌症有没有补偿

      1·职业禁忌症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2·如血液疾病是接触苯作业的职业禁忌证,肺结核是接触硅尘作业的禁忌症,视力减退对于机车乘务员;恐高症、高血压对于电力工、架子工;高血压、心脏病对于巡道工、调车人员等均属职业禁忌证。   3·如果鉴定是职业禁忌症,可以申请单位或公司经济补偿,这是劳动法赋予的权利。

  • 职业禁忌症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因此你属于第一条,(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因为你的情况并不是工伤。是根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所以,所有的职业病都属于工伤。但是,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因此,职业病的情形是法定的。根据上述规定,颈椎病、腰椎病、肩周炎、高血压等脑力劳动者的高发病,这些病种目前尚未被纳入职业病范畴,因此也不能算工伤,不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希望对您有帮助。   补充一下,如果你这样的情况,单位是要做出补偿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腹膜透析的禁忌症有哪些?

      绝对禁忌症:(1)各种腹部病变导致的腹膜清除率降低;   (2)腹壁广泛感染或严重烧伤无法插管者。   相对禁忌症:(1)腹部手术3天内,如伤口未愈合,腹透时切口漏液;   (2)腹膜内有局限性炎症病灶,腹透可使炎症扩散;   (3)晚期妊娠或腹腔内巨大肿瘤,由于腹腔容积减小,腹透效果不理想;   (4)腹腔内血管性疾病,如多发性血管炎、严重动脉硬化、硬皮病等,均会降低透析效能;   (5)严重呼吸功能不全,入液量过大,会加重呼吸功能不全,如作腹透入液量宜少;   (6)长期蛋白质和热量摄入不足者,不宜长期的进行腹透,因腹透每日丧失蛋白超过6克。

  • 保健刮痧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保健刮痧方法更简便,操作更安全,主要针对疾病早期预防、病后康复、功能性病症以及亚健康症候、减肥美容、消除疲劳、提高机能等。保健刮痧应用范围如:头痛、颈痛、肩痛、背腰痛、腿痛、感冒、牙痛、便秘、腹泻、食欲不振、痛经、疲劳、失眠、养颜美容等。 刮痧有九种禁忌症。 一、有严重心脑血管疾病、肝肾功能不全、全身浮肿者。因为刮痧会使人皮下充血,促进血液循环,这会增加心肺、肝肾的负担,加重患者病情,甚至危及生命。 二、孕妇的腹部、腰骶部禁用刮痧,否则会引起流产。 三、凡体表有疖肿、破溃、疮痈、斑疹和不明原因包块处禁止刮痧,否则会导致创口的感染和扩散。 四、急性扭伤、创伤的疼痛部位或骨折部位禁止刮痧,因为刮痧会加重伤口处的出血。 五、接触性皮肤病传染者忌用刮痧,因为这会将疾病传染给他人。 六、有出血倾向者,如糖尿病晚期、严重贫血、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和血小板减少患者不要刮痧,因为这类患者在刮痧时所产生的皮下出血不易被吸收。 七、过度饥饱、过度疲劳、醉酒者不可接受重力、大面积刮痧,否则会引起虚脱。 八、眼睛、口唇、舌体、耳孔、鼻孔、乳头、肚脐等部位禁止刮痧,因为刮痧会使这些黏膜部位充血,而且不能康复。 九、精神病患者禁用刮痧法,因为刮痧会刺激这类患者发病。

  • 电子肠镜的禁忌症

      肛管直肠狭窄、内窥镜无法插入时,不宜做内窥镜检查。有腹膜刺激症状的患者,如肠穿孔、腹膜炎等,禁忌做此项检查。肛管直肠急性期感染或有疼痛性病灶,如肛裂、肛周脓肿等,避免做肠镜检查。妇女月经期不宜检查,妊娠期应慎做。年老体衰、严重高血压、贫血、冠心病、心肺功能不全者,不宜做内窥镜检查。腹腔、盆腔手术后早期,怀疑有穿孔、肠瘘或广泛腹腔粘连者,禁忌做此检查。

  • 离职查出噪声职业禁忌症怎么办

      劳动者发生疑似工伤或者职业病,应该要求单位出面做工伤认定,如果单位不予理睬,可以自己去劳动局申诉和做工伤认定。   如果经过认定工伤,即使没有签劳动合同,单位也要负责。之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没有劳动合同,除了非全日制用工,否则单位属于违法。而如果没有为当事人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经过鉴定当事人属于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 的规定追偿。

  • 软骨隆鼻的适应禁忌症

      1、鼻部外形欠佳,希望通过鼻部美容手术改善者;2、对硅橡胶假体发生过排斥反应者;3、之前做过隆鼻手术因各种原因导致失败者;4、主观上要求用自身材料做鼻整形者;5、鼻部需要改动范围的较大,用其他材料容易导致并发症者。 1、正在发育阶段未满18周岁。2、面部或全身有感染(如有疖肿或毛囊炎)。3、鼻部皮脂腺丰富或有酒糟鼻。4、有过敏体质者。5、精神状态不稳定或对填充材料有疑虑者。

