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禁忌症可以跨省治疗吗

  • 职业禁忌症的判定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判定为职业禁忌证: 1)有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导致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更易吸收(从而增加了内剂量)或对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易感,较易发生该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职业病;2)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下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能使劳动者原有疾病病情加重;3)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下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后能诱发潜在疾病的发生;4)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下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会影响子代健康;5)某些疾病、特殊病理或生理状态下进入特殊作业岗位会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6)依据毒物性质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情况,结合以上判定条件进行职业禁忌证的判定。

  • 职业禁忌症和职业禁忌证有什么区别

      没有区别,标准上面都是职业禁忌证,而职业禁忌症是一种错误说法。

  • 何谓职业禁忌症? 粉尘作业有哪些职业禁忌症?

      收藏推荐 、职业禁忌症(oeeupational Co示ra里ndleation)是指人们患有的某些疾病或解剖生理缺陷,当接触某种职业有害因素后,可使病情加重或受到某些特定的职业因素作用后,其反应明显早于或严重于普通健康人群而容易发生职业病,以致使患有这些疾病或有解剖生理缺陷的人不适合参加某种有害作业,这些疾病成解剖生理缺陷就叫职业禁忌症。各种有害作业均有其职业禁忌症。如血液疾病是接触苯作业的禁忌症,肝、肾疾患是接触铅、汞作业的禁忌症等。 粉尘作业的职业禁忌症包括有四个方面:①活动性结核病,如各型活动性肺结核以及肠结核、肾结核、骨关节结核等;②慢性肺疾病或严重的慢性上呼吸道和支气管疾病,如明显肺气肿、肺化脓症、肺寄生虫及原虫病以及萎缩性鼻炎、鼻腔肿瘤、支气管嗬息、支气管扩张和严重的慢性支气管炎等,③明显影响肺功能的胸膜、胸廓疾病,如广泛严重的胸膜肥厚、粘连,脚膜炎,包裹性胸膜积液,严垂的先天性或后天性胸廓畸形,④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如高血压、动脉硬化、器质性心脏病等。

  • 腰椎穿刺的禁忌症是什么?

      腰椎穿刺的临床意义:   1. 诊断价值:(1)测定脑压高低;(2)有无蛛网膜下腔出血及颅内感染;(3)腰穿注气行气脑造影,注射造影剂行椎管造影;(4)奎氏试验检查椎管是否梗阻。   2 .治疗价值:(1)放出脑脊液治疗高颅压、注入生理盐水治疗低颅压;(2)放出血性脑脊液,注入5-10毫升氧气,可减少血的刺激、促进血的吸收,又可防止蛛网膜下腔粘连和交通性脑积水的发生;(3)对有中枢神经系统感染者可腰穿注入有效的抗生素予以治疗;(4)腰麻注药。   腰穿主要有以下目的:   1、了解颅内压力及脑脊液循环通路是否通畅   2、留取脑脊液送检验:常规、生化、细菌学检查、肿瘤细胞检查等等   3、释放血性脑脊液或高蛋白的脑脊液   4、鞘内注射   (一)适应症   1.确定脑脊液性质,协助诊断中枢神经系统炎症或出血性疾病(PS:个人理解是“脑出血”)。   2.测定脑脊液压力,借以了解颅内压高低及蛛网膜下腔通畅情况。   3.对颅内(或脊髓)蛛网膜下腔出血、炎症,预防蛛网膜下腔粘连或脑积水。   4.进行腰椎麻醉或稍内注射药物。   5.注入氧气治疗粘连性蛛网膜炎。   6.通过腰椎穿刺行其他检查,如椎管造影、气脑造影、脑室脑池放射性核素扫描等。   7.中枢神经系统炎症性疾病的诊断与鉴别诊断:包括化脓性脑膜炎、结核性脑膜炎、病毒性脑膜炎、霉菌性脑膜炎、乙型脑炎等。   8.脑血管意外的诊断与鉴别诊断:包括脑溢血、脑梗死、蛛网膜下腔出血等。   9.肿瘤性疾病的诊断与治疗:用于诊断脑膜白血病,并通过腰椎穿刺鞘内注射化疗药物治疗脑膜白血病。   (二)禁忌症   1.后颅凹占位性病变,特别是颅内压明显增高,或疑有早期脑疝者,应慎重用或禁用。   2.穿刺部位皮肤或皮下组织有感染病灶者。   3.脊椎结核及其他脊椎炎症者。   4.休克、败血症、全身性感染等危重患者,衰竭或濒危病人。   5.腰椎穿刺的并发症包括心肺功能受损和出血,所以,心肺功能不全及有出血倾向的患者,慎用。   6.局部皮肤(穿刺点附近)有炎症者。

  • 噪声性耳鸣属职业禁忌证治疗费用所属?

      很难鉴定,就因为这还不能干活和生活了

  • 急性肺栓塞的禁忌症

      (1)消化道溃疡伴有出血。(2)近期脑血管疾病或脑脊髓术后。(3)颅内肿瘤等。溶栓治疗的主要并发症是出血,美国报道出血发生率为5%~7%。为减少其出血,可采用小剂量(25万~50万单位)尿激酶直接经导管注入肺动脉血栓处,溶栓效果更好。在反复发生急性肺栓塞的患者中,可以应用尿激酶大剂量(150万单位)一次静脉滴注(2h内),然后中小剂量(25万~50万单位)每天持续静脉滴注(使用3天),同时肝素抗凝,尿激酶总量达250~400万单位,也可收到预期的治疗效果。在溶栓治疗当中,应因人因病程度和肺栓塞的临床类型而异,重视治疗的个体化。

  • IVF-ET的禁忌症

      提供卵子及精子的任何一方患生殖、泌尿系统急性感染或性传播疾病。提供卵子及精子的任何一方有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提供卵子及精子的任何一方接触致畸量的射线、毒物、药品并处于作用期。女方患有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严重躯体疾病、精神心理障碍等。接受胚胎赠送或卵子赠送的夫妇双方患生殖、泌尿系统急性感染和性传播疾病或有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女方子宫不具备妊娠功能或严重躯体疾病不能承受妊娠。

  • 在岗职业禁忌症高频听力损伤85离职是否有补偿

      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单位应当视情况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或者劳动合同法规定的需要补偿的情形,员工都可以要求给予补偿,否则可以去劳动局申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经常做梦怎么治疗?

      中医认为肝藏魂。如果你经常做梦的话。说明你的肝脏是有一点小的问题了。但不是病理上的问题。到西医是检查不出来任何问题的。中医认为肝是藏魂的。所以中医可以给你调理好。你到附近打听打听有没有老的中医。给你调理一下。很短的时间内就会改善的。

  • 阑尾手术有什么禁忌症

      家庭护理   (1)手术前:应密切观察病人的腹痛情况,大便,体温和脉搏。应让病人休息好。有腹膜炎者应取半坐位(即病人坐在床上,背后靠在被子上)。用热毛巾或热水袋敷在腹痛部位,可促进炎症吸收。   (2)手术后:因为肠道手术后胃肠活动暂时停止。进入胃肠内的食水不能下行,积于胃内引起腹胀。所以手术后不能吃喝。要等到胃肠活动恢复后才能进食。胃肠活动恢复的标志是能听到腹内肠鸣声(即咕噜、咕噜的叫声)或肛门排气(放屁)。术后肠管不活动,手术创伤处容易粘连。所以要鼓励病人多活动。一方面预防肠粘连,另一方面也可以促进胃肠活动的恢复。腹部手术后病人咳嗽是一件痛苦的事。可以用些止咳、祛痰药物,如复方甘草片3片,每日3次口服。或用咳必清50毫克,每日3次口服。病人有痰是必须要咳出来的。为了减轻病人的痛苦,护理人员可以协助病人。即在咳嗽时用双手放在切口两侧向中间用力,可以减轻病人咳嗽时的疼痛。阑尾手术后有可能发生一些并发症。所以陪护人员如果发观病人有不正常的变化,如满腹疼痛;手术后3天体温反而升高;腹胀、肛门不排气;切口出血、流脓水等应及时和医生联系,以取得及时处理。如果医生嘱咐病人半坐位,陪护人应配合医生做工作,使病人坚持半坐位。出院后半月内不宜做剧烈运动或重体力劳动。如挑水、打篮球等。   (四)注意事项   1.腹痛在没有明确诊断之前不可随便用止痛药。因为止痛后掩盖了病情,容易延误诊断而造成严重后果。   2.患急性阑尾炎后,如果家庭治疗无效应及时送医院。   3.根据目前的医疗水平及技术条件,急性阑尾炎手术治疗效果较好,既使保守治疗痊愈后也容易再次发作,所以急性阑尾炎在有条件的清况下,还是以手术治疗为主。   4.非手术治疗者,在用药时应彻底。在症状、体征消失后仍应用药—周,以巩固疗效,减少复发。   5.住院治疗应听从医生安排。陪护人员应配合医护人员做好病人的工作。   6.阑尾炎病情及体征变化较大,有很多病人表现不典型。在没有把握的情况下最好去医院就诊。以免延误诊断、治疗。   (五)预防常识   1.增强体质,讲究卫生。   2.注意不要受凉和饮食不节。   3.及时治疗便秘及肠道寄生虫。