  • 冶金企业职业禁忌症有哪些

      炼铁生产炼铁生产工艺设备复杂、作业种类多、作业环境差,劳动强度大。炼铁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源有:烟尘、噪声、高温辐射、铁水和熔渣喷溅与爆炸、高炉煤气中毒、高炉煤气燃烧爆炸、煤粉爆炸、机具及车辆伤害、高处作业危险等。根据历年事故数据统计,炼铁生产中的主要事故类别按事故发生的次数排序分别为:灼烫、机具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煤气中毒和各类爆炸等事故。此外,触电、高处坠落事故以及尘肺病、矽肺病和慢性一氧化碳中毒等职业病也经常发生。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人为因素、管理原因和物质原因三个方面。人为原因中主要是违章作业,其次是误操作和身体疲劳。管理原因中最主要的是不懂或不熟悉操作技术,劳动组织不合理;其次是现场缺乏检查指导,安全规程不健全,以及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物质原因中主要是设施(备)工具缺陷,个体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其次是防护保险装置有缺陷和作业环境条件差。炼钢生产炼钢生产中高温作业线长,设备和作业种类多,起重作业和运输作业频繁,主要危险源有:高温辐射、钢水和熔渣喷溅与爆炸、氧枪回火燃烧爆炸、煤气中毒、车辆伤害、起重伤害、机具伤害、高处坠落伤害等。炼钢生产的主要事故类别有:氧气回火、钢水和熔渣喷溅等引起的灼烫和爆炸,起重伤害,车辆伤害,机具伤害,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以及触电和煤气中毒事故。统计表明,炼钢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有是:人为的违章作业和误操作,作业环境条件不良,设备有缺陷,操作技术不熟悉,作业现场缺乏督促检查和指导,安全规程不健全或执行不严格,操作技术不熟悉,个体防护措施和用品有缺陷或缺乏等。轧钢生产轧钢生产主要由加热、轧制和精整三个主要工序组成,生产过程中工艺、设备复杂,作业频繁,作业环境温度高,噪声和烟雾大。主要危险源有:高温加热设备,高温物流,高速运转的机械设备,煤气氧气等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气体,有毒有害化学制剂,电气和液压设施,能源、起重运输设备,以及作业、高温、噪声和烟雾影响等。根据冶金行业综合统计,轧钢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在整个冶金行业中较为严重,高于全行业的平均水平,事故的主要类别为: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起重伤害、灼烫、高处坠落、触电和爆炸等。事故的主要原因依次为:违章操作和误操作,技术设备缺陷和防护装置缺陷,安全技术和操作技术不熟悉,作业环境条件缺陷,以及安全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等。冶金生产1.煤气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及事故类别和原因冶金生产中大量产生和使用煤气的有:高炉煤气,焦炉煤气,转炉煤气,发生炉煤气和铁合金煤气。各种煤气的组成成分及所占百分比各不相同,主要成分为一氧化碳、氢气、甲烷、氮气、二氧化碳等。煤气是冶金生产中主要的危险源之一,其主要危害是腐蚀、毒害、燃烧和爆炸。煤气事故的主要类别有:急性中毒和窒息事故,燃烧引起的火灾和灼烫事故,爆炸形成的爆炸伤害和破坏事故。冶金生产过程中导致煤气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分别是:违章操作或误操作,设备(施)及防护装置的自身缺陷,安全技术知识缺乏,现场缺乏检查指导和监护措施,监护装置与个体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以及事故预防与及救护措施不完善等。2.氧气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源及事故类别和原因冶金生产过程中大量使用氧气。氧气易助燃,几乎与一切可燃物都可进行燃烧,与其他可燃气体按一定的比例混合后极易发生爆炸,其主要危险是易燃烧和易爆炸。氧气燃烧时通常温度很高,火势很猛,灾害严重,氧气燃烧导致的灼烫和烧伤事故往往烧伤面积大、深度深,难以治愈。氧气爆炸时通常强度很大、很猛烈,冲击性、破坏性和毁灭性极强。冶金生产过程中导致氧气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是氧气燃烧或助燃造成的火灾、烧伤事故和氧气爆炸形成的爆炸事故,其伤害和破坏程度都很严重。分析统计表明,冶金生产中引发氧气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人为的违章操作和误操作,设备设施装置的缺陷,以及缺乏安全技术知识和操作不熟练等。有色金属有色金属冶炼生产包括铜、铅、锌、铝和其他稀有金属和贵重金属的冶炼和加工,其生产过程具有设备、工艺复杂,设备设施、工序工种量多面广,交叉作业,频繁作业,危险因素多等特点。主要危险源有:高温,噪声,烟尘危害,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和其他物质中毒、燃烧及爆炸危险,各种炉窑的运行和操作危险,高处坠落事故等。根据对以往事故的统计分析,有色金属冶炼生产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违章作业和不熟悉、不懂安全操作技术,工艺设备缺陷和技术设计缺陷,防护装置失效或缺陷,现场缺乏检查和指导,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或执行不严,以及作业环境条件不良等。黄金冶炼黄金冶炼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危险源有:高温,噪声,烟尘危害,氰化物和汞中毒,易燃易爆气体和其他物质中毒,燃烧及爆炸危险,以及高处坠落事故等。根据对以往事故的统计分析,违章操作或误操作、设备(施)及防护装置自身缺陷,安全技术知识缺乏,现场缺乏检查指导,监护措施、监护装置与个体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以及事故预防与救护措施不完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